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為綏棱縣政府不作為行為的受害者,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向有關部門反映綏棱縣政府嚴重不作為,對佔有我們林地拒不給予補償,嚴重侵害我們老百姓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
我叫紀正華,女,現年62歲,是黑龍江省綏棱縣向陽村農民。2004年,我和我弟媳李娟從綏棱縣長山鄉(原三吉台鄉)幸福村村民楊德春手中轉包了閣山腳下羅圈泡小火車道東小背河圈內,面積為6畝的造林地。按承包合同規定,每年都在這一地塊上栽種樹木。2008年,我倆又從幸福村村民王國秋手中轉包了幸福村小六隊西南,面積為31.73畝的林地。由於我不識多少字,所有的事都由李娟辦理,因而轉包合同上也均寫的李娟的名字。2013年底,由於這片地上樹木已成材,我們申請手續後進行了採伐。後來閣山水庫上馬,得知我們兩片地均在淹沒區內,便找綏棱移民辦要求補償,可他們卻找種種借口拒不補償。2016年春,水庫建管局在事先水庫建管局未通知我們本人,也未辦理任何採伐手續的情況下,將我們兩片林地之一6畝地上的4萬多棵樹木全部砍伐。
為了討回公道,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佔地補償,我們多次找綏棱縣移民辦、信訪局等部門,提出我們的要求。我們的理由是:
一是行為符合規定。其在辦理採伐手續時,綏棱林業局為了讓我們保證採伐後重新植樹,恢復林地原貌,收取了其10000元造林押金,並在2015年11月份樹栽種完畢後退還給了我們。其栽樹,是按照綏棱林業局規定辦理的,不是在耕地上改變土地用途栽種樹木,而是在原有的林地上按綏棱林業局規定栽種樹木,是符合國家關於還林相關規定的。同時,林業局退還造林押金的行為在法律上就是承認的了栽樹的合法性、合規性。
二是栽樹沒有違規。無論是黑龍江省政府的公告還是綏棱縣的公告,禁止的都是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而我的土地是林地,無論什麼時間栽樹,都沒改變土地用途,因而與公告是相符的,根本不違背公告。
三是政府部門沒有盡到告知責任,政府的行為是無理的。移民辦和長山鄉都稱,看到公告後就不應栽樹了,可除上述一、二條的原因外,公開的資料顯示:早在2013年9月份,東北網就報出了國家發改委已對閣山水庫立了項的信息。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綏棱林業局理應在此之前就得到信息,但是其依然批准了我和李娟的採伐申請,給辦了採伐手續。如果連政府都不都知道國家的政策,還讓普通老百姓必須看到公告,這純屬強人所難。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綏棱林業局,理應通知造林戶,並且在得知將建設水庫的消息後不應再批採伐手續。但是,我們在到移民局打聽建水庫問題之前,從來沒有看到過公告。
可這些部門卻一口咬定我們大片地上的樹是後種的,推卸自身責任,不青紅皂白,拒不給予補償。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不得已走上了上訪之路,先後到北京四次,均被綏棱縣接訪人員以「回去縣長親自接見,短期內必須解決」的謊言騙回綏棱,非但沒給解決問題,還四次均被行政拘留。在此期間,因傾囊投入種植林地,而林地被占卻得不到補償,我丈夫著急上火得了病,在當地看了多家醫院,都因未查明病因而沒有治好。後來,我們到北京看病,還沒等看成,就被綏棱接訪人員強行帶回,想再去北京,當地卻嚴防死守,不准我們出門。由於耽誤了治療,再加上遲遲得不到補償,沒錢醫治,我丈夫病情日漸加重,2018年12月份不治而亡,臨死前還說如果有錢他不會死的,並對我說,他是被綏棱縣的某些人給是逼死的。後期我又找到了新聞媒體,在網上對綏棱政府的行為進行了曝光,即便在這種情況下,綏棱政府也拒不給予答覆。後來在媒體多次採訪的情況下,由宣傳部門給一個答覆媒體的函件,而這封函件也是漏洞百出。
在答覆函中,綏棱縣稱長山鎮林業站長鄭學仁在李娟申請採伐時就已通知李娟本人不能造林,並稱有鄭學仁證言。事後新聞媒體找到了鄭本人,鄭稱由於採伐時,並不是李娟到鎮里辦的手續,他根本不認識李娟,也不知其聯繫方式,他根本就沒有通知李娟不讓採伐之說,更不用說通知我了。期間,我也和鄭通過電話,有電話錄音證實此事。而且從情理上分析,如果鄉林業站長通知不讓造林了,那麼作為上級主管部門的縣林業局還會收取造林押金要求恢復造林嗎?由此看出綏棱政府是多麼不負責任,作為堂堂一級人民政府,就是瞪著眼晴說瞎話。
在答覆函中,綏棱稱「按照森林法採伐規程李娟需2014年進行還林,後省、縣《公告》下發後,根據規定明確禁止新增建設項目,李娟不用繼續還林」。請問,栽樹是建設項目嗎?這不是明顯的偷換概念,混淆視聽,以達到逃避責任的目的嗎?
在綏棱水庫建管局以無主林的名義將樹全部砍筏,並在2016年3月出具信訪答覆意見書,而在答覆函中稱未出具這份意見書,可我們手中卻有他們出具的蓋有公章的原件,這就證明政府的話明顯是謊言,那麼,一個在原則問題上都能撒謊的政府能做出公證的事嗎?
我們問綏棱政府在沒本人沒有允許的情況下,不能取得採伐手續,無證採伐林木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可綏棱政府避而不說自己的行為,只談地上樹木少,不給補償的事,這仍然是逃避罪責的行為。
關於我丈夫看病的事,綏棱卻稱沒有看到他當時腿腫的不能走路的事,這明顯是閉著眼睛說瞎話,他們幾個人當時是攙著我丈夫上下車的,也因此破天荒的沒有拘留我,怎麼會不知道他有病?這明顯是推脫責任,正如他們的狡辯稱我丈夫的死與他們無關一樣!
綏棱稱,我上訪時,曾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出具過《訓誡書》,可我本人根本就沒有被訓誡過,這件事我記得十分清楚。同時,我諮詢律師及有關人員,了解到訓誡書必須向被訓誡人當面宣讀,並且由被訓誡人簽字,如果被訓誡人拒絕簽字的,應由實施訓誡的公安民警在訓誡書上註明情況,而綏棱的訓誡書上根本沒我的簽字,也沒註明我沒簽字的情況,所以這份《訓誡書》涉嫌造假,因為在我們鄰近的望奎縣就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綜上,種種事實足以表明,綏棱縣政府是一個撒謊的政府!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府!是一個不能正確執行黨的實事求是路線的政府!歸根結底是一個不作為的政府!當前,社會矛盾紛呈,而佔地糾紛又是一個焦點中的焦點,而引發這 樣的矛盾正是由於這樣不負責任的政府造成的。我一個農村老太太,大字不識幾個,出門四顧茫然,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無路,又怎麼會走上訪這條讓人生畏膽寒的道路?而綏棱政府每年寧可拿出大量的金錢,投入眾多的人力物力搞接訪攔訪,也不實際為群眾真正的解決問題,所以,真誠懇請有關部門伸出正義之手,懲治這些不作為的政府和腐化墮落、不為民做主的官員,還我們這些社會底層弱勢的老百姓一個公道,為中國社會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實名反映人:黑龍江省綏棱縣向陽村農民 紀正華
2021年4月20日
轉自:http://www.dulidiaocha.com/baoliao/2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