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休息,好久沒有發書評了,今天發一個吧,史景遷的《王氏之死》。
願給能看懂的人帶來更多思考。
那些被大歷史碾過的小人物。
我是一個學歷史出身的人,常有讀者問我什麼樣的著作才是歷史學意義上的好書,我經常就會舉《王氏之死》的例子。它是美國當代漢學家史景遷先生寫作的一本中國清代微觀史和女性史的名著。
其實從上述定義里,你就能感覺到史景遷這個人有多麼牛逼——中國傳統史學熱衷於為帝王將相立傳,草民百姓常常是一群永遠不會被看見的小透明,所以我們其實沒有聚焦普通人的「微觀史」傳統,至於女性史那就更是胡扯了,女性尤其是普通女性,在古代中國的父權社會下是命運最為悲慘的一個群體。
然而史景遷卻就是能從浩如煙海的史料中,如福爾摩斯探案一般為你還原一個清代普通中國農村女性的悲劇性人生,並把一個現代人應有的反思,通過這件小事,呈現給你。這就是一流史學家的偉大之處。
那麼《王氏之死》,究竟講述了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呢?
說清朝康熙年間有這樣一天,山東郯城的縣衙里來了一對父子出首告官,任某和他的父親向縣太爺狀告鄰居高某與自己的妻子王氏私通,並最終殺死了王氏。
縣太爺黃六鴻很快就識破了任某這個並不高明的栽贓。任某其實是自己殺死了王氏,並惡意栽贓給了鄰居。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原來這背後還有故事。
任某是郯城當地一個普通農戶,雖然生活在「康熙盛世」,但其生活條件與當地大多數農戶一樣赤貧。按照當地的習俗半買半娶的討了王氏這個媳婦。但王氏這個農婦,卻並非一個完全被傳統封建禮教吞吃了的女性,她實在無法忍受「一間房、一口鍋、一盞燈、一床編席和一張草褥」的赤貧生活,嚮往改變。
於是她選擇了與「勾搭成奸」的情夫一起私奔、出逃,試圖逃離那個讓她厭惡和窒息的婚後家庭生活。但事與願違,私奔後兩人生計的困難與沿途盤查的嚴苛,很快就讓情夫反悔了,他拋棄了王氏遠走高飛。
無奈的王氏只能一個人孤零零地回到距郯城縣城西南八英里左右的家鄉,由於在當時私通及私奔都是不小的罪名,所以無論夫家還是娘家,王氏都知道沒有自己的容身之地,只能寄居在離家不遠的一座道觀里。
在帝制時代的中國,道觀和佛寺本來是王氏這樣不見容於整個社會的邊緣人最後的容身之地。本來王氏在此悲慘的自生自滅,已經足夠悲劇。然而命運卻給她的悲劇又加上了一層更深的悲劇色彩。
某一天,她的丈夫任某和鄰居高某恰好路過,並認出了王氏,高某隨即就對任某展開了嘲笑——大約無非是一些自己老婆跟人跑了,寧可住在道觀里也不回家,可見任某多麼不像個男人之類的垃圾話。
這些嘲笑激怒了任某,於是他和高某打了起來。
一架打完之後,任某意識到自己私奔出逃的妻子住在離家如此之近的道觀里,實在是給自己丟臉。於是就把王氏又領回了自己赤貧的家中。
我們可以猜測此時的任某可能還是想跟妻子把日子過下去的,甚至他還買了一張新床席,慶祝兩人的破鏡重圓。
但慘案很快就發生了,在一個雪夜裡,任某與歸來的妻子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由於無法忍受「不守婦道」的妻子在出走歸來後還對自己僅存的夫權進行挑戰。他在新買的草席上,將膝蓋頂住身著睡衣的王氏的肚子,殘忍地掐死了她,隨後將其棄屍雪地。
從狂怒中冷靜下來的任某覺得自己背上如此命案的原因全賴鄰居高某,於是又自作聰明的選擇惡人先告狀,試圖嫁禍給鄰居。
所以這是一起說來也不算太複雜的殺妻案。但對於它,其實有多種講述方式。
如果按照傳統中國沿襲千年的三綱五常敘事體系去講述。那麼是一個「不守婦道」的淫婦妻子與人私奔不成,回來又羞辱她的丈夫,最後被其丈夫效法宋江「坐樓殺惜」的故事。事實上,鹽城縣令黃六鴻還真就是這麼判的。雖然大清律的原則是「殺人償命」,但黃縣令以王氏不守婦道,丈夫任某衝動殺人,任家又只有任某這一個獨子、必須延續香火唯由,居然讓任某免於了死刑。反而是王氏本人被按照「罪婦」的名義收斂,那個被誣告的高某還被命令支付了下葬王氏的十兩銀子——因為縣令擔心這樣一個「蕩婦」慘死的魂魄如果不被安葬可能會騷擾活人。
而如果按照現代人文主義,尤其是女性主義的角度去講述,那麼譴責殺妻的丈夫任某又似乎是一個更容易讓人接受的敘事。這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丈夫,把王氏「買」到自己赤貧的家中,讓她和自己一起過苦日子在前。妻子出逃之後,不堪鄰里嘲笑,將她強行領回家中在後。最終又因為妻子繼續挑戰自己的夫權將其殺死。可謂是罪大惡極,活脫脫一副封建時代無能且暴虐的底層渣男形象。
但有意思的是,史景遷在《王氏之死》中,也沒有完全按照後一種思維去簡單將之歸為男女權矛盾。史景遷在這本書中把視角拉的更開,為了分析故事中的每個人物為什麼會作出各自的選擇,他全景的還原了康熙年間郯城當地的生活狀態。
在史景遷的還原中,在「康乾盛世」的榮光下,郯城當地的百姓生活極端貧困和辛苦。他們不僅要承受繁重的土地稅,還要承擔招待過路官員及其隨員的花費以及道路維修等名目繁多的勞役。此外,郯城還頻發地震、饑荒、白蓮教起事、叛亂、盜賊、蝗蟲、河流泛濫、傳染病等災害……凡此種種,導致百姓生活更加艱難。
而在這種背景下,朝廷做了什麼呢?雖然「聖祖仁皇帝」康熙爺號稱體察民情,但清朝與任何古代帝制王朝一樣,是一個掠奪型政府,從普通民眾那裡汲取而不是分配財富是朝廷的根本目的。所以朝廷下撥給郯城的賑災款,往往僅以維持當地「不餓死人」為底線,就算這點款項,還要遭遇官僚們的層層盤剝。
所以像任某這樣的底層男性,其實生活在一個日常被赤貧、勞役和官府的高壓所三面逼迫的「緊平衡」狀態當中。而深知這一點的朝廷為了給這些底層人群一個壓力的排泄口,賦予了他們一個經皇權改造後的儒家傳統敘事中每個男人都有的絕對權威——「夫權」。
換而言之,壓迫和命令自己的妻子對自己絕對服從,是任某這樣的男性在當時那個社會中所能獲得的唯一尊嚴和肯定。
而你可以想見,當任某的這個「唯一尊嚴」也因為妻子王氏的私奔被剝奪時,他的憤怒幾乎是無法遏制的。但任某依然試圖達成妥協——妻子私奔後他並沒有去尋找,在道觀偶遇後,如果不是鄰居高某出言譏諷,讓其感覺到他最後的一點榮譽也被剝奪,可能他也不會把妻子帶回家中。
但這一切最終都發生了,不僅如此,王氏在歸家之後可能依然表現了對任某的不服從。於是最終這個人化身惡魔,把自己對生活的所有戾氣與惡意發泄在了那個比他更加不幸的女人身上。
在時代的洪流中,我們每個人不過是一粒沙,我們都是被裹挾著前進。——說實話,這是我在看完了《王氏之死》之後最深的一種感觸。
這個故事當中的每一個人,悲劇的王氏、殺人犯任某、嘴欠又倒霉的鄰居高某、始亂終棄的情夫,甚至即「明察秋毫」又糊塗辦案的黃縣令,他們每個人其實都像是提線木偶一般在某種催逼下做了自己要做的事。在史景遷的還原當中,你可以感覺到這些人物的個體張力在整個過程中其實是極低,他們自己很少能決定什麼。而那個幾乎決定了一切的、提線的無形之手,其實背後的制度和文化。
很多人在提到中國古代極端壓抑婦女的三綱五常時,會說這是「男權社會」。但其實「男權社會」這次辭彙是從不準確地,更準確的描述,其實應該叫「父權社會」或者「皇權社會」。
兩者的區別在於,「父權社會」和「皇權社會」還原了在那種狀態下,壓迫和剝削女性的其實並不是性別,而是權力。是權力的大小,社會的階層,而不是性別,決定了一個人的受壓程度。
其實這一點,「三綱」本身說的也相當明白——真正宣誓男人壓迫女人的「夫為妻綱」其實只有一條,而其餘的兩條「父為子綱」「君為臣綱」,才是那個社會更想強調、並更起作用的關鍵因素。
甚至「夫為妻綱」恰恰是為了維繫「父為子綱」「君為臣綱」的存在而服務的。這一點在《王氏之死》中也展現的相當明白——若問,故事中的任某為什麼如此暴虐而殘酷的壓迫他的妻子,則答,因為奴役自己的妻子是這個身處底層的男人唯一能夠獲得一點卑微的權力,是他所生活的那個等級森嚴的社會丟給他的一塊卑微的骨頭。
他只有這一塊骨頭,所以他瘋狂而偏執的去啃食和撕咬它。並深知自己一旦失去它,將一無所有。
這種安排讓人不由想起魯迅先生所言:「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仆臣台。」(《左傳》昭公七年)但是「台」沒有臣,不是太苦了么?無須擔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長大,升而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驅使了。」
類似的安排其實並不僅僅存在於古代社會,比如前段時間一口氣對女性頒布二十多條禁令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很多人會奇怪塔利班政權為什麼如此這般的仇視婦女,難道真的僅僅是為了遵守宗教原教旨主義?
事實上並非那麼簡單,塔利班所夢想架構的原教旨主義社會內部男性的權益其實也是普遍受壓的,而為了讓大量底層男性在受壓的同時保持穩定,不至於激烈反抗,塔利班最聰明的選擇,就莫過於讓他們徹底奴役自己的妻女,而同時徹底掠奪這些女性的近乎一切社會權利,讓這個最弱勢群體幾乎無從反抗。
所以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的女權任務和目的其實是不同的,在一個成熟的現代社會當中,女性如果想要伸張自己的合理權益,應積極地參與社會制度的完善與改革,讓女性獲得更公平的地位和待遇,這種女權是有效的。
而在一個越接近傳統社會的社會邏輯中,女性的訴求乃至抗爭對象,就越容易朝向其同階層的男性。比如《王氏之死》中的王氏,她的確可以選擇私奔、爭吵去反抗自己的丈夫,甚至我們更放飛想像一點,王氏或許有機會在口角中反殺了意圖謀害自己的丈夫。
但是一如史景遷所呈現的,王氏的上述種種掙扎、反抗,最終都會歸於無效。因為壓迫女性是她所生活的那個社會一種整體性的制度安排,不反抗權威本身,而將其換算成為男女矛盾,無助於王氏這樣的女性從自己悲慘的命運中脫困。或者說的更確切一些,即便王氏能「倒反天罡」,讓自己和丈夫的地位完成翻轉,也無助於她從悲劇中解脫——因為她的丈夫活的,其實也從來沒有個人樣。
殺死王氏的,不僅僅是她的丈夫,更是那個時代。
而女性的真正對手,其實從來不是男性,而是父權。
而我特別想感嘆的是史景遷先生的史學家關懷——在茫茫史海中,他把鏡頭聚焦在一個卑微、渺小、從未被關注,甚至自身「有污點\’的」蕩婦」身上。這並非矯情做作。
因為其實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是宏大敘事灌輸給我們的,最容易帶入想像的那些永遠高大、正確的君父。我們是、也只是不同程度的「王氏」,我們卑微、掙扎、不完美。
但我們值得被看到、同情、記住。
因之,我感謝《王氏之死》。
本文已經寫了5000字,您應該可以看出,這篇書評,某種意義上說,是昨天文章的一個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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