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勻市位於貴州省的南部偏東的劍江河畔。
中國在黨中央的領導下,正在掀起反貪反腐、糾正黨風黨紀的運動,全國人民萬眾一心揪出了許多大大小小的老虎和蒼蠅,社會正向著公平公正有序的方向發展。
中國對於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頒布有規範性文件。
查看國務院對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頒發的規範性文件,再看看下面4樁拆遷安置補償糾紛案,就明白貴州省都勻市人民法院這些法官是怎麼避開國務院頒發的有關拆遷安置補償規範性文件進行判決的! 一比較就揭開了這些法官判決的面紗。
下面就用4樁拆遷安置糾紛案件的判決書, 掀起貴州省都勻市人民法院和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這些法官 判決的面紗,看看都勻市的人和黔南州的人、貴州人是處在什麼樣的司法環境里生存的。
超級大國的第五縱隊的特務是否也早已滲透在了中國的司法系統中,他們穿著制服而目的就是攪亂中國的司法次序,使越來越多被枉法判決的人走在上訪的道路上。這些人會恨誰?恰是第五縱隊特務真實的目的。
案件1 :貴州省都勻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2701民初121號。一審判決法官:胡光輝,二審法官王錦。
事由結果:拆遷人以每月1300元租賃被拆遷人80年代建的62.38平方米的舊門面,被法官判決每月租金為5926元,一次性用25年的租金收益作為賠償被拆遷人。並且一次性強制執行了環宇房地產公司剛借到賬兩百多萬元的工程款。
案由如下:黔南州環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過投標形式,續租用了建行黔南州分公司80年代所建的62.38平方米的門面,協議是每月租金是1300元,每年租金15600元。租賃稅還是建行上,已經有兩年的交租金賬目來往。
環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行政拆遷許可證後,建行該門面是處在拆遷的範圍,環宇公司依法多次與建行協商拆遷補償問題都未達成補償協議,後來雙方商議先評估該門面的價值再作商議。建行找到一家長期為建行評估的機構評估該門面,因建行沒有土地證,該評估只能評估屬於建行房屋的價值。當時都勻市的新建房屋價值在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評估機構最後評估該門麵價值每平方米為5771元,總價是36萬元 。環宇公司願意接受該價值,可是建行不願接受該價值,要求評估公司超加大價值結果,該評估機構是一家正規機構,不願加大評估價值,最後建行一氣之下連評估費用都沒有給這家評估機構。
環宇房地產公司無法再與建行協商,就上報到主管部門住建局,住建局依法又安排了兩位工作人員依法多次與建行相關人員協商。因該棟樓所有的被拆遷戶都已經搬離,建行的該門面是處在一樓又恰是環宇公司租用,環宇公司搬出該門面後,挖機半天就挖掉了該門面。環宇公司和住建局的工作人員也繼續與建行相關人員協商補償協議。該門面已經拆除近一年了,2015年1月17日建行以未達成拆遷協議環宇公司就拆除了該門面起訴到了都勻市人民法院。
建行的該門面土地是國家劃撥的,建行也沒有補交過土地收益金,也沒有土地證。而該門面的土地使用權環宇公司經過土地局掛牌出讓所得,並辦理了土地證。可是建行卻提出的訴訟請求,62.38平方米的門面損失賠償要2807100元(貳佰捌拾萬零七千壹佰元),計每平方米無土地證門面賠償45000元;建行165平方米的煤棚要求賠償1320000元(壹佰叄拾貳萬元),計每平方米煤棚賠償8000元人民幣。
建行起訴環宇公司,第一步避開了住建局直接向都勻市人民法院起訴,第二步就是違法虛構訴訟價格證據,由此可見,建行是該棟樓名副其實的釘子戶。建行起訴時,都勻市人民法院法官也不依法告知起訴人應向行政主管機關住建局申請裁決,不服裁決經過複議再不服後才到都勻市人民法院進行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
面紗(1); 可是都勻市人民法院法官不告知起訴人,直接避開拆遷行政主管機關住建局把該糾紛當成民事訴訟受理,法官的行為直接違背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問題的解釋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不予准許一併審理民事爭議的決定, 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其他渠道主張權利:
(一)法律規定應當由行政機關先行處理的;
面紗(2); 在都勻市人民法院里,環宇公司和建行共同抽籤並簽字認可選取的是貴州皓天價格司法鑒定所作為評估建行門面的機構,可是法官卻用的是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作為判決的唯一依據。 評估依據:因該門面沒有土地證,就用出租所得的金額作為評估的依據,評估結論是該門面雖是80年代的房子,修修補補還可以使用25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純收益為95元;每年租金純收益為71113元,就用該價格乘以25年得到的價格當成補償建行的門面;無產權證的煤棚每平方米3800元,165平方米的煤棚總價為501600元。
而環宇公司與建行簽訂的租賃協議,也只是每月1300元,每年租金也只是15600元,並且建行還需要交出租稅。對於煤棚問題 ,環宇公司在與建行協商中,建行用紅頭文件的告知建行的煤棚按照都勻市政府拆遷煤棚的價格補償,都勻市政府拆遷煤棚的價格是每平方米650元。而評估機構卻評估建行煤棚每個平方米3800元。
(在貴州省案件抽籤百分之85以上都是抽到該公司,不信去法院抽查就明白真相了。這是貴州省的其他評估機構都知道的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明文規定:商業用房是40年,建行該門面是1983年所建的房屋,並且是沒有取得土地證也沒有補交過土地收益金的門面,按法律規定到2015年時也只有8年的時間,哪裡來的還可以使用25年的法律?《土地法》沒有規定房屋修修補補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時間,由此可見該評估機構胡編亂造評估報告書。法官相信了。
面紗(3); 環宇公司向法官指出:評估機構違背法律規定出具評估報告書,出具的報告書結論超出協議書約定租金5倍,評估報告書是偽評估。環宇公司按照法官的建議,寫了一份《要求從新重評估申請書》遞交給了法官,並且還提供了與建行簽訂的租賃協議書(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只是21元,每月租金只是1300元),以及提供了相鄰的兩戶房子都比建行門面房新的租賃協議書給法官,相鄰的兩份協議書都佐證了該地段舊房租金每平方米只是在23元左右。可是法官不敢給予環宇公司(要求重新評估申請書)的機會,判決環宇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直接以偽評的報告書作為判決的唯一依據判決了。環宇公司輸了,法律法規也輸了。
面紗(4);
在庭審中,環宇公司指出評估報告書中明確了建行門面是按有土地證或者是已交過土地收益金基礎上評估的,如果沒有土地證或者沒有補交過土地收益金,就要扣除土地部分按沒有土地證和沒有補交土地收益金的方法評估,價值不再是評估報告書的結論。法官當時向建行委託的律師提出:
法官既然知道起訴方要在庭後提供是否交過土地收益金的證明才能進行判決,可是法官根本不用建行提交證明就直接按已交土地收益金判決了。法官不是不懂,因為是否交過土地關係到建行該門面的評估價值的結果,所以法官急於判決了。
面紗(5);
環宇公司不服都勻市人民法院的判決,起訴到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並準備了一段時間的證據材料,可是中級人民法院的王錦法官都沒有與環宇公司人員見面諮詢交流過一次,就以(沒有新的證據資料)為由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可查: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黔27民終780號。
民間傳聞,中級人民法院是一審法院的哥哥,只要是一審的判決,哥哥總會保護弟弟的,提出再審申請書,那會有一審法官的電話快!
面紗(6) ;
環宇公司不服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又申訴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雷勇審判長也是在沒有與環宇公司人員諮詢的情況下,以一審、二審都沒有給予(重新評估申請)、以環宇公司雖然覺得評估機構評估價格過高(但沒有書面要求重新評估併當庭申請)為由,下了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面紗(7);
環宇公司不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依法向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受到了民行處熊永紅處長的熱情接待。環宇公司人員向熊處長介紹案情,說該案當事人雙方簽字認可的是(貴州皓天價格價格司法司鑒定法 )作為評估機構,可是法院卻用的(貴州皓天價格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報告書作為判決的唯一依據,這兩家機構都沒有取得國務院頒發的《房地產估價資質證書》,評估師也沒有取得國家住建部頒發的(註冊房地產評估師資質證),在評估報告書中沒有註冊房地產評估師的親筆簽名,這樣的評估報告書依法是無效的。熊處長聽了該案的介紹後,認為實有冤情,要環宇公司備齊資料送到檢察院。受到了熊處長的熱情接待,被積壓多年冤火的環宇公司人員好像見到了太陽、見到了光明一樣興奮並得到寬慰。
可是在第二次送資料到熊處長辦公室的時候,熊處長的態度來了一個360度的大轉變,沒有了熱情。環宇公司人員立刻明白了熊處長已經與法院的有關人員接觸過了,或者是受到更高位置官員的承若或者指令。熊處長當時冷漠的表情與初次接待環宇公司人員熱情的表情變化,是任何人都能夠感受得到的。熊處長是一位正常溫柔的女人,那一秒鐘她無法掩飾自己內心的變化,自然從面部的表情滲透出來了。
事後,熊處長下了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
並向環宇公司人員解釋到:貴州皓天價格司法鑒定所和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人,誰出具的評估報告書都是一樣的,這一家人都有評估房地產資質證的,是國家發改委頒發的證,該證與國務院住建部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質證通用。至於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上沒有房地產經營業務,並不影響該公司進行房地產評估的法律效力。
環宇公司不服黔南州人民檢察院的裁定書,到了貴陽貴州省司法廳尋求法律諮詢,該廳辦公室主要人員十分明確的指出,貴州皓天價格司法鑒定所資質證是司法廳頒發的,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的營業執照是貴陽工商局頒發的,這兩個機構怎麼會是一個機構?再說也不能自己評估自己鑒定,這是違反法律法規的。可見熊處長的解釋完全是一個推諉的託詞。
面紗(8) ;環宇公司不服黔南州人民檢察院的裁定書,向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提出複查申請。環宇公司人員向在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朋友當面諮詢複查申請的有關程序後,到了複查窗口遞交了申請書和材料。事後朋友來電話說:這樣的事情以後別向我諮詢了,直接到窗口諮詢和遞交材料,以免被人誤會。朋友也是檢察院的要員之一,從他的話中直接感覺出該案申請複查早已被人跟蹤案件,對依法要想複查的人輿論攻擊,使得沒有人敢於依法推翻原來的判決,可見每一樁冤案的後面都有一雙強勁的黑手,也許就是身處要職第五縱隊特務的黑手。
一段時間後,環宇公司沒有接到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的回復,就向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員諮詢複查結果,該人員直接在電話里說: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已經下過裁定書了,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就不用下複查意見書了。
環宇公司的這一樁冤案依法每一步的申請,就這樣被每一個
司法部門封殺了。該案彷彿是石落大海永無翻身之日。
因國家黨中央一直在不斷的推進反貪反腐、治理黨風黨紀的進程,環宇公司又點燃了申請再審的火炬。
國務院頒發的《房地產評估管理辦法》中明確房地產評估機構的名稱中必須有房地產評估字樣,取得房地產評估資質證書後必須要在當地的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局進行備案後,才能進行對房地產評估。環宇公司通過信訪,貴陽市住建局在回復環宇公司的信訪中明確了,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在貴陽住建局進行過房地產評估資質證登記和備案過,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環宇公司信訪回復中也明確了,貴州皓天價格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在評估建行門面的時期里,營業執照里沒有房地產評估經營業務範圍。再看看貴州皓天價格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範圍里明確有涉及行政許可的,須憑許可證經營。而貴州皓天價格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在沒有取得房地產評估資質證的前提下,進行了房地產評估。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評估管理辦法》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42號 第四十六條 未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攬估價業務的,出具的估價報告無效,
面紗(9);
環宇公司收集到了這些新證據,依法向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複查再審,法院接收了材料,就是不立案,說證據不足。環宇公司明白可能是法院法官怕得罪其他法官,只有再深入找到更有法律效力的證據,於2021年12月28日環宇公司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員會遞交了一份舉報信,信內容是舉報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利用國家發改委發的評估資質證書超越經營範圍評估房地產業務,請國家發改委依法對該公司進行處罰。國家發改委在2022年1月28日的回復中,明確了國家發改委於2016年2月3日取消甲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因發改委沒有直接說明甲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取消後,持原有的資質證能否依然可以進行有法律效力的評估,對超越評估範圍的機構沒有進行罰款,所以環宇公司依法又寫了請求國家發改委複議的申請書。
國家發改委回復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7號明確了廢止《價格評估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所以沒有法律依據再對甲級價格評估機構超越業務範圍評估的行為進行罰款,評估機構所作出的評估行為屬於個人行為,依法具有承擔民事的責任。如有不服請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因此,環宇公司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國家發改委,訴求是:請求國家發改委對超越經營範圍的貴州皓天價格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處罰。現在就在等待開庭的時間。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