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湖北恩施:非法逼退合法,官員公開認錯就是不予糾正?!

清江緣鋼材加工及市場建設項目鳥瞰圖

本站訊 輿論監督是黨和人民賦予新聞媒體的重要責任,在宣傳黨的政策、反映人民心聲、推動問題解決、促進各項工作等方面發揮著獨特作用。然而,在湖北省恩施市,一個招商引資企業卻被一樁政府錯誤造成的土地爭議官司弄得死不起活不了!儘管官方媒體——電視台進行了公開曝光,當地領導也在「電視問政」中公開認錯、丟盡了臉,可是就是不予糾正!令人不得不問:湖北恩施市的政府官員們,還能幹什麼?還要臉嗎?

清江緣公司營業執照和土地確認書

被招商後居然遭遇「非法逼退合法」

公開資料顯示,湖北省恩施州清江緣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江緣公司)成立於2013年5月,其鋼材加工及市場建設項目是恩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資項目,並辦理了合法的相關備案手續,2017年繳納了4454萬元土地出讓金(約185畝)取得土地手續。然而在接收恩施市國土局交付出讓土地時,該公司卻發現交付地塊中有部分土地已被恩施易事通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易事通公司)非法佔用數年,並已經建成廠房。 清江緣公司多次向恩施市國土部門反映無果,以至於在項目土地平整中多次與易事通公司發生衝突和阻工,並且多次報批廠房建設規劃手續時受阻,被恩施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稱市資源局)告知因現場踏勘地塊內與易事通公司建築物(非法佔地建築物)重疊無法審批,該問題拖而不決。前期建設項目已投入資金逾2億元,多名投資人在長達七年的建設審批過程中負債纍纍,無可奈何,百名員工面臨下崗失業。在建設辦公樓時,由於恩施市相關部門尤其是資源局濫權妄為、公權私用造成拖欠上千萬農民工工資,與清江緣公司相關聯的公司也已經舉步維艱、瀕臨倒閉。

記者當面向雙方核實確認證據無誤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建設用地批准書

本站接到投訴後,認真查閱了投訴書內容,詳細研究了相關證據,細心翻閱了恩施州紀委和電視台聯合舉辦的「向恩施市市長及市資源局長電視問政」 的視頻,結合投訴書及附帶證據、電視問政視頻等資料,特委派記者前往恩施市委宣傳部報備,要求核實了解清江緣公司多名股東反映的情況,經提供視頻音頻審查,得到了恩施市委宣傳部的理解支持。隨後,記者及時通知市資源局新聞發言人肖某、辦公室主任譚某及國土相關科員接受採訪。通過兩天實地走訪調查核實,以及對清江緣公司及其相關聯的公司員工和農民工了解,以及參照資源局「未按期交地情況說明」、「建設用地重疊無法審批通知書」,調查結果與恩施州紀委和恩施州電視台組織電視問政事實理由相符。為還原事實真相,充分給予被採訪人話語權,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經市資源局負責協調人、新聞發言人肖某及工作組人員同意,本站記者召集清江緣公司股東及監事會代表汪學濤與市資源局共同召開第一次搓商和媒體公開見面會,對質有關收儲土地及所建工程造價計算情況。會上,記者向雙方核實清江緣公司股東及監事會代表汪學濤提供的投訴書,以及經歷七年之久的所有相關資料。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清江緣項目整體規劃方案審議文件(會議紀要)

經過對三十二組證據、購買土地繳納4454萬元土地出讓金支付憑證、電視問政視頻、相關職能部門會議紀要、恩施市分管國土的副市長田貴周關於征儲土地的簽批文件的核實,雙方對記者出示證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無異議。記者還兩次核實市資源局法律顧問及負責協調人肖某、辦公室主仼譚某,對方均表示認可。記者針對雙方無異議的第四組資料,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37條、第38條針對性發問:

《出讓合同》第37條約定,受讓人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1‰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0日,經受讓人催交後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其餘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損失。《出讓合同》第38條約定,出讓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或單方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土地使用年期自達到約定的土地條件之日起算。

記者請問國土局領導,如何理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37條、第38條的約定?得到的回答是:國土規範性文本,沒注意到。

恩施州電視問政中官員曾公開認錯

結合投訴事件回放到電視問政,記者摘錄了恩施州電視台主持人的提問和回答。

1,電視台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魏順軍局長對話:

田莉: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魏順軍局長,非法佔地逼走合法經營,您作何感想?

魏順軍:主持人好,各位嘉賓好,看了這個短片,暴露出我們工作中的很多短板和不足,也暴露出了我們離州委制發的優化營商環境的各個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田莉:您個人還有其他什麼的感想嗎?

魏順軍:通過這個短片呢,我覺得我們在工作當中暴露出這麼兩個主要的方面……

田莉:您只需要談您個人的感受和感想就行了,不需要經驗總結。

魏順軍:我自己的感受,確確實實,我們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沒有為企業真正的服到務,讓企業對在這裡投資這件事心裡感到很失望,對我們恩施市的營商環境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田莉:這個非法佔地七年之久,而且2018年電視問政的時候是承諾馬上辦理,但是為什麼沒有做到,你們有沒有把這個事當做事來做。

魏順軍:當做事,我雖然是2019年3月份進入這個系統,但是清江緣有限公司這個地的這個問題呢應該說一直拿在手上,我們秉承以前提出的三條措施,一個是補法置換;二個是拆遷補齊;三個就是把未供地的部分撤消。但是多年協商一直沒有達到共同的願望,所以一直擱置至今。

田莉:協商未果造成的,是嗎?

魏順軍:嗯。

2,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田貴周對話:

田莉:市長、市領導,您認為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是什麼?您個人做了哪些工作呢?

恩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田貴周在電視問政現場

田貴周:我認為這個原因呢,它是在供地的時候沒有做到凈地出讓,因為所說的這個違法的佔地是另外一家企業在收儲的時候錢是他出的,他也認為錢是他出的時候,他的廠房建設在前面,他現在裡面工人也已經開了業,如果我們把他這家企業給他拆除了以後,對這家企業來說,營商環境也就不好,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兩家企業我們都要做營商環境好的話,就要進行協調,雖然已經進入了司法強拆的程序,我們還是不希望最終被強拆,希望能用其他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讓兩家企業都能夠把生產搞好,我們一直在做這方面的工作,但是這兩家企業的工作呢確實協調起來,難度非常大,我親自協調過兩次。

田莉:請問您,您覺得最大的難點是在哪裡?因為非法佔地我們可以合法執行。

田貴周:最大的難點就是什麼呢,就是一個呢土地收儲的錢是第一家公司他出的,而第二家公司的地呢我們又供給第二家了,這樣呢解決這兩家的難題呢,遇在有一家企業要受到傷害,我們想呢,第二家公司用土地置換的方式,也就是他的土地總共是185畝,我們仍然還是在其他的地方給他補齊185畝,這樣讓兩家公司都能夠把企業搞好。

田莉:嗯,還是您剛才前面的這個局長說的,還是這個協調沒有成功,您個人在這個中間可能做了很多的努力。

田貴周:是的,是的。

田莉:好,謝謝您。

3,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市長蘇勇對話:

田莉:市長蘇勇作表態性發言,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蘇勇:各位領導,各位媒體點評專家,各位觀眾、聽眾朋友,主持人,同志們,大家下午好!今天,州委、州政府在這裡開展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電視問政活動,是一次刀刃向內的自我體檢,也是堅持問題導向的揭短亮醜。這充分體現了州委、州政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和省里的工作要求,打造全國一流、全省領先營商環境的態度和決心。剛才短片中曝光了我們恩施市的問題,這個問題應該說呢,一針見血,直擊痛點,既暴露出我們在當初供地時的行為不規範,同時也暴露出我們在依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這個方面決心不大,措施不力,小問題拖成了大問題,簡單問題拖成了複雜問題,作為市長,我自己也深感慚愧和自責。在這裡也代表恩施市向州委、州政府,向相關企業表示深刻的檢討。今年從五月份以來,省委召開了推進營商環境的建設大會,出台了「黃金三十條」,州委也專門召開了會議,出台了十大專項行為的方案,全州上下應該說共同大抓營商環境。

4,主持人田莉和電視問政專家點評席——恩施州職業技術學院陳燁教授對話

田莉:下面我們有請陳燁教授作點評。

陳燁:習近平書記指出,媒體監督是最有效的監督形式,可就在問政恩施市的這個短片中,我們所看到的是恩施市委市政府及其監督機關燈下黑,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久拖不決,可謂一直應付媒體監督,結果「劣幣驅逐良幣,違法逼退合法」,導致花大力氣招商引資的企業打水漂,營商環境遭重創。試問我們有關方面是不是應該把上下齊心應付媒體監督的功夫,花在營商環境的修復上呢,招商引資雖一家,引一家是好的營商環境嗎?

媒體見面搓商會上達成的共識至今沒有結果

就在雙方近日組織的媒體見面搓商會上,清江緣公司股東及監事會代表汪學濤的發言,說明非法佔地逼退合法企業,投資近兩億資金的招商企業舉步維艱、瀕臨倒閉。市資源局新聞發言人肖某作了發言,說明當前情況所做工作。股東們表示,七年維權艱難,信訪難題是因恩施市分管領導及國土局領導濫權妄為、徇私枉法、公權私用所致,造成清江緣公司拖欠上兩千萬元農民工工資不兌現。為及時決農民工工資,清江緣公司多次要求退還部分土地出讓金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但都無果而終。在本次記者見面會上,清江緣公司當面遞交了申請說明及在社會勞動保障局備案的農民工工資表。市資源局新聞發言人肖某提出雙方邀請笫三方對清江緣公司已建工程進行評估。在記者見證下,雙方當場達成意向性共識。記者現場提議,依據李克強總理簽署的2020年5月1日實施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建議市資源局退還清江緣公司已經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公司用自己的錢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對此,市資源局負責協調人肖某答應上報。

然而,裁止本站發稿時,記者仍然沒有收到恩施市政府對於此事的處理決定,於是引發了農民工們的再一次大規模上訪。

易事通超占面積圖和恩施副市長田貴周簽批收回項目請示報告承辦單

國土局未能按期交地證明 因易事通超占面積導致重疊建築物無法審批

記者不禁要追問:易事通公司在國家未出讓的地塊中是以什麼方法長期非法超占使用而無人過問的?是誰准許他們在使用?當土地已經依法拍賣後,為什麼不強行拆除?此事已經七年之久,政府部門為何還是視而不見?易事通公司非法超占使用國有土地,已經拖垮了一個經過招商引資的合法企業,當地政府部門為什麼還是沒有從根本上去處理問題,而是在相互推卸責任?易事通公司的實際老闆到底是誰?又是誰給了他們這麼大的膽量而致其如此肆無忌憚?

媒體強烈呼籲:湖北恩施市應根據李克強總理指示精神,徹底糾正新官不理舊政問題,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疾。同時,還應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格問責,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確保上下暢通、執行有力,切實解決好「清江緣」問題。尤其是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政機關都十分關注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下點真功夫,解決好影響甚至障礙企業發展的各種問題,不要讓被招商的企業寒心,更不要破壞營商環境。

對於清江緣公司遭遇「違法逼退合法」,導致企業投入的巨資打水漂問題,本站持續關注並將繼續追蹤報道!(記者曉軍)

附: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5條:出讓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 (第 53 號)《閑 置 土 地 處 置 辦法》第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動工開發延遲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向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供土地閑置原因說明材料,經審核屬實的,依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處置:(一)因未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期限、條件將土地交付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致使項目不具備動工開發條件的。第12條:因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情形造成土地閑置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協商,選擇下列方式處置:(四)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第21條,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供應土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土地閑置:(一)土地權利清晰;(三)沒有法律經濟糾紛。第28條: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未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期限、條件將土地交付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致使項目不具備動工開發條件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第29條: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轉自:http://www.chinacgnews.com/news/?6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