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2 10 月

退款要求「狂扇孩子耳光5分鐘」,該寫檢討的是誰?

近日,「潮玩平台退款要求扇孩子耳光5分鐘」的話題登上熱搜,引發關注。據報道,一名11歲女孩的媽媽發現孩子在千島App購買了500多元的卡牌後,想找賣家退貨退款。但被告知,「上傳家長怒罵孩子的視頻、狂扇孩子耳光的視頻(時長需要5分鐘,中間不能停,必須有清晰的扇耳光聲音)」。家長轉向平台客服求助,但客服回復「抱歉平台無法強制,建議雙方協商溝通」。

10月21日,據南都N視頻報道,千島官方表示本次交易糾紛因個人閑置交易引發,未使用千島閃購服務。網友發布截圖中出現的所謂的「未成年退款須知」為賣家個人發送,並非平台官方規則。會對發送不當內容的用戶進行正向引導,鼓勵用戶文明溝通,共建友善交易環境。

退款要求「狂扇孩子耳光5分鐘」,該寫檢討的是誰?

從網友發出來的「未成年退款須知」可以看到,還要上傳孩子的1000字手寫檢討、家長怒罵孩子3分鐘、家長孩子誠懇道歉……退款要求之刁鑽,令人咋舌。這給人的觀感相當惡劣,更像是以無理要求對未成年人及家長進行羞辱。

這背後,是對未成年人的不寬容,對未成年人保護法規的不尊重,對社會公序良俗的不經心。對此,平台回應「賣家個人發送,並非官方規則」,並不能完全卸下責任。如此退款規則被圍觀討論,便是對平台失職的一種控訴。如何追懲警示、如何改進優化?還需要平台拿出更多硬舉措。

跳出一事一議的框架,此事也為我們看到、探討未成年人網路消費與退款提供了一個契機。伴隨著互聯網的高度普及,未成年人觸網愈來愈早、愈來愈頻,相應地,未成年人陷入網路消費、網遊充值、直播打賞者也不在少數。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網路遊戲、網路直播、網路音視頻、網路社交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許可權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上述法律法規的意義在於,引導、啟示社會各方,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去守護孩子,以寬容的容錯善意幫助孩子軟著陸,而非以叢林法則待之以粗

當然,法律的應然,也得直面現實的實然。應該說,「狂扇孩子才能退款」揭示了當下的一個難題,即未成年人網路充值、消費、打賞後申請退款,面臨著證明難題,比如孩子利用家長手機或身份消費,怎麼證明消費行為就是孩子所為?怎麼證明家長對孩子的消費行為不知情?

退款要走流程、按程序當然是必要的,但不能走向極端、吹毛求疵。考慮到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複雜情景,更應該將退款口子放寬一點,將舉證的責任向消費平台、遊戲公司等傾斜,更好地利用技術設置未成年人使用門檻,以及合理分析消費充值者的年齡身份。畢竟,與其事後扯皮,不如事前將「堤壩」修得更為牢固。

賣家也好,平台也罷,在對待未成年人的消費行為時,更應該傳遞給孩子們一份寬容與善意,而非只顧利益的功利,或者教唆家長教訓孩子的戾氣。否則,這個耳光只會扇回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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