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世峰遭獄中友人持藍波刀刺胸搶毒,陳反擊刺死友人,辯稱「正當防衛」,高院今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陳世峰不滿獄中認識的沈姓友人因索討海洛因毒品不成,竟偷襲他打算搶毒,以藍波刀刺進他的右胸,陳情緒失控暴怒,拔出藍波刀後猛力砍刺沈的頸、胸等要害共23刀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陳12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陳否認故意殺人,辯稱正當防衛,並對沈的家屬道歉,高等法院今判決上訴駁回,維持1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在押的陳世峰放棄出庭聆判,無法得知對判決結果的看法。
現年54歲的陳世峰與死者沈男本是武陵外役監的「獄友」,出獄後,因陳持續提供免費少量的海洛因給沈解癮,雙方持續保持聯絡。
2023年10月20日下午5時,沈男到陳男的新北市租屋處取得少量海洛因施用後,再度開口索討海洛因遭拒。
隔天上午10時,沈男趁陳男側躺在床上滑手機之際,持藍波刀刺擊陳的右胸,陳認為,沈不顧先前多次提供少量海洛因給他的恩惠,竟打算搶毒,情緒失控暴怒,先拔出刺進他右胸的藍波刀,再與沈從床上扭打至客廳。
陳男拿起藍波刀猛力砍、刺沈男的頭、臉、頸、胸部等要害多達23刀,導致沈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事發後,陳打電話給鄭姓友人稱他遭沈持刀攻擊受傷,鄭緊急撥打119報案。
新北地院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審理,陳否認殺人犯行,辯稱並無殺人犯意。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陳男案發後致電鄭姓友人僅提及遭沈男持刀刺傷,未提及陳自己刺砍沈男一事,陳的目的是希望鄭男找救護車來救他自己,不符合自首規定,但考量陳男已和沈的家屬和解,且已履行和解條件,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
陳不服上訴,仍否認有殺人犯意,主張案發時是正當防衛、也符合自首規定,請求減刑,並對被害家屬道歉。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今判決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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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