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事人的權利之爭,或許還有各自主張的餘地,但炫耀特權的姿態,展現出一種超越規則、凌駕秩序的可能,這是公眾不能容忍的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秦雯襲警後被撈事件」,迎來了上海警方的通報。通報稱,事發於2019年,緣於秦某和另一女子違法騎行自行車被民警攔下。在執法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秦某「從背後拍了民警後背」,隨後被帶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後,秦某、許某某認識錯誤、作出書面檢討,警方對兩人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分別作出處罰。同時,鑒於秦某拍民警的行為情節較為輕微,警方對此依法不予處罰。
事發後,秦雯確實「電話聯繫其丈夫王某某求助,王某某遂向滬外一媒體朋友電話諮詢,試圖尋找關係說情但被婉拒,後王也未再聯繫他人」。之後,這段往事被當事人當作談資,用於「開玩笑」「顯示人脈」,後被現場人員錄音編輯發到網上。

從這份通報可以看出,事情似乎不嚴重,屬於輕微違法。當然,「撈人」確實存在,不過並不成功。但這樣一段並不光彩的過去,卻成了一個炫耀的段子,引發軒然大波,這很滑稽,也令人感到沉重。
執法現場的摩擦、輕微違法的處理,本是日常事務,卻在「被撈」「有關係」的口氣中,被人為地加上了特權的濾鏡。這種炫耀,本身就是對規則的輕蔑。真正令人不安的,不是事件的輕重,而是這種「我有人脈」的自信從何而來,當事人又為何能得意洋洋地宣之於口?
這背後,還是那種根深蒂固的「關係意識」:把法治社會的底線當成炫耀資本,把普通執法過程包裝成特權秀。這種心態是一種價值觀層面的「倒置」,它模糊了對錯的界限,消解了社會對法治的敬畏。
同時,這種心態也具有某種「傳染性」,一旦擴散,社會運行的秩序容易被侵蝕。人們不再相信制度的力量,而是轉向相信「關係」的力量,這才是真正危險的滑坡。
客觀來看,在這起錄音事件中,「撈人」的口舌之快只是一個插曲,並不是曝光錄音、維權的主題,卻突然引爆了輿論,是因為它觸碰到了當前社會的神經——對公平正義的高度敏感。當事人的權利之爭,或許還有各自主張的餘地,但炫耀特權的姿態,展現出一種超越規則、凌駕秩序的可能,這是公眾不能容忍的。
近些年類似的事件並不罕見,往往都引發巨大的波瀾。這些案例也讓這種炫耀特權、製造虛幻「優越感」,更像是一種不少人共同的心理慣性,潛藏於日常的言談舉止與思維深處。
因此,相比於批評個人,如何根除這種思維更值得思考。首先當然是嚴肅處理個人,向當事人以及公眾傳遞一個信號:炫耀特權,此路不通。從每一起個例入手,給跑偏的價值觀糾偏。另一方面,也要在制度和文化層面形成長期約束。只有當制度足夠清晰有力,所謂的「關係」才會無從生根。與此同時,也要在社會文化層面重塑一種以規則為榮的價值取向,讓所有人達成共識:那些看似幽默打趣的吹噓、玩笑,終究是一種應被批判的羞恥。
歸根結底,只有當制度的威嚴深入人心,當守法成為一種被尊重的身份象徵,那些依賴關係、仗勢取巧的思維才會被一點點淘汰,那些炫耀、囂張才會從公開表達中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