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安超期扣押财产争议,冯正虎起诉沪上两级政府
【摘要】
这份行政起诉状是原告冯正虎控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被告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被告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文书。案件的核心背景是公安机关长达16年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超期扣押原告的合法私人财产,而被告一在收到原告要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的申请后,逾期190多天未作任何答复或处理。随后,原告向被告二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二同样超过法定最长审理期限未作出任何复议决定,原告因此请求法院确认两级政府的“层层不作为”违法,并判令其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3月22日签收本起诉状及证据材料(EMS:1155329985074)。
【要点】
(1)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自2010年至2012年期间9次违法查抄并扣押原告价值约10万元的私人财产,超期扣押长达16年之久。
(2)原告于2025年8月向杨浦区人民政府邮寄递交了保护财产权的履职申请,明确要求责令公安机关归还财产并给予国家赔偿。
(3)杨浦区人民政府在签收履职申请后超期190余日,既未进行受理告知也未作出任何实体处理,构成持续性的行政不作为。
(4)针对杨浦区政府的不答复行为,原告于2025年11月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5)上海市人民政府在签收复议申请后,严重超过法定最长审理期限且未送达延期通知,未作出任何复议决定,构成行政复议不作为。
(6)两被告的不履职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行政复议法》中关于保护公民财产权和行政机关履职期限的明确规定。
(7)案件揭示了由公安机关原始违法与两级政府监督、复议不作为叠加形成的“层层不作为”系统性问题,致使原告行政救济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