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6 10 月

一家8口被控裝精神疾病詐領5570萬保費 高院判無罪確定

張婦家族8人涉假裝精神疾病詐領5570萬,高院審理認為罪證不足,均判無罪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張婦家族8人涉假裝精神疾病詐領5570萬,高院審理認為罪證不足,均判無罪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張姓婦人一家8口,被控假裝罹患精神疾病住院詐領保險費,住院期間卻外出吃喝玩樂,共詐領5570多萬元保費,並使健保損失938萬餘元,被起訴詐欺取財等罪,台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均判無罪,全案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張婦等人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尚無具體詐欺事證,除1人死亡判公訴不受理,其餘7人均判無罪確定。

北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9年間,張婦、丈夫、女兒、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等一家8口涉嫌裝病,到多家醫院身心科求診,假裝精神頹廢、謊稱長期失業、失眠,出現幻聽併產生輕生及殺人等念頭,使醫師誤判有住院的急迫性,但他們住院時卻天天請假外出,跑去吃麥當勞、洗頭髮、喝酒、唱卡拉OK,甚至跑去鯉魚潭玩水,出院後再申請住院保險理賠。

8人被控分別到11家醫院看診及住院,再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每日5000至1萬元不等的住院醫療日額理賠金,11年間涉詐領5570萬餘元,並使健保支付其住院費用共938萬餘元。

張婦還被控唆使女兒謊稱曾吞葯自殺、半夜會亂摔東西,使女兒罹病住院,僅女兒1人就涉詐得1242萬多元理賠金,張婦還按月向女兒索討5萬元酬勞。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罪證不足,將8人均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判無罪確定。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