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提倡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是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實現規模經營,是建立在土地原承包經營者自願的基礎上,是建立在不損害原承包人利益的前提下,把勞動力從農村低效率中解放出來,避免耕地撂荒。
2020年2月14日,在山東省鄄城縣董口鎮張樓行政村村民不知道的情況下,董口管區和鎮里工作人員等4人,來丈量村東麥田。村民出來詢問阻止,才知道鎮里把張樓村的承包田租給江蘇綠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董口管區工作人員告訴村民說,要建設高效溫室玻璃大棚,村民們不同意。此後,董口管區工作人員就在張樓村大喇叭上講:「這個地你們同意租也得租,不同意租也得租。鎮里已經和江蘇綠港簽訂合同,以每年每畝800斤小麥租賃,租期16年,小麥青苗每畝賠償400元,大蒜每畝賠償3000元,遷墳每座600元。」但是張樓村的村民們並未同意。
中原一帶農村的生活習慣是,男人外出打工掙錢,婦女和老人在家帶孩子精耕細作承包田。雖然辛苦,但種一季小麥夠口糧,種一季秋糧能賣個零花錢。大多數不能外出打工的老人靠種地維持生活,張樓村也是這樣。張樓村每人平均半畝多地,自己種每年小麥畝產1400斤,秋季玉米畝產2000斤。去了費用,每年生活還過得去。如果把土地轉租出去,僅靠這每人400斤小麥的土地出租金買面吃也不夠,這是我們唯一的口糧田,都給我們租出去我們一家老小吃什麼。他們租地是為了賺錢,我們種地是為了養家糊口活命!
2020年3月12日,在沒有與張樓村村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管區和鎮里的工作人員、張樓村村幹部等,以及200多名社會人員。帶著兩台推土機和一台挖土機,以修路為名毀壞小麥和大蒜50多畝。張樓村在家的老少不足150人,鎮里就來了200多人。村民們坐在地里阻止其毀壞麥田,被強行拖走,馬某連、李某仙、李某經、姜某華等多名村民被扔到溝里,還阻止其他村民拍照把手機奪走,坐在車前阻其毀地行為的村民張某春被打傷住院。而後將張樓村村民辛苦種的小麥、大蒜夷為平地。甚至還追到村裡謾罵村民,揚言張樓村的土地租也得租,不租也得租,到時候我找人替你們按手印簽字,一分錢不給。此後,村民們到鎮里和縣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沒有結果。
2020年3月21日,管區和鎮里的工作人員、張樓村村幹部一起僱傭張海村村民的旋耕機,又將張樓村村東100多畝小麥夷為平地。這一共被毀壞的180多畝耕地,均是一級基本農田,有土地承包確權證為證。毀壞小麥有視頻為證。
江蘇綠港集團發現當地有關部門強行佔用張樓村村民承包田後,因擔心違規佔用基本農田被問責,故而取消了建廠意向。但是鎮里的工作人員又找到了青島阿拉丁投資集團公司來佔用張樓村村民的基本農田。
2020年4月29日,青島阿拉丁投資公司領導與董口鎮工作人員用推土機又強行把30多畝馬上收穫的大蒜全部毀壞(毀壞大蒜有視頻為證),種蒜的村民求他們說:求你們再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現在就刨!但他們根本不理,還是我行我素。眼看著馬上就要豐收的150多畝小麥和30多畝大蒜被強行毀壞。不光毀壞小麥和大蒜田,還限我們4天時間把祖墳遷出去,如果不遷就用推土機給推了或埋下面(有村民錄音為證)。村民們欲哭無淚,痛心不已。
2020年5月1日,青島阿拉丁投資公司用3台挖土機、6輛拉土車把張樓村東的一級基本農田嚴重破壞,挖出3米多深9米多寬將近500米長的方坑圖層以嚴重破壞,地的周邊也建起了柵欄,顯然是用基本農田來搞建設。
另外,村民除張某生、張某傑、張某超之外,其他村民不同意出租土地。村民向管區和鎮里工作人員提出看公告等相關批文,他們至今也沒有出示。
懇求上級領導能為我們主持公道,切實維護《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對強行毀壞基本農田的違法之事給予調查,追究其違法行為的責任,並恢復我村村東的基本農田,在調查期間暫停在我村基本農田上的施工,給村民們一個公道。
專家指出,農村集體土地實行農戶家庭承包經營,依法承包土地、流轉土地是農民的核心權益。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均應當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由農民說了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強迫和限制。在土地流轉中,應堅持有序流轉,要始終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守農地農用的底線,確保不損害農民權益、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但一些地方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對國家政策存在誤解誤讀,急於求成,越位了、干預過多了,代替市場作用,代替農民作主,需要切實加強引導,促進土地流轉規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