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安徽靈璧:耕種18年有承包權證的土地被確權給他人,誰在濫用自己的權利?

近日,安徽省靈璧縣禪堂鄉八一村村民張召全的女兒張麗反映;她家是在 2002年通過正當合法的手續取得的土地,並且已經實際耕種使用近20年時間,同時在2016年5月份已經領取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卻被靈璧縣禪堂鄉人民政府違規收回。張麗於2019年3月26日依法進行信訪,並在公示期間和父親一起多次書面提出異議。
但是,靈璧縣禪堂鄉人民政府仍然不尊重事實,於2020年4月8日製作禪堂鄉人民政府文件禪信字(2020)4號「關於張麗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錯誤將爭議的2.05畝耕地確權給不具有合法使用權的張某民使用,嚴重侵害了她家的合法權益。

 土地爭議期間被確權給他人,鄉領導說想上哪兒告就去告

根據張麗本人提供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農業稅完稅證明、30多位村民的證明材料及當時村幹部的證明。她們家的這2.05畝土地確實是耕種了近20年,並且在2016年取得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是因為什麼在土地爭議期間確權給他人呢?據張麗提供的音像資料顯示,靈璧縣農委一位徐姓工作人員答覆,他們收到的土地確權資料都是由禪堂鄉人民政府提供的,裡面沒有相關的村民證明材料。但是按照土地確權工作要求他們必須對土地進行確權,否則會被問責。
2019年3月20日靈璧縣農委的「關於張麗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里也明確的建議暫緩對她家和張某民的土地確權,建議禪堂鄉人民政府繼續開展糾紛雙方的調解工作。待爭議得到妥善解決後,按照程序進行確權頒證。
張麗說;農曆2019年12月29日,張麗和弟弟去鄉里找宋書記主持公道,當時就被拒之門外讓去信訪接待室,在接待室因言語不和,宋書記發怒,讓他們姐弟愛上那告去哪兒告!
早在2018年11月,鄉政府打著調解名義去黃山,因對方家兒子在黃山當導遊,當時去的一個副鄉長叫張某君和農經站的站長董某,回來後性質就變了!鄉里答應給張麗他們家辦兩個低保,一年鄉里給一千塊錢。張麗說當時我們就拒絕了,我們家根本不符合吃低保的條件,不能坑國家的錢。再說鄉政府每年給一千塊錢也是國家的錢,我們不能要。

   土地爭議的起因

張麗說;在2002年新灘河治理時,佔用靈璧縣禪堂鄉八一村張東組土地和宅基地,導致本村民佔有耕地和宅基地不平均。經過村幹部和本組村民研究後決定進行土地調整,即宅田合一平均分配,按照她們家人口數及村發包方案規定需要添加一口人的土地,而她父親胞兄弟張某民由於當時是禪堂鄉八一村小楊小學教師,全家需要退出四口人的土地,她家因為增加一個人,需要增加一個人的土地。當時,新灘河治理小張庄調整的範圍比較大,並不是只有她們兩家進行調整。比如,徐某英作為教師已經將土地退回,還有很多村民進行了土地調整,只是在她們這個組人數比較少,只有她父親和胞兄弟張某民家的土地需要進行調整。
這時,張某民多次找到她父親協商,要將本應退出四口人的土地給她家一口人的地,其他的三口人土地能夠保留,開始她父親及家人均不同意,但是經不起張某民的多次要求,她家要求張某民將她們兩家的土地調整經過正常的手續辦理,並且需要經過張東組、村委會到當地財政所將調整給她家的一口人的土地辦理登記到她家名下的合法手續,張某民便同意了。
後來,張麗家和張某民的土地調整經過靈璧縣禪堂鄉八一村村幹部楊某邦到禪堂鄉財政所辦理手續,將禪堂鄉八一村張東組西堰外和西湖兩塊土地(原屬於張某民所有)一口人土地重新發包給張麗家使用,並經過禪堂鄉財政所辦理了登記(楊某邦出具的書面證明可以佐證)。其後張麗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了上述土地農業稅和領取了上述土地的糧食補貼,一直使用到現在,已經將近二十年了,張某民一家人從來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由此可見,新灘河治理小張庄調整的土地是實際發生的,這種調整也是土地承包法允許的,是受法律保護的,他們兩家進行調整是經過村組同意的,也經過禪堂鄉財政所辦理了登記手續,她家對該土地的來源是合法的。

   因為兩畝地是誰讓親兄弟反目成仇

6月4日,宿州市市長楊軍接待群眾來訪時強調:各級各部門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時,要始終堅持人民至上,設身處地地為群眾著想,從當前的實際出發,以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合理的權益為立足點,儘快為群眾解決困難。在推進解決問題過程中,相關部門要摸清問題主要癥結,爭取群眾理解支持。
張召全和張某民本是兄弟,就為了兩畝地的承包經營權最後反目成仇。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是不是該有所反思,在調解工作中客觀公正了嗎?是真心的為他們兄弟去化解矛盾了嗎?是否存在為了私利激化矛盾。但是,事實擺在面前,雖然經過這幾年的調解,不僅沒有解決問題,而且把矛盾升級到現在的局面。 (木易)

轉自:http://www.peoplescck.com/sczh/20200609/12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