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姓退休員警擅自到桃園某派出所拍攝員警,被控涉襲胸女警,高院認定蕭男並非故意碰觸女警胸部,判無罪確定。 (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蕭姓退休員警在抖音開設帳號且拍片評論警察事務,他被控去年4月到桃園市某派出所拿著手機對女警拍攝,並趁女警不注意之際襲胸,一審判蕭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蕭男並非故意碰觸女警胸部,性騷擾罪證不足,今判無罪確定。
檢方指訴,去年4月12日凌晨0時26分,蕭姓退休員警到桃園市桃園區某派出所,持手機拍攝員警及被害女警,女警告知蕭男「你不要碰我喔」,但蕭男仍趁女警不注意之際,以左手碰觸她的胸部,檢方將蕭男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認定蕭男涉性騷擾罪證不足,判他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蕭男當時是用手機拍攝跟他講話的員警,女警出手阻擋,造成蕭男手機遭拍落才朝女警方向逼進,應屬事出有因,無法認定蕭男是有性騷擾犯意,而伸出左手朝女警胸部方向觸碰。
此外,女警對案發當時的指述,先後說法不一,後來才證稱蕭男是朝她的「側胸部」摸過來,因她閃躲而推到前胸防彈衣,其說詞可靠性存疑。
高院也指出,蕭男碰觸女警前胸僅約1秒左右,且不是以手掌觸摸,當時眼神也未盯著女警的臉部或胸部,加上女警當時身穿防彈衣準備外出執勤,而警用防彈衣有相當厚度的防彈抗板作為保護,蕭男既然因為手機遭女警拍落而不滿進逼,有可能只是欲向前與女警理論,並無性騷擾犯意,因此仍判無罪,全案確定。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