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副教授被控指侵女网友下体,获三审判无罪定谳;但他提告向女网友求偿损失,一审却落败。(示意图与本案人物无关,记者王俊忠摄)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先前在大学任副教授的蔡姓男博士,在网路结识1位女同志网友,两人第二次见面聊到深夜,蔡约女方一起回到女方住处继续聊投资,女方回房睡时,蔡趁机对女方指侵,一审被判有罪、到三审无罪定谳。蔡指控女方变造证据,害他历经漫长诉讼,丢教职失业、名誉扫地,向女方求偿收入损失与慰抚金共598万余元,但台南地院判蔡男败诉。
蔡男控诉女网友私自录下两人的对话,剪接变造为不实的录音档当作物证,害他被检方起诉;两人的line对话纪录有60余则,也被女方删减剩10余则;女方并称服用助眠药后意识不清,被他乘机性侵得逞。
蔡男痛陈因女方伪造证据与诬告,使他被起诉后遭大学停职、失业顿无收入,还承受社会上的狼师骂名,身心受创,近3年没有收入,加上研究计划费,收入损失达378万余元,加上220万慰抚金,要向女方求偿598万余元。
女网友答辩,2017年8月1日凌晨,蔡男确利用她服助眠药睡觉时以手指性侵其下体,她是女同志深感羞耻、肮脏,还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与自残情形,后来报警,检方起诉、一审判蔡有罪;到二、三审改判无罪,她提告事实确实存在,并非凭空捏造,已穷尽救济程序,仍被法院以极严格证据判蔡无罪确定,不能因此认定她有侵权行为。
女网友并说,蔡男也对她提出刑事告诉,但一审检方对她不起诉;二审检方也驳回再议,显示检方认为她未涉诬告或准诬告罪。
一审法官审指,女方剪辑与蔡男的录音档是要挑出与案子有关的内容,无碍录音的真实性与译文正确性,且在法院开庭时已提出完整的录音档,无伪、变造的疑虑;女方删减与蔡的line对话纪录,也是剪去与案子较无关的部分,不影响对话的真实性,且之后女方也提出完整对话纪录,蔡男指女方剪贴造假并非有据。
法官表示,蔡男指女方提告、证述与各项证据行为,都与诬告、准诬告或伪证情形不相符,难认女方有故意与不法性、也与侵权行为要件不符,纵然蔡在此刑案诉讼期间受有财产或非财产上的损害,都不得请求女网女赔偿。此案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