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律師們見過人間百態。
有人追債七八年,只討回一些零頭,從千萬富豪到靠四處打工、貸款借錢維持生計,到頭來自己也淪為老賴;也有人借給親戚幾百萬元,追債過程中自己身患癌症,想讓對方還兩三萬元續命,無果。
與此同時,老賴們卻活得瀟洒、滋潤。開寶馬、住別墅、用一萬多元的高端手機、去KTV,毫不避諱地在朋友圈分享四處旅遊的照片……無一例外,他們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據公開報道,2024年執行人員人均辦案928件,「壓力山大」,由法官逐個調查老賴的財產狀況不現實,於是,焦頭爛額的申請執行人們找到了執行律師。
找人、找錢,是執行律師的主要工作內容。新京報記者採訪了數名在全國各地執業的執行律師,他們一年中三分之二的時間都在追老賴的路上,足跡從北上廣的CBD一直延伸到黑龍江的邊境小城,案件標的額小到幾萬元,大到兩三億,回款時間最快的半年,最慢的能拖到「地老天荒」。有人幫客戶討回1億元欠款,還有人在案件終結五年後,意外得到了回款的喜訊。
在法院的調解室、在追蹤的路上,以及堆積如山的案卷背後,一場場關於債務、誠信與人性的複雜博弈每天都在上演。
開寶馬、用高端手機,但沒錢還債
這次的老賴是個大學副教授,欠款4年、金額近1000萬元。
9月16日晚7時許,雲南省某市法院調解室內氣氛劍拔弩張。一言不合,「(雙方)就又毛了」,法官輪番勸說,調解程序才得以繼續。
申請執行人一方3人,其中包括執行律師唐林。被執行人一方在人數上具有壓倒性優勢,來了6個,除了法律顧問和朋友,副教授還搬出姐姐和高齡的老母親助陣。
調解持續了三個多小時,雙方均虎視眈眈,「他們目的就是給法院施壓,意思是我人多,你敢拘留我試試。」這樣的場面唐林經常遇到。最囂張的老賴,會在調解時衝過來指著律師鼻子揚言要動手。有一次,唐林走出法院大門,被老賴找來的一群人呼啦一下圍住。
「債多不愁。」唐林總結,老賴不怕債主和法官,他們中有人首次被執行時接到法官電話還會慌,一旦經歷過執行程序,尤其是同時背著幾個金額較大的案件,反而躺平了。「他發現生活基本沒有受到影響,人性使然,在這種情況下,他就會想著不還錢了,反正也沒有代價。」
他們也不怕「社死」,很多執行律師會給被執行人的單位發律師函,但效果並不好,單位不會因為員工是老賴就將其辭退,最多影響評優,「他們也不在乎。」
至於限制消費,老賴有應對的辦法,吃喝購物往往用親屬的微信和支付寶消費,出行可以坐普通列車,也可以開別人的車,不影響他們四處旅遊,更有甚者還發朋友圈炫耀。

▲2025年9月,唐林和同事到副教授工作的高校調查取證。受訪者供圖
在執行法官面前,她搬出一套「十分合理」的說辭:「手機是朋友送的」,由於唐林取證的照片沒拍到她開車的正臉,她否認寶馬車是自己的;至於每月的工資,被她解釋成全用於日常消費,賬戶里沒錢。唯獨房產,她還沒「編圓」,一會兒說房子是租的,一會兒說是朋友的,過會兒說是由她丈夫處理的。
唐林清楚,這樣的扯皮是在浪費時間。白天取證後,他第一時間向法官申請來現場帶人,希望對她採取司法拘留。他認為,對方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僅工資一筆,金額就符合司法拘留的條件。
根據規定,被執行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高消費,法院就可以決定將其司法拘留。為了震懾老賴,有些法官會帶老賴去做拘留前體檢,或把他們從調解室帶到辦案區,那裡有審訊的小房間。一旦老賴意識到「今天不還上一部分錢就走不掉」,心理防線就會鬆動,有人當場就開始借錢。
追查老賴就像貓捉老鼠
找人、找錢是執行律師最核心的工作。但律師沒有執法權,鎖定被執行人的位置後,要由執行法官來帶人。
為了防止老賴離開現場,執行律師會採取各種辦法,常規手段是報警,警察一般會把雙方帶回派出所做筆錄,法官則直接到所里接人。

▲2021年,河南省某法院,一名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受訪者供圖
唐林也用過「非常」手段。有次時間緊迫,眼看老賴開車出來,法官還在路上,唐林靈機一動,故意開車剮蹭了老賴的車,成功拖住某了對方。法官一到現場,直接查扣老賴駕駛的車輛,搜查手機,發現老賴使用他人支付賬戶付款,也有高消費記錄,當場就實施司法拘留。不僅固定了被執行人隱匿的財產證據,還能循著線索找到被老賴藏起來的錢。
唐林以前的工作裝是法官袍,他在西部省份的中級人民法院做過幾年執行法官,後來辭職做律師。他的團隊業務遍布全國各地,最遠一次辦案去過黑龍江靠近邊境的小城,光過去就花了兩天。
不像訴訟律師那樣西裝筆挺,執行律師們看起來「務實得多」,跟蹤被執行人時總穿一身不起眼的休閑裝。取證時,唐林會帶著錄音筆、網購的執法記錄儀。他有時甚至覺得,自己的工作不像個律師,倒像個偵探。

▲唐林和同事在車內盯梢老賴。受訪者供圖
「盯梢」是為了找到老賴的財產線索,抓住他們高消費的證據。唐林蹲守時會根據樓道電錶箱里的戶主姓名、戶號、餘額鎖定老賴的常住地。如果被執行人是公司,他通常會潛入工廠,一旦拍到機器正在開工的畫面,就能證明公司正在經營,就會有收入。跟蹤企業的送貨車輛也是個好方法,這能幫助找到下游買家,進而打聽出企業有沒有未結貨款,企業實際經營人是不是被執行人本人,從而找到老賴的財產線索或構成拒執罪的證據。
江西執行律師楊春(化名)跟蹤吉安市泰和縣一名老賴到早餐店,見他掃碼支付後,成功鎖定了他常用的微信賬號,通過合法手段調出了老賴的微信支付流水。他發現,被執行期內,老賴資金進出額高達上千萬元。
鄭州執行律師張偉曾跟蹤一個老賴半個月。他摸准對方規律,把握幾個關鍵點:上下班時間、飯點,「有錢的老賴總是忍不住揮霍,露出馬腳。」最終,他拍到了老賴去KTV唱歌,進商場買名牌包的證據。
張偉經常向老賴的鄰居、物業、單位同事,打聽目標的行蹤、家庭情況和房產車輛信息。這需要一些技巧,張偉常用的人設是「銀行信貸部門工作人員」上門調查借貸人的財產,周圍人一般都會配合,也不會引起老賴的戒心。
但在這場貓鼠遊戲中,「也有很多老賴十分狡猾。」唐林總結道。副教授就屬於「反偵查」經驗豐富這一類,被拍寶馬車的那次,她敏銳察覺到有人盯著自己,打電話叫來朋友,替她把車開走。
執行律師也經常出現在各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車管所、民政局、銀行、稅務局等地,調取房產、車輛、交易流水,從中找到老賴轉移隱匿財產的證據。這些需要法官開具的調查令,在唐林的從業經驗里,大部分時候法官會開具針對被執行人的財產調查令。但老賴常常會把財產轉移給他們的子女、配偶或者兄弟姐妹。
針對這種第三人的財產調查令,法官往往會比較謹慎。這時候,律師會選擇拿出充分的客觀證據說服法官,比如老賴給子女、配偶的轉賬記錄,無償轉讓房產線索等。

▲2025年4月,蔣睿鵬在河南洛陽調查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流水和稅務資料,開了十幾份調查令。受訪者供圖
在與那個副教授的拉扯中,唐林最終抓住了對方在交代房產時的漏洞,向法院申請了房產和車輛的調查令。
房子是財產轉移的重點。最常見的伎倆是假離婚,把大額資金、房子、車子,轉移給前妻或前夫。
還有不少老賴會把房產無償贈予子女,或者低價賣房,快速變現。還有老賴會以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將房產租賃給親友,以此阻止法院拍賣房產。虛假合同中約定的租金金額明顯低於市場價,常常是租期五六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執行律師對照銀行流水,看簽訂合同後是否有約定的租金金額流入,就能分辨出房屋租賃合同是不是真實的。
針對以上行為,執行律師可以提起撤銷權訴訟,將老賴的配偶親友列為共同被告,勝訴後,被轉移財產的所有權變更回老賴名下,再還給申請執行人。類似保護債權人權益的司法手段,還有代位權訴訟,把別人欠老賴的錢,還給申請執行人。
逃債方法很多,追債卻要依法,法律除了保護申請執行人,同時也保護被執行人的權益。老賴有權向執行法院提出「執行異議」,這有可能引發申請執行人提出新的訴訟,導致整個執行程序被拖長。唐林手上一個案子在走執行異議程序,已經一年多了,還沒有定論。
張偉執業生涯中一次最艱難的成功回款,標的額只有11萬元,是一筆網課的退費。被執行的教育公司賬上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他通過起訴,追加三個股東為被執行人,他們賬上也沒錢,張偉又從民政局調取婚姻關係證明,說服法官查控股東配偶財產,最終法院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將三股東配偶名下存款劃扣給了申請執行人。整個司法流程花了將近兩年。
去年法院執行人員人均辦案928件
執行周期長,「有勁使不上」,這是申請執行人和執行律師常有的感受。
和法官見一面很不容易,需要到法院查值班表,等案件執行法官值班那天,取號、排隊,一小時左右才能見到人。有時候出現的還不是法官本人,而是法官助理、書記員甚至執行警察。

▲2025年,江西執行律師楊春在江西泰和縣法院約見法官。受訪者供圖
律師們也理解,「執行法官太忙了」,手裡的案件「堆積如山」。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對媒體透露,2024年法院執行人員人均辦案928件,辦案「壓力山大」。
一位曾經的執行法官向新京報記者分析,法官不僅要追求執行到位,還要兼顧效率,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結案率,保證手裡的上百件案件在關鍵節點不超期。
頂層設計一直在通過各種手段給執行法官「減負」。2016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啟用,執行法官「查人找物」,不再需要跑到相關部門實地查詢,在辦公室里就可以通過網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在全國範圍內的財產信息,線上凍結、查封。
但系統不是萬能的。執行律師蔣睿鵬發現,某直轄市郊區的不動產,網上查不到,還有一些債權、宅基地沒有登記或信息沒有納入系統,被執行人配偶、子女等近親屬名下的財產也無法在系統中查詢。
目前的技術手段尚不能支持實時監控被執行人的流水情況,並且,法官凍結財產和有關單位執行操作之間有時間差,法官從系統上向銀行發起凍結資金到銀行同意,往往需要兩三天時間,而老賴通過手機銀行幾分鐘就能把錢轉走。為了和老賴搶時間,張偉經常開車帶著法官直奔銀行營業廳,現場凍結。

▲2022年2月,張偉和評估人員評估被執行人被扣押車輛價值,準備網上拍賣。受訪者供圖
老賴並不是「刀槍不入」,他們怕律師找到他們藏起來的錢,更害怕坐牢,留下刑事犯罪記錄,影響家人考公、升學。
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的被執行人有轉移、隱匿財產行為,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以下簡稱「拒執罪」),經司法拘留後仍不履行 的就屬於
情節嚴重情形 ,頂格能判刑七年。
可以說,拒執罪是威懾老賴的「最後武器」。唐林團隊代理案件中有約30起被執行人在看到拒執罪起訴通知書後還了錢。
楊春的一個客戶弟弟欠款20多萬元,被列為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期限剛過,錢還沒還,當地法院立刻以拒執罪移交公安立案,公安網上追逃,幾天就把人帶回。
老賴的哥哥諮詢楊春時,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我就讓他趕緊把這個錢付掉,否則一定要判刑。」後來老賴認罪認罰、還了欠款,雖然最終沒被判實刑,但還是留下了刑事犯罪記錄。
然而在有些地方,拒執罪立案並不容易。張偉從業15年,代理過數不清的金融訴訟和執行案件,至今沒有遇到被執行人因拒執罪被判刑的情況。唐林團隊6個人,業務範圍遍及全國,5年也只遇到5起。
楊春代理過江西省泰和縣的一起執行案件,執行了八年,老賴轉移、隱匿財產,使用他人賬戶收款,微信支付流水有高達千萬元的資金,且已經被司法拘留了一次,符合拒執罪的構成要件。從2023年5月起,他多次向泰和縣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法院依規將案件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也向法院提起過起訴老賴拒執罪的刑事自訴,但至今未獲法院回復。
一場「輕鬆」的勝利
執行期間,債主原本順遂的人生會經歷劇變,甚至和老賴的身份發生戲劇性的對調。

▲申請被執行人袁宜委從前是五家大型連鎖超市的老闆,目前他失業在家。受訪者供圖
楊春的當事人袁宜委從前是資產上千萬的「大老闆」,開幾家大型連鎖超市,如今落魄到靠打零工維持生計。2017年,袁宜委和小學同學在泰和縣一起做生意,雙方起了股權糾紛,起訴後法院判對方歸還他185萬元股資,袁宜委的超市那時已出現虧損,這筆錢是他向銀行貸的款,每年僅利息就要付10多萬元。
因為老賴不還錢,引發了「三角債」。袁宜委的妻子只能向好友借款還貸。去年,因為無力還債,袁宜委的妻子也被迫成為老賴,被泰和縣法院司法拘留了10多天。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老賴才還給袁宜委5萬元,用於還債。
與老賴交手多年,執行律師們見過人性最幽暗的一面。
唐林代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中,客戶借給自己的侄女幾百萬元「養老錢」投資賺利息,錢拿不回來,法院判侄女還錢。結果侄女住別墅,經常到國外旅遊,女兒在國外留學。
唐林查到財產線索發現,她在訴訟之前已經把自己幾千萬元的財產轉移到國外,並且隨時準備逃到國外生活。「規避得很早,隱藏得很好,這種情況下拿她沒辦法。」
追債過程中,客戶得了癌症,女兒也得了重病,想讓侄女還個兩三萬元救命。
談判三次,侄女賴得理直氣壯:「一分錢沒有,要拘留就拘留,無所謂。」
「在金錢和利益面前,什麼親情、感情都很蒼白了。」唐林感慨。
就連執行律師自己也逃不過老賴。唐林遇到過不止一次「好朋友」借錢不還,諷刺的是,這位執行律師自己做原告的案件都還沒執行下來。
很多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發生債務糾紛之前都是朋友,隨著調解過程中雙方不斷碰撞、摩擦,矛盾越來越尖銳,最後變成一個死結。執行期內的調解談判就像菜市場討價還價,對雙方都是一場心理和底線的不斷試探。唐林說,多數情況下,談判不會涉及利息,本金甚至還要打折,最後分期履行。雙方都覺得自己做出了巨大的妥協。
根據泰和縣法院的執行裁定,袁宜委那筆執行款,八年間的本金加利息已經超過1000萬元,但老賴只還了約99萬元。楊春的調查顯示,老賴實際經營的產業包括採石場、商行和酒吧,微信和銀行賬戶都有大額資金進出,「完全還得起」,因此,袁宜委對執行金額「堅決不妥協」。
「執行幾年後,雙方關係基本上就是深仇大恨了。不少申請執行人錢都不要了,就是要把老賴搞進監獄。」唐林總結,「做執行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幫他們達成和解、修復關係。」

▲2024年10月,執行律師蔣睿鵬遠赴新疆阿勒泰可可托海,追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受訪者供圖
執行律師蔣睿鵬認為,執行難一個根本因素在於當下社會的誠信意識薄弱。「很多人就是不想還,或者他覺得也還不上,我欠了100塊,兜里只有50塊,反正還不清,那還不如留著50塊錢,我還要生存,還有家人,我還要東山再起。」
目前,我國的個人和企業財產登記、公示、信息共享機制仍在建設中,給老賴隱匿、轉移財產留下了空間。
與此同時,司法實踐也在不斷打補丁。實踐中凍結老賴賬戶期限一般只有一年,老賴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凍結措施也會自動解除。這時老賴往往會放鬆戒備,恢復「正常生活」,重新開戶,或者重新線上支付、消費。
張偉介紹,案件終本之後的5年之內,每個省的高級人民法院會每隔半年通過網控系統不定時地查詢老賴的資產情況。去年,他代理的一個案件,標的十幾萬元,客戶原本已經放棄了追債。沒想到,在案件終本之後的第五年,法院查出被執行人賬戶上有8萬元,直接劃扣給了申請執行人。
明明是自己的錢,張偉和客戶卻像得到一筆「意外之財」那樣驚喜。司法與人性的博弈中,執行律師終於迎來一場實屬難得的「輕鬆」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