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8 10 月

華人餐館老闆或被驅逐到非洲!持這類工卡要小心

川普政府驅逐非法移民的力度正在加大,根據移民法上庭律師黃笑生律師透露,持A10工卡的人群目前正處於高危狀態。

「以前人們認為,持A10工卡可以永久在美國生活,但其實只是暫緩遣返回原籍國而已,如今有第三國願意接收了,這批人可能被驅逐到非洲。」黃笑生律師說。

知多D

什麼是A10工卡?

華人餐館老闆或被驅逐到非洲!持這類工卡要小心

根據美國移民局(USCIS)的官方定義,A10是工作許可(EAD)的一種類別,代表「因法院裁定免於被遣返或驅逐」(Withholding
of Removal)。這一身份通常授予那些已被美國移民法官認定,在原籍國會面臨迫害或生命威脅的人。

A10工卡允許持有人在美國合法工作,但並不等同於綠卡(永久居留權)。他們既不是合法移民,也不是完全無身份者,而是處於一種「臨時合法工作但不具永久身份」的灰色地帶。過去,他們只要遵守法律、定期更新EAD卡,就能長期居留併合法就業。

然而,這一微妙平衡正在被打破。

國土安全部正在引用《移民與國籍法》第241(c)(3)條(INA
§241(c)(3))條款,將無法遣返回原籍國的人驅逐到第三國。這一條款同樣適用於A10卡持有者。

案例

餐館老闆被ICE逮捕

根據黃笑生律師透露,近日洛杉磯一名持有A10工卡的華人餐館老闆被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探員逮捕。

這名華人老闆經營了多家餐館,收入頗豐,有5個孩子,雖然沒有綠卡,但是持有A10工卡,也就相當於在美國有戶口了,不再擔心被驅逐。

然而,近日大批ICE探員包圍了他的家,將他逮捕,並且要將他驅逐到第三國,而這個「第三國」居然是賴比瑞亞,這是一個在非洲的小國,前不久剛和美國達成協議,接收那些無法遣返回祖籍國的人士。

黃笑生律師表示,ICE辦公室相當強硬表示「Withholding of
Removal(暫緩驅逐)並不意味著永久居留,兩者是不同的概念,美國政府有權在找到第三方接收國時,執行驅逐令。」

驅逐第三國

曾獲最高法院支持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41(c)(3)條(8 U.S.C.
§1231(c)(3)):「如果國土安全部部長認定,將某外國人遣返回其原籍國在實踐上不可行、不適當或不可能,該外國人可被遣返至任何願意接收其入境的國家。」

換言之,這項法律明確授權美國政府,當原籍國拒絕接收或無法遣返時,可將該人轉送至「第三國」——無論該國與其是否有聯繫。

早前,當川普政府試圖將一些人驅逐到南美洲和非洲國家時,曾經遭到起訴。在今年4月的D.V.D. v.
D.H.S(國土安全部)的案件中,一批有犯罪記錄的非法移民原定被驅逐到南蘇丹,航班已經起飛了被聯邦法官緊急叫停,不得不中途降落到吉布地的美軍基地。

案件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於6月23日認定《移民與國籍法》第241(c)(3)條有效,政府有權將這些人驅逐到第三國,於是這批非法移民才得以被驅逐到南蘇丹。

後來,美國政府又和非洲南部的小國史瓦濟蘭(Eswatini)達成協議。7月16日,一個載有來自越南、牙買加、寮國、古巴、葉門等國家非法移民的航班降落在史瓦濟蘭,將這些非法驅逐到非洲。

出路

儘快重新開案解決身份

目前,持A10工卡的人群面臨著四大危機——

身份不再穩定:原本能每年續工卡、維持生活,如今可能因審查收緊而被拒。

家庭分離風險:多數A10持卡者在美已成家立業,若被遣返,家庭可能破碎。

經濟打擊:他們廣泛從事建築、護理、餐飲等行業,若遭驅逐,將影響中低端勞動力市場。

法律與心理壓力:由於A10身份模糊,移民律師難以提供穩定預期,民眾普遍焦慮。

黃笑生律師表示:「A10隻是法院基於人道理由給予的『暫時庇護』,它不是身份,也不是保護傘。如果政策改變,任何時候都可能被撤銷。」

因此,黃笑生律師建議,A10工卡的持有者要重視起來,想辦法通過重新開案或者其他方式轉換身份,如果親屬移民已經夠條件了,應該立即申請調整身份,不要乾等著ICE上門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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