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首次有香港的國安法被告申請傳召海外證人視像作供,也是香港法官在修例後首次拒絕相關申請;圖為香港高等法院。
已解散3年的香港支聯會,曾連續30年在香港舉辦六四燭光晚會,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定於明年5月6日開審。被告之一、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申請5名海外證人視像作供,包括前八九學運領袖周鋒鎖和吾爾開希等人,是首次有國安法被告作此申請,卻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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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周一(28日)在法庭親自陳詞。她希望申請傳召5名海外證人以視像形式作供,包括美國著名政治學者戴蒙德(Larry Diamond)、前八九學運領袖周鋒鎖、吾爾開希,學運參與者方政,以及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
鄒幸彤質疑政府修例針對她 稱海外證人才可安心作證
鄒幸彤在庭上表示,自己早於今年一月提出申請海外證人作證的計劃,然而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三月立法後,同時修訂了《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791條,規定國安案件不能讓海外證人以視像形式作供。她質疑,從立法時序來看,修例是針對她本人,批評修例造成國安案及非國安案被告的「差別待遇」。
對於港府指修例是為了排除證人被騷擾和證據被干預,鄒幸彤反指她尋找證人時,最大幹擾「來自本地而非外地」,表示在港證人因現實政治環境無法安心作證,而海外證人才可毫無包袱講述真實經歷及意見。鄒幸彤表示,她打算傳召的5名海外證人,除了戴蒙德外,其他人都曾被港府拒絕入境或被中國拒發籤證,因此只能視像作供 。
控方反駁,指修例不是針對鄒幸彤,也沒有政治動機 ,強調修例的大方向是國安案的控辯雙方證人,均須親身上庭作證。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退庭商議後,決定拒絕鄒幸彤的申請,擇日頒布書面理由。

周鋒鎖:願為鄒幸彤作證 考慮到香港「闖關」
前八九學運領袖周鋒鎖接受本台採訪,形容法官的決定是一個「不幸」。他表示,自己和香港支聯會合作多年,對支聯會非常了解,因此對案件有發言權。他曾於今年三月撰寫信函,向法官表達意向,希望為鄒幸彤的無罪辯護作證。
周鋒鎖說:「李卓人、鄒幸彤等人因為紀念六四、因為關注中國民主化被迫害,我作為對他們非常了解的證人,我覺得我有這方面的資格,所以一直希望有機會為他們作證。如果能去香港就最好了,如果去不了就遠途作證,這一直是我的要求。」
周鋒鎖曾在2019年6月20日從美國飛到香港,希望支持當時的「反送中運動」,卻被港府禁止入境,衝突期間手腕被扭傷、脖子受傷出血。他向本台表示,法官已拒絕讓他以視像形式作供,目前他希望香港當局能讓他入境親身上庭作證,也不排除再次嘗試「闖關」。
他認同鄒幸彤所言,認為在國安法及23條下,在香港本地已難以再找到和支聯會有深入接觸的人為案件作供,而他們這些了解支聯會的海外人士是最佳證人人選,卻被當局以修例方式阻撓。他認為,如果庭審缺乏六四親歷者的證詞,將難有公正全面的裁決。
關注團體:香港法治倒退又一證明
這是首次有香港的國安法被告申請傳召海外證人視像作供,也是香港法官在修例後首次拒絕相關申請。海外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公共事務及倡議經理埃莉薩·馮(Alyssa Fong)認為,這是香港法治倒退的又一例證。
埃莉薩·馮說:「港府不讓戴蒙德這樣的美國學者為鄒幸彤作證,是在怕什麼?他們正剝奪她的合法權利,就像他們不讓黎智英選擇的律師歐文斯(Tim Owens)為他辯護一樣。他們剝奪她的合法權利,並破壞她為自己脫罪的任何機會。」
除鄒幸彤外,同案被告還有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另一位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於2020 年7 月至2021 年9 月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3人均已被還押約1000日。
責編:安克 網編:伍檫愙
本文來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