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吉林一企業資產遭查封法院15年不執行評估賣出個白菜價?!

2020年10月30日,在吉林省永吉縣人民法院召開的一次執行聽證會上,德卡公司(全稱吉林省德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於永吉縣法院對其抵押資產15年怠於執行和評估提出強烈質疑,要求按照市場法對其抵押房產、地產進行評估,但執行法官張洪光似乎並未理睬。德卡公司驚呼:法院對於我們抵押的資產15年怠於執行,今天卻非要給我們賣出個白菜價,這是法院和資產高手聯手掠奪民營企業資產!日前,該公司已向紀委、監察部門實名控訴。德卡公司負責人姜先生說: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政機關都十分重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永吉法院的做法令人感到十分震驚!他們是在用貌似合法的手段搶奪企業財產!

三筆抵押貸款的來歷

公開資料顯示,德卡公司原名吉林省新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0年4月註冊於永吉縣,與此公司並行的還有一個公司——吉林省德卡塑鋼工業有限公司(簡稱德卡塑鋼)。

據法院判決書記載:2003年2月11日至2003年11月29日,中國農業銀行永吉縣支行(簡稱永吉農行)與德卡塑鋼公司、德卡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三份,約定德卡塑鋼公司向永吉農行借款三筆,總計金額為人民幣1800萬元,德卡公司以其在永吉的多處房產、地產做抵押。其中:第一筆:借款人民幣7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03年2月11日至2004年1月20日;第二筆:借款人民幣3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03年5月19日至2004年5月10日;第三筆:借款人民幣8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03年11月29日至2004年11月20日。

之後,永吉農行向德卡塑鋼公司發放了上述三筆貸款,截止到2005年10月20日,德卡塑鋼公司尚欠借款本金合計1800萬元,利息1425,687.25元未能償還。2005年10月,永吉農行將德卡塑鋼公司、德卡房地產公司(原吉林省新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至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9目,吉林市法院做出(2005)吉中民二初字第18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德卡塑鋼償還永吉農行貸款本金1800萬元及利息,永吉農行對抵押物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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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生效後,2006年5月15日永吉農行在永吉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07年5月10日,因被執行人德卡公司暫時無力執行,永吉農行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永吉縣法院做出中止執行裁定。2014年7月30日,永吉縣法院於做出(2013)永執恢字第3號執行裁定書,終結本次執行。

至此,德卡公司的這三筆抵押貸款就成了「不良資產」。

農行轉讓給華融資產驚現白菜價

姜先生向媒體介紹:2004年,由於石油及原材料漲價,公司缺少流動資金,銀行又斷貸。迫於資金壓力,無奈之下企業停產。我公司在永吉農行的1500萬貸款,是用3000多萬的資產(包括多處房屋和地產)做的抵押。由於存在抵押貸款、徵信不良什麼都做不了,我公司想把這1500萬還上後轉型做食品加工,但銀行不同意,非得要價1700萬元,最後沒有達成協議。之後,永吉縣法院將我公司當時20條生產線和組裝車間還有近6000多平米的兩個商業資產進行凍結扣押。直到16年後的2020年才走執行程序。2019年3月15日,中國農業銀行吉林市分行連同我公司的資產共10個資產打了一個包卻以極低的價格賣出,賣給華融資產,以1645萬元人民幣成交。華融資產又於2019年7月16日將此資產賣給吳廣成,以2300萬元成交。短短四個月,華融一轉手就賺了655萬元。

據相關法律文書記載,永吉農行將包括德卡公司在內的10個不良資產打包轉讓,是於2019年3月進行的,當時其與華融資產簽訂了資產轉讓協議,轉讓的資產包括:磐石市呼蘭供銷社、吉林市天成影像有限公司、永吉縣方圓有限公司、高風財、馬樹奎、吉林一汽實業永興鍛造有限公司、吉林益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亞力有機鉬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吉林市豐德實業有限公司、吉林省德卡塑鋼工業有限公司等10家資產。上述10家,小計13968.52萬元,本息合計為人民幣壹億叄仟玖佰陸拾捌萬伍仟貳佰叄拾伍元貳角柒分;乙方受讓不良資產所應支付甲方的價款為人民幣壹仟陸佰肆拾伍萬元。

德卡公司感到不解的是,當初,僅僅是買回自己的那份不良資產,我們就肯出資1500萬元,永吉農行卻死活不幹,但是轉讓給華融資產10戶資產光是本金就9000多萬,卻僅僅賣了1645萬!這令我們十分費解。這其中是否有什麼貓膩?但是農行方面有人告訴德卡:因為你們是私營企業,轉讓給你們不方便。

華融公司再次轉讓給吳廣成惹爭議

但是,隨後的轉讓就更令人大跌眼鏡了。2019年7月16日,華融資產又將此10家不良資產打包轉讓給吳廣成,轉讓價款僅僅是2300萬元!

如果說第一次由永吉農行轉讓給華融資產是公對公還可以理解的話,那麼第二次華融資產再以超低價轉讓給一個被法院認定為「無職業」的人是什麼道理呢?而且要轉讓也必須大大方方的公開運作、公開招標吧?但是,德卡公司稱:法院拍賣是通過報紙公告的,可是德卡公司註冊地永吉口前的辦公地點至今尚在,收發室也正常接收信件,不存在找不到無法送達的問題,為什麼拍賣當時不給送達通知,可在2019年執行時卻能直接送達公告?為什麼德卡公司事先連一點消息都沒有得知?這是否是有意而為之?

吳廣成應該是倒賣資產高手,名下有多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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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先生氣氛的說:此次轉讓令人難以理解,買我公司資產的是吳廣成。經網上查詢得知,吳廣成是14家公司的董事長和參股股東,其名下既有資產拍賣公司,還有資產評估公司,還有律師事務所,這些都說明,吳廣成是一個倒騰資產的職業高手。但是,在購買資產時,用的卻是個人名義,而永吉法院居然也認定其「無職業」,永吉法院究竟是有意掩蓋,還是另有貓膩呢?相信稍有一點腦子的人,都會想到其中的奧妙。在此案中,吳與永吉縣法院已經涉嫌公開掠奪民營企業資產。

企業對評估提出強烈質疑,法院被指充當保護傘

更令姜先生不解的是資產評估出的價格。他說:2006年查封之時,我公司當時完全有能力處置資產償還本金及利息,當時我公司用於抵押的住宅價格是每平米1200多元,土地價格是80多元一平,當時是用五折做的資產抵押貸款,可現在房價已經漲到每平米4000多元了,已經翻了三倍,土地價格翻了十多倍。法院委託的評估單位卻用極低的價格做出評估報告。更有甚者,他們還竟敢置我公司主債權13600多平米的土地資產(價值3000多萬元)和部分房屋於不顧,不給評估,企圖白白佔為己有!對此,我公司提出異議,要求開聽證會。但是,執行局在沒有送達評估程序之前,就找我公司人員對其進行恐嚇。在2020年10月的聽證會上,我公司問執行局局長張洪光為什麼15年怠於執行,利息翻了兩倍多才給執行?可他卻說這是為了「保護企業」,既然是保護企業為什麼給評的這麼低?我公司又問評估單位為什麼用成本法還折舊進行評估?現在住宅價格翻了三倍,土地價格翻了十多倍,這對企業是極其不公平的。可是評估單位竟然不給質證,執行局和該單位有合謀的嫌疑,態度非常之強硬。之前,在搖號選擇評估公司時,法院還公開造假,被我公司發現後就換成了現在的評估機構。由於法院怠於執行並且以極低的評估價格拍賣,加上16年的利息滾到現在,利息加本金5000多萬;法院還要把我公司15年前就價值3000多萬元的資產掠奪走,但是法院仍不滿足,還要另外追加當時我公司房地產擔保和連帶責任。這不純粹是對企業財產的掠奪嗎?

記者從永吉縣法院2020年10月30日的《執行聽證筆錄》中看到,在法庭上,張洪光問德卡公司代理人:你認為成本法和收益評估法不合理有異議,你是否有法律依據?你在這15年是否向我院提出對抵押財產進行評估拍賣?德卡公司則稱:開始說沒有,後來陳述我不知道。(我公司)跟永吉法院多次溝通要求查封資產走程序,(找的)是法院執行部門當時是一個女的……德卡公司還稱:你們法院拍賣搖號過程中有造假行為。張則要求德卡提供證據。

對於德卡公司針對評估提出的異議,吉林省欣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說法是:「具體方法不固定,有三種方法,選用哪種方法都是根據評估對象具體情況和如何體現評估對象最真實的價值而定。」對於法官提出的「這次為什麼用成本法和收益法進行」的問題,該評估公司稱:「永新市場在口前是個商業街區,而且房屋價值主要體現在房屋收益上,所以用房屋未來收益確定房屋價值是比較合理的。另外一個評估對象乃子街村的建築物4層,現在為毛坯房,建於1999年,到現在仍為毛坯狀態,閑置多年,沒有任何商業經營活動,沒有任何經濟收益,所以選擇成本法鑒定其價值最能體現評估物的市場價值。綜上這是選擇兩種方法的理由。」對此,德卡公司認為,評估方法有三種,其中一種就是市場法評估,即按照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但是該評估機構卻採用了最不利企業的方法評估,把我公司的抵押資產評估並賣出了一個白菜價,導致了我公司抵押資產價值的大幅度縮水,這明顯是不合理的。可是,就在同一個地塊,2020年4月11日,永吉法院執行局在拍賣中,對另外一個同樣的房屋拍賣價格為每平米22600元,僅隔4個月我公司同一地塊上的同樣的房屋卻只評估了每平米9000多元,這是最有力的參照物,最鮮明的對比!在法庭上,我公司曾提出強烈質疑,但是法庭卻不予理睬,這簡直就是對企業的純心謀害!對此問題,我公司日前已向有關部門實名控訴,我們強烈要求對我公司的抵押資產按照市場現價進行重新評估和對主債權土地進行評估,並期望紀檢、監察部門早日介入調查。我們的感覺是,永吉法院執行局是在為吳廣成掠奪企業資產充當了保護傘,稍有一點智商的人都會想到,在此案的背後,一定有著不可告人的黑幕!

對於此案,媒體將密切關注並跟蹤報道。(記者楊濤 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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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1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