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9 7 月

村官被指強行收回承包地,指使他人倒賣土地引質疑

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基層黨組織必須堅強,黨員隊伍必須過硬。近日,河北省大城縣東阜摩配園區東阜村的部分村民聯名致函有關部門,反應村支書田某林涉嫌強行收回村民承包土地、違規為自己的親友辦理低保,以及違規選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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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上午,監察委劉某某給村民田某旺、田某其等人打電話說,讓我們去東阜村委會或是摩配園區辦公室了解情況。我們去了園區辦公室,劉某某說你們反應田某林的違法違紀問題我們已經調查了,現在我跟你們核實一下,在核實過程中有視頻錄像。然後一項一項的進行了解,劉某某說你們說的和我調查的基本-一樣,情況屬實,但是問的最後打字員列印出來的材料和我們說的不相符。他們還急著讓我們簽字,我們說我們反應的還有好幾個問題,您還沒問呢?他們沒有正面回答,草草的收場就走了,有好多問題他們所打出的材料輕描淡寫,避重就輕,一一的都給美化了,其中有幾個嚴重問題避而不答。
其一,強行收回村民承包土地。我村村民原人均承包土地約2畝多,我村原在戶籍3200多人。1999年,田某林以職權強行調整村民土地,每人僅分得土地0.9畝,全村共收回土地2000多畝。絕大多數村民不同意這樣調整,田某林便採用或打或罵或威脅恐嚇的手段,強行收回土地。嚴重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本法實施前已經預留機動地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本法實施前未留機動地的,本法實施後不得再留機動地。而田某林卻置法律規定於不顧,強行留有55%的機動地。村委會收回的土地,至今未給村民任何補償。
在2012年,田某林把村中強行收回的土地,賣給新世紀學校(私立學校)建學校,有好多土地是基本農田。至於賣了多少畝?多少錢?不得而知。還為了學校佔用村中幾十畝基本農田修路,花了村裡很多的錢。以上問題從來沒開過村民代表會。
其二,田某林指使田某柱倒賣南西阜土地100多畝,獲利300多萬元,疑被私分。可查打款記錄(購買土地的資金是東阜村委會出資305萬元,未開村民代表會議);倒賣北位鄉韓村土地20多畝,轉手賣給東阜村委會。購買土地每畝2—3萬元,賣給東阜村委會每畝4—5 萬元。未開村民代表會議,至今閑置沒有使用,獲利幾十萬元。
其三,未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把村集體的資金以貸款的方式給污染企業。給嘉信電鍍廠1000萬元,每年收取電鍍廠好處費18萬元。通過出納員張某紅代收;給遠迪實業有限公司3000萬元。遠迪公司每月給田某林支付3000元。可查打款記錄。
其四,在選舉過程中,田某林把監控錄像安裝到自己的辦公室監督選舉,隨意指定監票人、唱票人和計票人。場內工作人員,大多數是其親信和家族成員。指使自己家族成員在選舉過程中偷票、帶票,比如說同一個人用戶口本選一次,再用身份證選一次。有錄像視頻為證。
在選舉村支書時,指使田某坡給大多數黨員發紅包,在太華酒店請客吃飯,給自己拉票。一查便知。在選舉前期,田某林夥同他人,尋找借口,把村中有威望的候選人關某、田某信、田某偉等人從候選人當中除名,不讓參選,主任候選人只剩下自己。村委會批給田某信的土地是建設用地,長達十年之久;關某等人所反映田某林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由園區到縣、市、省,逐級反應問題,從來沒有越級上訪和鬧訪;田某偉根本沒有自己的企業佔地,連住房都是租的,也從來沒上過訪。為了澄清問題,我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應選舉問題,一說是東阜村的,根本就無人接待。田某林用各種手段把我們除名,為自己和自己的侄子參選鋪平道路。
其五,自1994年田某林擔任村支書以來,村裡的財務收入一直沒有公開過。村中的大小工程,優親厚友,工程材料與實際用材料不附,有的超幾倍之多,材料沒有明細,帳目混亂。平時獨斷專行,經常辱罵村民,無人敢言,典型的「一言堂」。
村民田某其等人向園區領導張某某反映以上問題,張某某推辭拒絕,百般刁難,還說你們窮折騰什麼,老實在家待著。我們說您如果不給我們解決,我們會向上一級反應。他說你們愛上哪去上哪去,隨後沖向前去想毆打田某其,被園區陳姓領導阻攔,未能得逞(當時有很多人在場)。隨後就開車走了。
以上我們反應田某林涉嫌違法違紀問題和選舉問題,僅僅只是冰山一角。懇求上級領導派外地區紀檢工作人員到我們村調查,事實一定會水落石出。我們承諾:如我們所反應的情況不實,我們願意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我們將不懈努力,直至有一個滿意的結果。

來源:中視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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