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遼寧瀋陽: 一優質企業被”惡意”整垮,投資商人成囚徒

導語:“他們勾結司法機關執法辦案工作人員,捏造事實,共同製造冤假錯案,栽贓、陷害我們林家父子;他們僱傭黑惡勢力,瘋狂盜竊、詐騙、侵佔、挪用公司巨額財產……”近日,一封發向中央政法委的舉報信被舉報人再次翻出,呈現在記者面前,舉報信的矛頭直指瀋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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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自己的堂叔和某些警察聯合擺了一道。”

舉報人系來自福建省長樂市的林美航。”我是因2013年初遼寧瀋陽市政府到我們福建招商才到瀋陽投資建廠的,當時我和我父親、我弟弟和我堂叔共同出資1.5億元,到瀋陽開辦了’瀋陽西城鋼鐵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廢鋼的收購、冶煉、軋制和成品鋼材銷售,我堂叔林城任董事長,我任法人代表和總經理。”林美航介紹,公司投產運營後,”生產經營可以說搞得轟轟烈烈,至少在2016年9月前,不但解決了東三省廢鋼的回收處理問題,所有股東也得到了豐厚的紅利回報。”他強調的”2016年9月”這個時間節點,是因為在這之後,”林城與東北股東(以蘇志一為代表)因權力和利益發生激烈矛盾,我也被捲入其中,企業被迫停產。”

雖然隨後林城與東北股東(以蘇志一為代表)講和了,但讓林美航萬萬沒想到的是,曾經是”仇人”的林城與東北股東卻突然風向大轉,”把算計的矛頭一起指向了我們林家人!”於是,便有了本文開頭的那一段話:”他們勾結司法機關執法辦案工作人員,捏造事實,共同製造冤假錯案,栽贓、陷害我們林家父子;他們僱傭黑惡勢力,瘋狂盜竊、詐騙、侵佔、挪用公司巨額財產……”

林美航所說的”栽贓陷害”,和他本人與林城之間的1160萬元的欠款有關。”他這筆錢欠了我很久,一直都分文不給,後來經人調解,他才同意把他在公司里的885萬元分紅款作為抵債給我。”也正是在這件事上,有一個關鍵人物開始浮出水面,那就是瀋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官李鐵棟。林美航介紹,”李鐵棟是林城的朋友,所以他就找到李,稱我挪用公司資金885萬元。”林美航稱,正是在李鐵棟的運作下,2017年12月,瀋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此正式立案,並將林美航列為網上逃犯,全國通緝,而這件案子的主辦人員正是李鐵棟。2019年2月18日,林美航主動到瀋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投案並欲說明相關情況,”結果我被他們毫無理由的刑事拘留15天,直到後來瀋陽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我未構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我才重獲自由。”但是,2020年3月,瀋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再次以”挪用資金犯罪”為由,將該案件移送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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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美航涉嫌”挪用資金犯罪”的同時,還有一樁案子始終高懸他的頭頂。”2017年,他們說我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對我進行立案偵查,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後來還一審判處我有期徒刑10年!”林美航告訴記者,這起案件的經辦人還是李鐵棟。他稱,在這起案件的偵查過程中,以李鐵棟為首的偵辦人員根本就是”一邊倒”,既不對案發期間的關鍵書證,財務憑證這些東西做及時的調取,而任由林城保存,也不對涉案的吳敏鋒、孔慶茹二人的訊問筆錄、交代材料做全面提取,”故意漏掉本案的真正組織者和策劃者蘇志一,實際的直接負責人蘇立微、張瑞。”林美航堅決地表示,多達80多冊的偵查卷宗里,”找不出一份能明確證明我指揮或參與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他們唯一的’證據’,就是蘇志一他們的口頭’證言’,說我是這起案件的’直接負責人’。”讓林美航憤憤不平的是,”該案的真正組織者、策劃者蘇志一,實際的直接負責人蘇立微、張瑞他們在李鐵棟的幫助和掩護下,成功甩’鍋’,他們卻作為’證人’至今逍遙法外!”

“為了辦死案他們可謂費盡心機。”

林美航稱,林城、李鐵棟等人為了徹底”整垮”他,把林美航涉嫌”挪用資金犯罪”辦實、辦死,”讓我永無翻身之地,他們是無所不及,威逼利誘、製造偽證,千方百計給我定罪。”林美航稱,該案件的辦理者李鐵棟先後十幾次去福建,”每次都由林城安排,全程接送陪伴:住豪華賓館、吃高檔飯店、旅遊度假、收受禮品。”為擺脫這場”災難”,林美航多次向瀋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提出讓李鐵棟迴避的申請,但均遭拒絕。2020年5月8日,李鐵棟再次來到福州找證人”補證”。 林美航稱,5月9日晚,李鐵棟”找證人陳信錐做筆錄,由於陳信錐的證言不隨人意,李鐵棟惱羞成怒,不但以’瀋陽紀委’相威脅,還通過林城大造輿論對證人及親屬施壓。5月11日,經李鐵棟再三威逼、利誘,證人陳信錐被徹底’治服’,給李鐵棟出了’偽證’。” 而另一證人”陳師隨後也被李鐵棟傳喚到其下榻的五星級酒店,跟陳信錐那樣極不情願地出了’偽證’。5月15日,李鐵棟帶著證人的’偽證’和林城送的禮物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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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林美航被釋放,他決定重新回廠上班。但又一個”沒想到”發生了:”被他們僱傭的社會閑散人員堵在工廠門外不准我進廠工作,我多次報警一直得不到解決,至今我仍然被他們非法拒之門外,不能行使我的法人代表職務。”林美航稱,在他被羈押期間,”林城、蘇志一他們大打公司財產的主意,編造虛假工程搞虛假訴訟,詐騙公司380萬元資金;內外勾結瘋狂盜竊公司財產;破壞生產拆掉公司生產設備倒賣獲利。”2019年底,林美航無奈之下租用無人機進廠查看取證,”我這才發現大量機器設備、車輛物資不翼而飛,初步核算達6,000餘萬元。”2020年1月3日,林美航實名向瀋陽市公安局報案,要求依法查處。2020年7月9日,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才姍姍來遲地給我一份書面答覆,內容還是’經審查沒有違法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讓林美航還沒料到的是,”李鐵棟他們的手竟然從遼寧伸到了福建!”由此也成為林美航訴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經偵支隊和有關警員”濫用職權”的一個”佐證”。2018年2月,林美航將林城起訴至福建省長樂法院,請求依法判令林城償還其借款本金1,160萬元及相關利息,法院立案審理。”林城與李鐵棟謀劃後,未經瀋陽市公安局更未經省公安廳批准,僅憑經偵支隊製作的 ‘便函’要求福建長樂法院移送案件,長樂法院據此函件做出《裁定》,駁回我的起訴。”

林美航直言,幾年下來,他已身心疲憊,有對親情的失望(林城是他的堂叔,為了錢竟然勾結外人這樣”整他”),有對有關公安機關和公安幹警的失望。他不僅經歷了網上追逃、牢獄之災,還承受了巨額的經濟損失,事業也被迫終止,未來的人生一片黯淡,”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未來在哪了,人情法理、公道正義又在哪了。”他表示,不管怎樣,他會一直抗爭下去,直到最後得到應該到來的正義宣布。

日前,他表示將向中央政法委實名舉報有關案件,同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複核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2020年7月18日做出的沈公經(刑)不立字[2020]25號《不予立案通知書》;請求徹底查清林城、蘇志一兩個惡勢力犯罪團伙的全部犯罪行為,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挽回西城鋼鐵公司的巨額財產損失;請求瀋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迴避該案的查辦工作。(晨光、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