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法官是國家公職人員,拿著國家的俸祿,享受著全體納稅人的供養,理應秉公執法,為人民排憂解難,當好人民的裁判員。可司法隊伍中就有那麼一些敗類,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利用職權玩弄法律與當事人,成為不恥於人類的蛀蟲,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桂林法庭法官孫國彬就是其中一個。依據孫國彬提供的偽證,院長於茗輝還在繼續拖延一樁長達5年離婚案的審理,其實質就是對下屬孫國彬弄虛作假作偽證的縱容與包庇。
2020年10月,該離婚案經過長春市中級法院上訴法庭審理,被以判決事實不清為由退回重審,卷宗被送回初審的朝陽區法院。在此之前,該案在朝陽區法院已經歷了兩次訴訟,耗時4年未果,原告不得已才上訴的。如今結束上訴後,此案再次返回朝陽區法院重審,又會遭遇什麼樣的命運呢?真是讓人難以琢磨。原告歷時5年的「馬拉松」式離婚官司,把原告折磨得筋疲力盡,3次訴訟處處推委、拖延,原告還要到處躲避被告的跟蹤與追殺,終於熬到了退回重審的判決結果,可原告擔心初審法院再次重審能否痛改前非,克服以前的錯誤、改進工作,這方面確實讓人存疑。事實正如原告預料的那樣,朝陽區法院因原告上訴而產生記恨,此次退回重審,雖然院長換了,主審法官也換了,但對該案原告的怨恨沒有改變,被告不僅變本加厲的收買法院的領導與法官,與其勾結,更將過去法庭玩弄原告的伎倆發揮的淋漓盡致,除盡其所能進行拖延外,還採取了新的弄虛作假的做法,製造偽證搪塞原告,為進一步拖延審理找借口。原告已給於茗輝院長寫了兩封挂號信並提出該案應進行公告的合理請求,可至今沒有消息,究其原因應該就是法官孫國彬提供的偽證起作用了,這簡直就是強盜邏輯。
下面,原告就來揭露法官孫國彬是如何弄虛作假作偽證的:
2020年11月16日,原告為推動案件審理的進展,找到主審法官孫國彬,並請求法庭對該離婚案進行公告。可當原告告訴孫國彬法官被告齊麗華就在國內時,孫國彬法官便說:「這些天我也沒閑著,這是我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調出來的被告齊麗華出入境記錄,被告齊麗華自2019年9月17日出境再無入境記錄,說明被告始終在國外。另外,國際送達大約需時一年或一年半時間不等,甚至更長時間。」於是,其便向原告展示了一份蓋有長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公章的被告出入境記錄(附出入境記錄)。本人當看到這份出入境記錄時,馬上意識到這是一份假的出入境記錄,甚至只能說是一份不完全的出入境記錄。如果拿這個出入境記錄說事,那就是做偽證。為此,原告當場用手機拍照下來,並與孫法官爭論起來。原告提出一大堆問題,孫國彬法官無從回答,但孫國彬仍然固執地堅持「我們就這樣做了」,其潛台詞就是「有招兒你想去!」。不僅如此,孫國彬當原告離開後特地給原告律師於明磊打電話,表示他固執地堅持這樣做的想法與決心。說到這裡,本人不得不將當時質問孫國彬的問題陳訴於此。
出入境記錄上顯示日期為2020年11月9日,是當日列印的,所調取的出入境記錄期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見出入境記錄表)。
1,孫國彬什麼時間去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調取被告齊麗華(QI,LIHUA)出入境記錄的?是上午還是下午?
2,孫國彬是一個人去的還是兩個人去的?出入境部門都有攝像可以作證。
3,為什麼被告2019年9月17日出境後再無記錄?這隻能說明記錄不完全或涉嫌作假。單憑一份不完全甚至是假的出入境記錄就能說明被告自那時起始終在國外嗎?
……
其實這份出入境記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至少是個不完全的記錄。其實被告齊麗華就在國內,不少人見過她,而且被告還把我公司的房產冒名私自租賃給商戶,就此原告已向公安機關報案(附派出所報案回執),並且被告還在2020年分3次親自到德惠租戶那裡收取租金(附租房合同與租戶付款說明)。各種證據證明被告就在國內,而孫國彬製造的假出入境記錄,純屬與被告勾結所作的偽證,目的是為拖延該離婚案的重審找借口。作為一名法官,公開做違法、有損於執法人員的涉嫌犯罪的事,是法律所不容的。孫國彬不僅不能秉公執法,而且還為被告製造假證據,弄虛作假,欺騙法庭、欺騙上級、玩弄原告,這就是犯罪。孫國彬還有何資格做法官工作,在這種人的面前還談什麼法律與良心呀!就是這樣一個弄虛作假的偽君子所提供的假證明,致使於茗輝院長至今還在拖延該離婚案的審理。朝陽區法院上、下勾結,竭盡全力尋找各種借口,企圖拖延時間,阻止該離婚案重審。由此可見,朝陽區法院相當一批人腐敗到了何種地步?真是讓人瞠目結舌。
其實該離婚案重審根本不用調取被告人出入境記錄,直接公告後開庭審理便是。2018年7月該案第2次訴訟,在朝陽區法院湖西法庭就是國內公告後開庭審理的;2020年6月,長春市中院上訴法庭,也是直接公告後開庭審理的。因此沒有什麼法律規定必須調出入境記錄,這純屬孫國彬法官等故意刁難原告。為此必須把孫國彬這樣的法官隊伍中的蛀蟲,串通被告、徇私枉法的醜惡勾當曝光於天下,在全國上下加強法制建設的大好形勢下,民法典及新婚姻法即將生效之日,讓這些陰暗角落裡的小丑的卑鄙的伎倆在陽光下晒晒,提醒人們認清改革的必要,凈化隊伍的急切。
(2017)吉0104民初01號離婚案、(2019)吉01民終817號上訴案原告:邢德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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