南韩最高法院17日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在2015年一桩80亿美元并购案中、涉及会计造假与操纵股价的指控,维持首尔高等法院的原判,认定李在镕无罪,全案定谳。
路透说,这项最高法院的判决,永久消除了李在镕长期来面临的法律纠纷。此时正值三星努力在全球先进AI晶片开发竞赛中进行追赶。
最高法院判定,李在镕与其他三星高层在涉及2015年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案的19项罪名中全数无罪。这两家公司是三星的子公司,检方在此案中,指控这桩并购案是要巩固李在镕对三星集团的控制权。
南韩检方在2023年寻求对李在镕求处五年有期徒刑、罚款5亿韩元(约36.2万美元)。然而,首尔地方法院在2024年2月判决李在镕无罪;一年后,首尔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原判。此案自2020年以来持续至今。
三星律师对最高法院的判决表示「诚挚感谢」,并在声明中表示,这项判决证实了这桩并购案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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