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17日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在2015年一樁80億美元併購案中、涉及會計造假與操縱股價的指控,維持首爾高等法院的原判,認定李在鎔無罪,全案定讞。
路透說,這項最高法院的判決,永久消除了李在鎔長期來面臨的法律糾紛。此時正值三星努力在全球先進AI晶片開發競賽中進行追趕。
最高法院判定,李在鎔與其他三星高層在涉及2015年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案的19項罪名中全數無罪。這兩家公司是三星的子公司,檢方在此案中,指控這樁併購案是要鞏固李在鎔對三星集團的控制權。
南韓檢方在2023年尋求對李在鎔求處五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元(約36.2萬美元)。然而,首爾地方法院在2024年2月判決李在鎔無罪;一年後,首爾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此案自2020年以來持續至今。
三星律師對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誠摯感謝」,並在聲明中表示,這項判決證實了這樁併購案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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