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8 8 月

四個小老闆和一名勞動法律師眼中的「社保新規」

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司法解釋(二)」,針對社會保險糾紛等問題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將於9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九條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或者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承諾無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認定該約定或承諾無效。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請求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這一規定被許多人理解為「強制社保」的信號。據《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24》,2024年,在社保繳納基數上完全合規的企業只佔到了28.4%。約七成企業都存在不繳或少繳的情況,其中又以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主,它們在我國市場主體中的佔比達到了90%以上。

另一個背景是,據人社部統計公報,2024年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5.34億人中,在職參保職工3.87億人,離退休人員1.47億人,撫養比為2.63:1,而這個數據在2010年還是3.16:1。伴隨老齡化和少子化,社保的給付壓力正在逐年遞增。

社保制度是一個社會的兜底,也是對勞動者的切實保障。以長遠來看,企業和個人合規繳納社保一定是好事。但短期內,在經濟承壓的背景下,「應繳盡繳」也會增加企業用工成本,減少勞動者到手收入,甚至加劇降薪、裁員,進一步抑制有效需求,影響市場活力。

面對這個新規,我們與勞動法律師,以及人力資源密集、或受影響最大的行業,如餐飲、快遞、小工廠的老闆聊了聊,看新規到底「新在哪」,以及對他們有何影響,未來他們打算怎麼辦。

一位勞動法律師:

從字面上看,這一次規定的不是「必須繳社保」,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免除社保繳納義務的協議不生效」。過去我遇到的很多客戶諮詢,我跟員工簽個協議、雙方都同意不交社保,行不行?我們經常給對方舉這個例子,租客跟房東協議約定不交物業費是否有效?社保不是勞動者交給用人單位的,而是雙方繳納到社保基金的。你倆說好不交了,那社保基金還沒表態呢?

大多數人對這一點有誤解,認為好像是「突然不能不交了」,為什麼我不能自主決定這件事了。因為這從來都不是你能自主決定的事。在法律層面,社保一直都是強制繳納的,從來沒有允許過不繳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最遲從這時候起,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就已經是法定義務了。至少在立法層面,從有法可依的角度,2008
年就要求強制繳納了,只不過可能沒有做到執法必嚴。

在這之後,2010年我國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從2011
年7月開始實施,在勞動合同法之外,又一部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並且對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以及職工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標準都做了明確規定,對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的行為也明確了法律責任,如限期繳納、加收滯納金甚至罰款等,增強了法律的強制性。

這是立法的角度。從執法的角度,近年來體感上的變化主要是從2020年開始,各地比較密集地出台文件,推行社會保險「三統一」,也就是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主體、工資和個稅扣繳主體、社保繳納主體保持一致。2022年,人社部正式發布《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到這一次「司法解釋(二)」的發布,能夠感覺到社保稽查執法逐漸趨嚴。

因此,「司法解釋(二)」沒有創設此前大家不具有的義務,也沒有減少此前大家此前享有的權利,它沒有改變客觀上已經存在的司法實踐。有個詞叫「宣示性立法」,它只是對於既有司法實踐現狀的一個字面上的確認和重申。

就這點來說,9月1號之後會不會出現什麼實質性的變化,我的理解是不會,約定不交社保的協議一直都沒有法律效力。

我們目前的社保繳費稽查執法情況整體上還是不告不理。目前我了解到的社保征繳機構主動發起稽查的案例還非常少見。企業主如果之前不交社保的,那9月1號之後還是可以繼續不交,就等著員工去投訴。那員工會不會投訴?說不好。但是如果員工去投訴了,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是必站在勞動者一方的。以前是這樣,今天是這樣,以後也會是這樣。

一位義烏的電商老闆:

我們的工廠在義烏,有二十多位工人,客服、運營等辦公室團隊在上海,也有二十多人,總共約50人,目前只有三個人上了社保,我自己都沒給自己上。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義烏可能 95%
以上的人是沒有社保這個概念的,甚至連合同都不會簽,基本都是口頭協議,按月發工資。像我們工廠在義烏已經算是正規的,除了打包的工人流動性太大,其他人都會簽合同。工人不知道社保,也不會問,他們更想要的是實在的工資,而且他們也不可能在流水線上做十幾二十年交夠社保。

據我的觀察,義烏這些做電商的小工廠,利潤率大概在 5% 左右,非常低,根本不足以支撐給工人交社保。

我身邊有一個例子,一個工廠2024年賣了一個多億,但到今年三月份統計的時候,扣掉人工、租金、原料等成本,賬上只有100萬出頭。這100萬還不是現金,可能還有爛賬沒收回來。他們總共有30個左右的員工,如果要交社保,按每人每月公司支出1500元算,就要額外再支出50多萬。

製造業是薄利多銷,現金流壓力又很大的行業,做一個億這麼大的盤子,一年回報就這麼一點,再多出50萬的社保支出,崩盤的風險非常大。這還是體量大的,義烏最多的是那種兩三個人的小工廠,一個月就賺一萬多。

我自己公司的人都是跟了我五六年的,很熟悉了,關係也比較好。想要的話我就會給交,像前兩天有個同事說小孩子要上學,要繳社保,就會幫他繳。如果是新招的人肯定不願意去承擔這個成本,能省一點是一點。

雖然大家都在說強制社保,但我覺得這是需要時間的。可能從大企業到中小企業,從一線城市到小城市,這樣慢慢覆蓋、下沉。我覺得義烏還到不了全民社保的程度,如果真到這種程度的話,義烏就崩掉了。

如果假定一個最極端的情況,真的必須要交了,那我就只能做小規模,或者只找家裡人一起做。

一位快遞驛站老闆:

我現在在深圳,自己有一個快遞驛站,這個驛站主要是我自己一個人干,偶爾我老婆會來幫下忙,早上跟下午我會招臨時工,早上三個小時,下午三個小時,按一小時20塊算,屬於靈活用工,這種兼職是沒辦法給他們交社保的。

同時我還在幫一個三通快遞共配站網點的老闆管理片區其中的一個驛站,手底下有 7
個快遞員,快遞員的薪資是按計件算,比如說一票7毛錢,一天如果送個七八百票,就是300多塊錢,一個月就一萬塊錢,公司提供住宿,但也是沒有社保。甚至連合同都沒簽,就是過來上班,談一下多少錢。

快遞行業賺不了多少錢,有時候都是在賠錢,像我管理的這個驛站,一個月可能就創造四五萬的利潤,但扣掉人力、租金,根本不掙錢。我之前幫忙算過一次帳,算下來一個月就賺三千,所以都是想辦法去省錢。

之前我在廈門,是圓通和中通的一級代理商,做的還挺大的,結果碰上疫情,虧了200多萬。當時手下有20個驛站,包括客服和快遞員有50多個人員。只有小一部分快遞員想要社保,我們會給交,但一票就相應的會少點錢。客服人員大部分都有交社保,因為客服也比較穩定。

如果要交社保,那我們一般是員工和公司四六分,員工四公司六。有時候是員工自己不想交,假如我公司要承擔的社保是每月600左右,如果不交的話,我就補貼600給你,反正總的成本是固定的。

因為很多快遞員他一個月賺個七八千,萬把塊錢的,扣掉生活花銷,如果還有孩子,生活的開支是很大的,存不下來錢。所以他們更多是想多拿一些現金,而不是考慮以後會怎麼樣。

雖然說以前這種約定也不合法,但我做這個行業十多年,大部分人還是有契約精神的,我們談好了,不交社保把該補的錢給你了,也不至於說離職之後去告我,我基本上沒碰到過這種情況。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等於是最高法給全國人民普了一次法。而且現在互聯網這麼發達,有人要是之前說好不交,之後又去告,告成之後往網上一發,那有些人想,我重新告,是不是還可以拿好幾萬?很可能會有人這樣干。

對於公司來說,本來就不賺錢,一旦有人去告了,賠幾萬塊錢,那這個公司不用開了。大家都是出於這種恐懼,會想之後怎麼做合規或者怎麼規避風險。

這個行業基本沒有給快遞員交社保的,只有順豐、德邦和京東這種直營的公司是有的,其他通達系下面的加盟商和網點都沒有。一種常見的情況是會和快遞員簽承包合同,把這幾個小區承包給你,你自己去經營。意味著你是獨立的個體,這樣可以規避很多東西。我把業務承包給你了,那你在承包的過程發生什麼事情,跟公司沒關係,公司不用為你負責。

9月1號之後,我管理的那個驛站也要全部改成和快遞員簽承包合同了。

一位生鮮超市老闆:

我最近每天都會在抖音刷到六七條關於社保的視頻,我想問,真的一定要交嗎?看到有人說不告就沒事,一告就有事,我頭疼得半死。

我妹妹叫我不要大驚小怪,如果真的強制交社保,社保局會來找我的。我早上買菜的時候也問了其他開超市的人,有的說他想和員工簽一個合作協議,做好了發我一份。但問題是,我要怎麼跟工人說呀?

我今年51歲了,這家生鮮超市是我弟弟2021年開始做的,我2022年回老家接手。當時有6個員工,我來了之後辭了一個,我一個人干兩個人的工作。老員工沒簽合同,新招的也沒簽,發工資是我妹妹用微信發,她也常來店裡幫忙,我每個月給她一千多。

之前招的員工我們有做工資拆分,包括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等等,加起來平均3000元左右。但去年我問了別的超市,他們工人工資比我還低,只有2800元,上班時間比我還長,九個小時,招人卻比我好招。工人們不懂其他的補貼也是工資。我今年就只給工人說基本工資,不拆分了,也直接說了不交社保。

員工7個人,如果交社保的話,每個人還要多花一千多元,那我就要虧錢。我們7月總營收34萬左右,房租每月一萬,還有水電費、進貨、運貨等的支出,光我微信里7月就支出了29萬。算下來,我自己累得半死,只能賺到五六千的工資錢。

我們生鮮利潤本來就低,就是幾毛錢、幾分錢地賺。有的特價菜進價1元/斤,賣0.99元/斤;損耗也高,菜、水果、肉類每天都得扔掉,還有一些小偷小摸的人,雖然裝了監控,但哪有時間查?糧油也不賺錢,大米進價50元,賣51.91元,油進價85元,賣87元;調味料算是能賺錢的,雞精、味精進價5元,賣6.5元,利潤雖然也低,但保質期長、損耗低。

線下都是老人家來買菜,年輕人都是在網上買。上個月美團、京東、餓了么都來找我們,我上了美團閃購,就跟其他的說不要了。因為網購訂單要揀菜、稱重、打包,很花時間,還不能超時,根本忙不過來,單太少又不能專門招一個人配線上單。這一個月下來,基本不賺不虧,但員工們累得很。

下個月更賺不到錢。最近有家新的大超市一個月後就要開門,就在一百米開外,之後的生意肯定不會好,至少得虧一個月,因為開業的時候要打價格戰,不然顧客一下子全跑了。去年新開了兩家,我們就跟著降價,他們後來不到半年就關了。有顧客跟我說,我都「殺死」幾家了。

聽說大超市都有交社保,我也糾結,是不是我哪方面做的不好,才交不起社保?

一位融合燒烤店老闆:

我做這行,認識很多同樣在開店的朋友,都沒有交社保,現在都很焦慮、痛苦。如果要交,不可能讓員工全部出這些錢吧?

我店裡已經極力精簡人員了,雇了四個人,每月人工成本一共21000元:一個廚師,一個燒烤師傅,工資都是7000元/月,他們之前開過燒烤店,懂燒烤,相當於我們一起創業;一個服務員,是廚師的老婆,4000元/月,之前是5000/元,因為店裡生意不好,還主動說只給4000元就好了;還有一個洗碗工,是我爸爸,本來也應該4000元/月,但就給了3000元/月,已經62歲了,之前一直是農民,現在還是得幹活。因為都是熟悉的人,才能撐起來這個店,我們也沒簽什麼合同。

店裡出也不現實,都很艱難地在運營,如果成本高了店開不下去,這些員工不也沒有地方去上班了嗎?我們廚師一家子有孩子要上學,有老人要養,兩個人工資加起來才11000元。他們可能跟我的想法一樣,不關心未來幾十年的事情,更關心眼前自己能拿到多少,他們從來沒提過社保,可能都不了解這個東西,覺得自己不需要,之前在其他店也沒有交社保,這次新聞出來,也沒有問我。

去年我創業開了這家融合燒烤店,投入了十幾萬。我現在32歲,一天打兩份工,除了燒烤店還有攝影的副業。中午到傍晚騎著電瓶車出去接單拍照,八點回店裡幫忙打掃、上菜,忙到凌晨1點鐘,有時候拍夜景到11點,也要去店裡看一看。回到家再選片、修圖,兩點半睡覺還算早的了。一個月休四五天,但休假時單子來了也要出去拍照。

燒烤只有40%毛利,為了房租低一點,我選的是比較偏的地方,人流量少,六七十平米的店鋪租金7000元/月,還有水電費等等,固定成本每個月3萬左右,每天得有2500元的營業額才能保本,而且我都沒給我自己發工資。不誇張地說,今年只有五月份因為天氣舒服,生意好些,賺了一萬;其他時候,冬天太冷、夏天太熱,都是虧本運營,7月份微微持平,可能有300元的利潤。

我對交社保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以前我也上過六七年班,做銷售,有交過社保、公積金,自然知道這是有好處的。但後來做自由職業和自主創業後就沒有交過社保了,因為沒錢。

去年幾乎每個人都在賺錢,今年每個人都在虧錢。現在大家沒有人出來消費,沒有人吃飯,我們就賺不到錢。有的店重新裝修了店鋪,做了很多升級,想吸引客戶,還是一樣不賺錢。前段時間我們斜對面一家做低價活動,小龍蝦99元十斤,當時人非常多,現在看著也沒什麼人了。

我也想過不做了,但房租還有四五個月才到期,現在也不好轉讓。關於社保,我只想等到9月1日再看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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