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稱新彭楠公司)是一家成立於1996年的焦化企業,自2017年開始,在峰峰礦區政府牽頭下進行焦化產能整合。七家企業共同入股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參與產能項目整合,在項目審批完成即將落地建設時,卻被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單方強行劃分產能,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違反邯鄲市政府、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發改委相關文件規定,並違法將省工信廳批複給新彭楠公司的251萬噸產能分配給七家股東之外的與本項目無關的兩家小公司。新彭楠公司法人代表被區委書記在區委、政府組織的項目調度會上趕出會場。
2021年2月18日對新彭楠公司法人投訴,投訴內容是邯鄲市峰峰礦區的區委書記陳珍禮在企業產能優化組合過程中,不顧企業意願,違法干預企業經營,強行將區內七家自願整合重組的企業共同審批的產能指標,通過政府工作會議的形式劃分給了這七家企業之外的其他兩家企業。
企業:項目是我們公司為主體一步步審批的,資金是我們組織的,現在政府卻說當初只是用了一下我們的名字,產能不可能給我們。
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壓減焦炭產能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焦化產業結構調整領導小組《河北省焦化行業減量置換管理辦法》及《關於促進焦化行業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規定,2017年12月26日,新彭楠公司牽頭,峰峰礦區彭楠焦化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邯鄲市峰峰泰焦化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順祥焦化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華明煤化電業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鵬通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等共七家企業參與簽訂項目整合協議書(詳見附圖),由上述七家企業共同承擔產能壓減和置換任務,將焦化產能壓減至205萬噸。
「我們這七家企業產能整合重組之前已經達成共識,並於2017年12月26日簽訂了產能整合重組協議,協議推選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為整改後的主體,進行申報、審批和日後的生產經營,各入股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的參股企業也同時簽訂了整合重組承諾書,承諾配合整合重組工作」。作為項目主體的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也按照七家公司共同商定的方案標準繳納了20億人民幣的保證金,然而項目經過層層手續審批完後。「區委、區政府在沒有經過新彭楠公司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干預企業內部經營,把已經整合的產能又拆分給河北峰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產能整合是我們幾家公司共同參與的,20億的資金是我們自己公司組織的,區委、區政府既沒有投資,也沒有參與公司的股改,他們憑啥干預我們公司的內部經營?我們有理由懷疑區委、區政府個別領導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犯罪。」
項目調度會:新彭楠公司法人代表被趕出會議現場
據投訴人材料反映,2021年1月5日峰峰礦區委、區政府召開了「重點產業項目、產業基金組建情況調度會」,參加人員有區委書記陳珍禮、區長孫亞鵾,參會部門有區委辦、政府辦、發改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會企業有恆耀電子、東安動力、新型建材產業園、金隅循環產業園、峰峰焦化整合、天擇裝備、琳茂新材料、新彭楠公司、中擎創等項目負責人。會議由區長孫亞鵾主持。
在科工局彙報到焦化產能整合工作時,新彭楠法人聽到產能被分割給另外兩家公司,現場提出了質疑,區委書記陳珍禮:新彭楠不是李文秀的嗎?你這個更名你們倆誰是股東?各佔多少誰占的股多?「所有新彭楠的事兒,我在峰峰工作十年我對的都是你,所以我想,今天這個會,我們也只對你,你(新法人)說你更名了,等你捋順了再說,今天這個會議你不要參加」,隨後被工作人員強行推出會議現場。
是誰在偷梁換柱?是誰在欺上瞞下?是誰在坑害企業?
據調查得知,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於2018年1月28日以峰政函【2018】8 號文件《峰峰礦區人民政府關於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焦化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方案的函》(詳見附圖)上報邯鄲市工信局,邯鄲市人民政府於 2018 年5月19 日以邯政函【2018】15 號《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報送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焦化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方案的函》(詳見附圖),向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請205萬噸/年焦化產能。2019年2月22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冀工信原函【2019】184號《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焦化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方案的批複》(詳見附圖),「同意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焦化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方案,在峰峰礦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建設兩組四座205孔炭化室高度6米的搗固焦爐,產能205萬噸」。
2019年12月26日新彭楠公司牽頭的上述七家企業重新簽訂《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建設251萬噸/年焦化項目協議書》(詳見附圖),確定將焦化產能調整為251萬噸。同日,峰峰礦區政府以峰政函【2019】49號《關於變更<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方案>的函》(詳見附圖),上報和批複的函【2020】153號《關於變更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焦化產能整合及減量置換方案的批複》(詳見附圖),同意邯鄲市政府上報方案。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了冀發改政務備字【2020】65號《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信息》(詳見附圖),對新彭楠公司251萬噸年焦化產能整合及減量項目依法備案。為更有效的推動新彭楠公司251萬噸焦化產能項目的落地實施,新彭楠公司將法定代表人由李文秀變更為同為公司股東的郭龍鑫。
新彭楠公司作為焦化251萬噸焦化產能整合項目建設單位和實施主體,從呈報到審批,都只有這一個主體,審批下來後為什麼就「不能生產了呢」,如果這家公司不能生產當初區政府為什麼要呈報呢?明明省、市兩級政府都明確批複,到了區政府就要張冠李戴把產能分配給沒有呈報的公司呢?區政府要求企業變更經營範圍,如果企業變更了經營範圍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沒有主體了何來的產能?這麼基礎的常識難道區政府不懂嗎?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並走向更加廣闊舞台。「在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要不斷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打破各種各樣的「捲簾門」、「玻璃門」、「旋轉門」,在市場准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軍民融合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環境」。「去產能、去槓桿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執行同樣標準,在安監、環保等領域微觀執法過程中避免簡單化、一刀切」。「要加強輿論引導,正確宣傳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對一些錯誤說法要及時澄清」。「保障企業合法經營,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
而邯鄲市峰峰礦區政府的做法,究竟是在幫助企業還是在坑害企業?作為區縣級政府為何不執行邯鄲市政府及河北省發改委、河北省工信廳的合法批複呢?為什麼產能整合不讓有實力的新彭楠公司做(20億保證金已按要求存押),卻讓一個小企業來做?為什麼把新彭楠公司的法人代表從項目調度會上趕走?為什麼峰峰礦區政府出爾反爾截留企業正常呈報批複的產能?企業的產能指標是企業的財產,峰峰礦區政府是不是在侵犯企業的合法財產權益?究竟是政府行為還是個別領導的意願?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法律面前陽奉陰違都會得到應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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