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又背上超30亿债务
两年前的一笔担保,让王健林再次背上了超30亿元的债务。
5月21日,永辉超市公告称,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其中,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对此,记者联系了万达集团相关负责人,其表示“暂无可回应”。
2025年5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图源:东方IC
一笔担保引发的强制执行
这笔债务源起于2023年的一笔股权转让协议。
当年12月13日,永辉超市公告称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后者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款约为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但交易并不顺利,除首期转让款按时支付外,在2024年4月至7月,大连御锦第二期、第三期转让款连续出现逾期情况。
由此,2024年7月,各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将剩余未付转让款38.39亿元重新分八期结清,付款期限延至2026年3月31日,同时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为剩余款项支付提供连带担保。
就算如此,原定于2024年9月30日兑付的第四期3亿元转让款依然未能按期履约付款,担保人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也未履行担保义务。2024年10月,永辉超市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款项36.39亿元、违约金2.18亿元及相关费用,并追究王健林等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涉案总额约38.6亿元。
最终,在今年4月14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全面支持永辉超市诉求:大连御锦须向永辉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