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起訴法官居然被攔截,吉林一企業驚呼:法官幹壞事難道沒人管?!

本站訊 2021年1月4日,吉林省德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德卡公司)幹了一件震驚全國的事兒:在網上起訴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宋雨洛、劉陽兩名法官,並被正式立案受理!然而好戲只演了兩天,正當人們等著看下文的時候,1月6日,德卡公司的起訴就遭到攔截,吉林省高院「審查不通過」,理由竟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審查人是「李向超」。對此,德卡公司感到非常不解:我們起訴的就是省高院的法官,省高院本來應該迴避或避嫌,反而對我們的起訴進行阻撓、攔截,說我們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卻又不明確告知不符合哪條法律規定,這是典型的護犢子、護短、包庇下屬的行為,我們現在才知道吉林省的個別法官為什麼膽子那麼大了,正是因為有了法院的袒護,他們才什麼壞事都敢做!難道法官幹了壞事沒人管嗎?在全國司法隊伍整頓的大背景下,吉林省的法院還敢公開包庇下屬,實在是令人不能容忍!

德卡公司為什麼要起訴省高院兩位法官

德卡公司起訴兩位省高院法官的事件發生於2021年1月4日,可以說是今年國內企業維權的一個標誌性事件,今日頭條、騰訊、網易、法治與社會等諸多網路媒體曾經廣泛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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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德卡公司的民事起訴狀記載,宋雨洛是吉林省高級法院民四庭法官,劉陽是該院民三庭法官、副庭長。起訴書稱:

1,在原告(註:德卡公司)與李學志的民事案件中,一、二審德卡公司勝訴,對方申請再審到省高院,省高院宋雨洛法官對沒有加蓋公章的假證予以採信,而德卡公司舉的關鍵證據——購房合同竟然被消失了,被告宋雨洛法官知法犯法,竟用模稜兩可的推測性語言下判決,改判德卡公司敗訴(詳見[2018]吉民再284號民事判決書)。被告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做枉法裁判,使德卡公司無法收回價值200萬的房屋,至今李學志仍在霸佔德卡公司訴訟涉案房屋,每年收取近10萬元房屋租金,由於被告枉法裁判,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理應由被告承擔。德卡公司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經濟損失200萬元。

2,2006年,德卡公司由扶余市(原為扶余縣)五大班子招商引資進入扶余投資建設,全額墊資建縣醫院,2008年縣醫院精裝修交付使用,但縣醫院欠德卡公司工程款至今。德卡公司將扶余市縣醫院訴至法院,松原中院依據合同事實,判令扶余縣醫院給付欠款本金5404928元及根據合同約定按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縣醫院上訴到省高院後,劉陽法官則罔顧事實,把由扶余縣政府、財政局、衛生局承諾擔保工程簽訂的合同否掉,罔顧事實、不按合同約定裁判(詳見2019吉民終392號民事判決書):一是將本應在2017年就到期支付的5404928元工程款改判為888141元,餘下的4516844元又說履行期限尚未屆滿不予支付;二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但合同上明確約定按農村信用社合同期貸款利率計算。2004年最高法發布的《解釋》中,確立了墊資合同的有效處理原則。《解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於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息的部分除外。」省高院劉陽法官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對企業極不公平,給德卡公司造成經濟損失2545651萬元,使企業無周轉資金,陷入經營困境。德卡公司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經濟損失2545651元。

德卡公司稱起訴法官是無奈的選擇

對於為什麼起訴法官,德卡公司的說法是:「我們也是很無奈!因為我們實名舉報大半年了,卻連一點迴音都沒有!德卡公司只好又選擇在平台上舉報,在吉林省政法舉報平台上舉報,一直顯示正在受理中。德卡公司在中央政法幹警違法違紀舉報平台反映省高院宋雨洛、劉陽法官,平台顯示:違法線索平台已經接收。但是至今也沒有任何結果。對此,德卡公司感到難以理解:難道吉林省政法系統是選擇性受理舉報?我公司是沒有背景、沒有靠山的企業,實在是承受不起法官的枉法裁判了。

據法治與社會、騰訊、鳳凰、網易、今日頭條等多家媒體報道,早在2020年7月10日,德卡公司就實名舉報吉林省高院這兩名法官,稱其枉法裁判,但是到現在快到一年了,省高院既不調查處理,也沒有給與任何回復。德卡公司多次到省高院用座機給監察室打電話,監察室說不歸他們管。德卡又到省高院信訪處反映,信訪答覆同樣是不歸他們管(詳見相關新聞《實名舉報半年未收到任何回復,吉林一企業憤然起訴兩法官並已立案》)。

對扶余法官的做法德卡公司稱忍無可忍

德卡公司負責人稱,由於省高院個別法官的「帶頭作用」或稱「示範作用」,產生了非常惡劣的蝴蝶效應,涉及到我公司的最難以招架、令人忍無可忍的就是扶余市法院的法官們的認定事實不清、判非所訴、枉法裁判。例如:

1,德卡城市廣場二樓112戶與德卡公司簽的是代租合同,業戶起訴要求給付代租合同租金。對此,松原中院和吉林省高院均已做出公正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112戶其中一戶:2020年5月26日,松原市中院的判決是因受疫情影響,判決德卡與商戶協商解決(見【2020】吉07民終659號)。商戶們不同意,堅持按代租合同租金執行,到省高院申請再審,省高院在扶余法院開庭審理之後,判決駁回再審申請(見【2020】吉民申2958號)。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在2021年4月20日,112戶其中一戶又以同一個理由在扶余法院將德卡公司再次起訴。本來松原中院和省高院已經有了生效的判決和裁定,是不應該重新立案的,但扶余法院不僅重新立案,而且盧欣法官在已有松原中院和省高院判決的情況下,竟然隨意改判(見【2021】吉0781民初1118號),竟說疫情已經結束,判決德卡公司給付9個月代租協議租金。盧欣作為主審法官,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二)》不能充分理解應用,不知道什麼是情勢變更,對省高院和松原中院認定的事實不予採信,對已有省高院和松原中院裁定和判決的案件隨意改判,並且為後續的訴訟埋下了伏筆。德卡公司認為,這明顯是在打壓企業,破壞營商環境!對此,企業已無法承受。

2,購買城市廣場商鋪的幾十名業戶,因達不到他們的預期收益,商場開業至今已經五年多,產權商鋪業主不到德卡公司辦理入住和領取辦理產權的手續,憑空捏造德卡公司辦理不了房照、欠土地出讓金、沒有消防驗收等各種理由起訴德卡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對此類案件,扶余法院法官判決德卡公司敗訴的比率高達90%以上。德卡公司上訴至松原中院,松原中院均依據事實,查明扶余法院認定事實不清、判非所訴,撤銷扶余法院判決(詳見【2019】吉0781民初3117號、【2019】吉0781民初3111號、【2019】吉0781民初3115號、【2019】吉0781民初3116號、【2019】吉0781民初3114號、【2019】吉0781民初3113號、【2019】吉0781民初3112號、【2019】吉0781民初2915號、【2019】吉0781民初3067號、【2019】吉0781民初1137號、【2019】吉0781民初4066號、【2019】吉0781民初4065號、【2019】吉0781民初4274號、【2019】吉0781民初3297號等部分判決書)。產權業戶又到省高院申請再審,均都被省高院予以駁回。但扶余法院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硬是判決德卡公司敗訴(例如:霍天雲判決書:扶余法院【2019】吉0781民初3112號、松原中院【2020】吉07民終1號、省高院【2020】吉民申1819號。

2、德卡公司還稱,扶余法院已經被抓的前任胡姓院長,曾經鼓勵凡是起訴德卡的,訴訟費可以先打欠條,暫緩繳納。還有一個前任王安軍副院長,曾給前任扶余市長做法律顧問,卻一個好主意沒出過,竟給出壞主意、歪點子,整治外來投資完的企業,現該副院長也已被抓。

德卡公司負責人引用一位哲人的話說:司法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公司通過招商引資進入扶余後,全額墊資建設縣醫院,投入近億元資金進行棚戶區改造、拆遷修路、退道路紅線,為扶余當地創造了2000多個就業崗位,累計繳稅5000多萬元,就在去年12月份,我們還一次性上繳稅款2400多萬元。我公司從2006年到扶余投資建設,至今沒有回報。其中:墊資5000多萬替扶余政府拆遷退道路紅線,扶余政府不講誠信,公開耍賴,拒不兌現承諾,在十分無奈的情況下,我們選擇通過司法途徑維權,歷時4年終於勝訴(見【2019】吉行終312號)。可是官司贏了也拿不到錢,扶余市自然資源局馬上虛假訴訟,手裡拿著對建築面積和容積率有著明確規定的2014年7月21日扶余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會議紀要(佔地面積11151平方米,建築面積12.29萬平方米,容積率9.06),竟說我公司超容積率欠土地出讓金和滯納金共計5400多萬,這純屬虛假訴訟,又要繼續耍賴。松原市中級法院竟然配合扶余市政府和自然資源局將我公司訴扶余市政府行政協議一案的執行款凍結三年(見【2021】吉民初6號裁定),並且拖訴不下判決。2008年我公司投入近億元資金替政府改造一個棚戶區,政府要求限價1250元每平方米銷售,我公司嚴格執行政府限價。可是與我公司同期開發的其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銷售價格均在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而我公司不僅沒有賺錢,僅此一項就賠了6000多萬元,我公司將扶余市政府訴至法院,松原中院卻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判我公司敗訴,我公司維權至今沒有結果(見【2019】吉07行初4號裁定)。而同一個法官,在另一起王恩鵬行政訴訟扶余市、松原市兩級政府案件中,原告王恩鵬2008年立案,行政起訴撤銷扶余市政府2012年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書,卻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不僅給予立案,而且松原中院法官還判決原告王恩鵬勝訴(見【2018】吉07行初65號判決書)。法院把違章建築變成合法建築,王恩鵬以此為依據起訴我公司支付拆遷補償款近百萬元。同一個法官採用雙重標準,知法卻不依法辦案,典型的同案不同判。在扶余,外地企業投資完了不僅官司連天,還要被秋後算賬,這樣的營商環境讓企業何以生存?

政府與法院聯動打壓企業,這,對企業的打擊是致命的。在這種惡劣的營商環境下,作為沒有背景沒有靠山的企業實在無法承受政府嚴重失信和司法不公的雙重打擊,企業已經頻臨倒閉,德卡城市廣場已經被迫關門停業。我們十分不解,法官枉法裁判,怎麼就沒人管呢?法官違法究竟由誰來監督?由誰來糾正?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政機關都在大力推進依法治國,都在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但即使是在這種背景下,為什麼個別法官還依舊知法犯法,並且怎麼反映都沒人來管?在這種營商環境下,企業上哪找到公理、得到保護?司法公正怎麼就這麼難?司法公正的路到底還有多遠?在黨中央大力推進依法治國和司法隊伍整頓的大氣候下,我們相信,這一天不會太遠!

對於德卡公司起訴法官的進展,媒體將繼續關注並將跟蹤報道。(記者光瑞 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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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騰訊新聞:https://new.qq.com/rain/a/20210628A00BFA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