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近日改變立場,不再呼籲烏俄先行停火,轉而主張直接簽和平協議。兩者乍看皆為和平途徑,但專家警告,俄方以武力為前提談成協議,當中還要求烏克蘭割讓領土,形式與內容上雙重違反國際法,恐怕無效。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以國際法而言,停火與和平協議有著重大差異。停火是暫時停止交戰,雙方各自維持現有軍事控制區,目的是爭取談判、人道救援或平民撤離。停火長短大相逕庭,1914年一戰的聖誕節停戰僅持續數日;塞普勒斯和土耳其、印度和巴基斯坦,均已持續停火數十年。
相較之下,和平協議是正式、長期的條約,決定兩國未來關係。但若透過武力強加,在形式上已違法;加上普丁要求烏克蘭放棄整個頓巴斯地區、禁止加入北約,違反聯合國憲章保障國家主權與自決原則,內容上也違法。
全球權利合規協會國際律師皮齊(Jeremy Pizzi)說明,聯合國憲章明定嚴禁以武力奪取領土,「任何因軍事侵略而達成的條約,都是無效的」。
皮齊進一步解釋,即便烏克蘭依照憲法舉行公投,確定割讓土地給俄羅斯,「澤倫斯基或任何人都無法移交因軍事行動被侵略的土地。禁止使用武力征服領土是國際法的絕對規範。」
除了國際法問題外,烏克蘭也有不能同意莫斯科的戰略考量。俄軍雖已佔領盧甘斯克與頓內茨克大部分地區,但普丁要求的割讓超過烏方實際失土。而烏方仍控制的頓巴斯工業城市群是防線中樞,包括斯拉夫揚斯克(Sloviansk)、克拉莫托斯克(Kramatorsk)與康斯坦丁諾夫卡(Kostyantynivka),一旦淪陷,俄軍將直通烏克蘭西部。
停火可能是目前結束暴力的唯一途徑,而永久和平協議則違反國際法。皮齊直言:「現實是,就政治上而言,國際法讓受害者幾乎不可能在未取勝的情況下締結和平條約,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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