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疑因當地違約拆遷損失數百萬 鄭州一市民怒將航空港區告上法庭

提示:在鄭州航空港區奮鬥了近二十年的魏義民,2019年其開設的酒店面臨被征遷,當賠償到位準備搬家時,相關部門違反約定提前拆遷,導致許多設備未能及時搬出被強拆掩埋,損失估值數百萬。事情發生後,有關部門的官員多次表示承認這個損失並表示肯定會賠償,但拖到現在,相關賠償未落實,魏義民怒將鄭州航空港區及下屬單位告上法庭,欲討回公道。

在旁人眼中他是一位分得千萬拆遷款的拆遷戶,可他覺得以前經營酒店時更有成就感。「如果我能選擇,那我更願意回到拆遷之前,過著忙碌而又充實的日子。」年近60 的魏義民,坐在鄭州航空港區新港大道西側的一處綠地旁,一根接一根的抽著煙。

這裡是他創立的宏發商務酒店舊址,如今已經變成一片公共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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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緊建 趕緊拆 都是為了形象

作為港區第一批投資者,魏義民從1998年就來到了這裡,「那時還不叫港區,這裡除了飛機場,放眼望去都是玉米地,再看看現在,時代變化的太快了,二十年河東,二十年河西啊。」

魏義民說,那時正好趕上招商,他全家舉債貸款購置了一塊地皮,由於當時這裡也沒啥人氣,雖然購置了地皮,但是商戶們都不願意建設,反而當地政府一直催促著,讓抓緊開工建設。

「工作人員天天上門催著動工,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個年輕人叫小唐,天天一上班就來我家苦口婆心的勸我早日動工,有時遇到飯點了,就在我這吃碗麵條。」

2002年,宏發酒店開始建設,當初是屬於政府規劃的大棗市場一部分,必須按照統一規定建設歐式建築,在魏義民提供的酒店照片中巨大的羅馬柱依稀可見。

「當時資金有限,本來計劃建設2層樓,但是政府必須讓建6層,因為門前道路太寬,二層出不來形象,最後借錢建了4層,建設期間,領導們還經常視察。」

據了解,宏發酒店從2002年開工建設,歷經03年非典,04年才完工,06年春季正式營業,該酒店也是當地開的第一批酒店,後來又逢上機場擴建,生意一直不景氣,2010年進行了擴建到拆遷前的規模,2011年10月份重新開業。

魏義民說,隨著港區的迅速發展,酒店生意也逐漸好轉起來了,2013年港區曾通知他要建設綠色廊道,需要拆遷,但後來不了了之。

直到2016年7月份,新港辦事處工作人員劉軍通知他要拆遷,稱宏發酒店位於實驗區機場航油油庫及輸油管線安全隱患整治工程範圍內,影響油庫安全,需要拆遷。

當年9月份新港辦事處就在酒店前面建設圍擋,只給酒店留了四米出口,但是一直圍而不動,直到2019年8月份。

「被圍擋了三年,酒店生意遭受了開業以來最大的損失,後來想想當時他們就想通過這些手段讓我妥協。」魏義民說。

在這期間,新港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吳書義和人大工委主任、征遷工作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盧剛多次找到魏義民,勸他趕緊接受拆遷條件。

2019年8月10日起,宏發酒店被停電、停網,食葯監局查封酒店員工食堂。

眼看酒店已無法正常營業,無奈之下,8月15日上午,魏義民同吳書義、港區徵收辦王姓主任一起商談,最終他同意簽協議,對方給他7天搬遷時間。

2019年8月15日晚上8點,魏義民與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新港辦事處簽訂《機場航油油庫及輸油管線安全隱患整治工程房屋征遷貨幣補償協議》,盧剛代表新港辦事處簽字。

在該《協議》中的第三條明確規定,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必須在7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空房驗收單。

而在訴訟期間作為政府方面否認損毀財物拒絕賠償的重要證據—空房驗收單,實際上是在8月15日晚上籤的。「盧剛讓我先簽空白單子,沒有落款時間,沒有單位蓋章,沒有單位負責人簽字,當時還有劉軍、胡李建都在場,他們跟我說其他搬遷戶都是這樣簽的,實際驗收後簽字才會生效。」

「當初讓建也是為了政府形象,去年被逼著拆也是為了政府形象。相似的情節,不一樣的結果,我奮鬥20年的事業,都敗給了一個形象」魏義民搖頭苦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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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拆除導致巨大損失 官員多次承認違約

2019年8月15日晚上8點,魏義民和鄭州航空港區新港辦事處簽署征遷協議之後,就連夜組織員工進行搬遷工作,將可移裝的設備進行打包,因為一些設備不在賠償範圍內,需要搬走。

然而就在8月18日早上8點左右,新港辦事處盧剛、劉軍等人以及港區城管局的執法人員帶領近百名不明身份的社會人員來到了正在搬遷的宏發酒店。

魏義民明確不是這種行為屬於違約,要求按協議約定的7天時間走,但是盧剛表示「拆遷是城管局實施的,他不當家,沒搬出來的會給你登記造冊,損壞了給領導說說,肯定會給你解決。」

現場,新港辦事處工作人員進行了拍照拍視頻,登記造冊,結束後,魏義民要求盧剛提供一份登記的數據,但是盧剛表示等回去整理一下再給,可是直到如今都沒見到。

就這樣,搬遷期限還未到,拆遷隊伍將魏義民等人進行人身控制,而後使用大型機械將酒店大樓推倒,酒店內的電梯主機、中央空調主機、變壓器、監控系統、消防系統、展示櫃、抽風機、冰櫃、保鮮櫃、蒸箱、消毒櫃、熱水器、開水器、柴油灶等設備要麼被掩埋要麼不知去向。

「光這些不在拆遷賠償範圍內的設備損失高達數百萬元!」魏義民說。

「從三年圍擋,到新港辦事處的領導遊說,酒店被停電、停網,員工食堂被封,一步步逼著讓簽協議,到協議約定7天時間,實際只給2天,導致我的合法財產被損毀,損失數百萬,官方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儘快完成拆遷給我設的套路,讓我一步一步跳進去。」

對於政府違約拆遷導致財物毀壞一事,魏義民及家屬在8月18日、8月20日報警,後來當地公安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不予立案。

後來,魏義民才得知航空港區之所以違約提前拆遷,是因為當時少數民族運動會馬上開幕,為了保障民運會順利開幕,港區管委會領導要求提前征遷。

事後不久,新港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吳書義電話中對魏義民說:「你去找盧剛說說多少錢,趕緊賠一下就得了。」

而對於拆遷賠償範圍外設備的損毀問題,除了新港辦事處官員口頭承認之外,媒體在港區管委會向法院提供的拆遷前統計的《魏義民裝修及附屬物明細》表中,也未找到這些設備。

同時,盧剛同魏義民也曾一起找過當初的評估公司兩次,在魏義民提供的一段錄音中,參與評估的工作人員表示一部分定製的設備是按報廢處理,一部分可移裝的沒搬出來的確實需要補償,該公司工作人員還多次表達「那些東西沒拉出來確實虧」。

盧剛讓評估公司先將沒有爭議的部分(電梯、中央空調、消防系統等設備)做評估,而後來評估出來後,官方又不認可。

吳書義還曾跟魏義民說「這個事管委會是硬傷,說七天時間,結果兩天拆了,必須處理,不處理,就打官司,一準贏!」

魏義民說,這些足以證明政府方面承認是他們的過錯,並且也承諾會補償,但是實際上卻一直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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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回懟法官「你讓我說是還是不是?!」

魏義民及律師認為,宏發酒店尚處於搬遷過程中,他對酒店內巨額財物仍然享有合法所有權,該部分財物被不明身份之人非法故意毀壞,價值特別巨大,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相關行為人之刑事責任。

他說:「不管過程如何,拆遷本來也算是皆大歡喜,但是沒想到會因為政府違約還要對簿公堂」。

2020年1月17日,魏義民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0年5月6日,鄭州中院公開審理此案。而後,鄭州中院作出裁定,以航空港區管委會不是適格被告為由,將此案移交港區法院審理。

就在開庭前,吳書義還致電魏義民繼續表示,有啥事可以談,沒必要打官司,有事找盧剛。

2020年8月24日、9月15日,港區法院進行兩次開庭,港區管委會、執法局、新港辦事處均對之前跟魏義民承認違約,損毀設備以及賠償一事的予以否認。

令魏義民印象深刻的是, 8月24日,法官連續7次詢問對方吳姓律師「執法局和新港辦事處是否參與拆遷」的問題,但對方律師一直不予正面回復,最後反懟法官「你是讓說是還是不是?!」而9月15日那次開庭,卻直接在法官辦公室進行了簡單的質證。

對於政府方面律師如此態度,魏義民也對判決表示出了擔憂。

「鄭州航空港區、新港辦事處以及某些官員的做法,讓我感覺這就是卸磨殺驢,對於奮鬥二十年的我們都被這樣對待,那以後外地人誰還敢來這片所謂的『熱土』投資?」魏義民說到。

一位媒體人士對此評論稱,鄭州航空港區,作為國際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經濟為引領的現代產業基地、內陸地區對外開放重要門戶、現代航空都市、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極,反觀當地政府如此對待一位港區最早一批的投資者建設者,吃相太難看。

而就在2020年2月份,由第三方獨立發布的河南省營商環境評價中各地成績及排名中,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試驗區排名第十四名,位列全省倒數第六。

魏義民對媒體說,他也聽到背後有人說閑話,說他都得了那麼多賠償了,還糾結這點幹啥呢?

「我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履歷也不用造假,拆遷也沒虛報面積,現在擁有的都是我奮鬥得來的,應該我得到的,必須給我,不應該我得到的,我一分不多要,這口氣我咽不下去!」

針對此事,媒體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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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http://www.eo-china.com.cn/news/202010/4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