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賭博是一種惡習。沉迷賭博,可能引發諸多嚴重的問題。「多年前,我兒子曾誤入賭局欠下賭債,繼而陷入虛假訴訟,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受到很大的打擊。直到如今,仍感到痛心,追悔莫及。」湖北省赤壁市車埠鎮女子尹某英感嘆說,賭博只是一種娛樂方式,絕不能被當成一種賺錢方式。

在一份題為「一位絕望的母親求助無門,希望真相得以還原,錯案得以糾正」的反映材料中,尹某英陳述了事情經過:在十年前,我兒子王某某經不起他人蠱惑,一度誤入賭局。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先後5次向黃某某「借款」18萬元。分別為2009年11月12日「借款」2萬元,2009年12月24日「借款」3萬元,2010年2月26日「借款」1萬元,2010年5月10日「借款」2萬元,2010年8月23日「借款」10萬元。為此,被黃某某訴至赤壁市人民法院。黃某某訴稱,我兒子王某某做生意急需資金向他借款,其先後找親朋好友東拼西湊了18萬元給我兒子。黃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我兒子出具的「借據」5張。
當時,我兒子王某某因故未到庭應訴,委託我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言明所謂的借款實為被黃某某一夥設賭騙錢所致,而且這些「借款」均用於賭博,並提交了相關證據及賭博過程的書面說明。然而,我們提交的證據未被採信。2010年12月20日,一審法院作出「(2011)赤民初字第7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我兒子王某某償還黃某某借款本金17.55萬元(此前兩次共還款4500元),其中的10萬元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二審維持原判。
這樣的結果讓我們感到非常不解和失望。黃某某說他和妻子劉某某與我兒子「關係尚好」,其實我兒子根本不認識他們。黃某某家裡很窮是拿不出這些錢的,因為有保護傘讓他們大膽放高利貸,然後又通過虛假訴訟幫討賭債。黃某某訴稱我兒子做生意急需資金向他借款,其先後「找親朋好友東拼西湊」了18萬元給我兒子。那麼,這18萬元,黃某某是找哪些親朋好友東拼西湊的呢?既然我兒子在2009年11月12日首次「借款」2萬元不還,黃某某怎麼可能會在隨後的9個多月里仍先後4次共出借16萬元給我兒子呢?這是不是虛假訴訟,明眼人一看便知。 而且一審沒開庭,重審也沒開庭。我們為此損失了19.45萬元,期間我兒子被逼著寫假協議,只寫拿來做生意,不是賭博的;我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醫院。該醫院檢查完後,說我沒有精神病。我向市紀委、武漢紀委信訪室以及省監察委等部門反映情況,至今無果。紀委不管,監察委也未立案。
法律工作者認為,虛假訴訟從本質上說是惡意訴訟。加強虛假訴訟監督,遏制虛假訴訟增多的趨勢,是當前民事檢察工作的重點,應當繼續加強,使這項工作不斷向前發展,保護好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虛假訴訟受害人無法挽回的損失,幫助其提起侵權訴訟進行維權。對通過起訴追究虛假訴訟行為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的,必要時,檢察機關可以依照職權支持起訴,幫助被侵權人追究虛假訴訟行為人的賠償責任,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今天,希望公平公正開庭審理,監察委監督調查,依法糾正冤假錯案,還原事實真相。同時,在這裡提醒正在參與賭博或者以後會接觸到賭博的人,一定要自律自重。賭博是個無底洞,一旦沾染,會悔恨終身。讓我們從現在開始,人人抵制賭博,靠自己的雙手和智慧,開闢出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