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秦起诉社保中心扣发其四年养老金
江苏高邮人权捍卫者徐秦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中共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今年7月11日刑满释放。今年9月,徐秦被高邮社保局人员告知,将逐月扣除徐秦此前服刑4年期间的养老金。徐秦对此表示不接受并作出了相关回应。近日,徐秦将社保中心起诉至法院,并阐明起诉理由。
2025年9月16日,高邮社保局人员约谈徐秦,告知以后将以每月扣发形式扣回徐秦(从进看守所到出狱)共四年养老金,如徐秦不同意,他们将起诉徐秦。
9月17日,针对高邮社保局要求其退还养老金,徐秦作出相关回应,包括约见高邮市信访局局长王焕宏、要求社保局提供相关法律名称和立法时间及法律条文以及要求社保局立即停止侵权,并返还非法扣除当事人的所有养老金资金,恢复应有的养老金待遇。
近日,徐秦将高邮社保中心起诉至法院,并讲述自己起诉社保中心的理由。
目前,官方责令徐秦退回坐牢期间的养老金待遇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46条。徐秦本人不接受不认可,并予以反击起诉。理由是: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的国务院令,国务院不是立法机构,没有立法权。如果它的决定超过相关立法条文范围,需经过人大批准重新立法。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46条(原文)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也可以从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注:该条例明确“多享受”,而这几年社保中心不但没有多给徐秦打一分钱,而是偷偷地多扣和少存。徐秦认为存在其银行卡上的养老金是其依法所得的私有财产。故不存在退还问题。
3、退休金它是一种保险制度,保险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合同法》保护。
养老金不是国家单方面赠与给老年公民的社会福利,而是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共同认可,并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保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