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岁华裔男童被撞身亡,肇事司机4项重罪全免
10月31日,美国纽约皇后区3岁华裔男童陈昆塔(Quintus
Chen)被撞身亡案历经近两年审理后,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宣判。据报道,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22岁的肇事司机凯文·戈麦斯面临的四项重罪指控全部不成立。全免的四项重罪包括:二级过失杀人罪、刑事过失杀人罪、肇事逃逸致死罪、二级攻击罪。
▲陈昆塔
戈麦斯最终仅被判犯有“第二级鲁莽危险行为”(一项A级轻罪),以及鲁莽驾驶、无照驾驶、车辆未注册、车窗贴膜过暗、违规停车等多项交通违规。根据纽约州法律,A级轻罪最高仅判处一年监禁、三年缓刑或社区服务等处分。这意味着戈麦斯已确定免于长期监禁,有可能无需入狱,只需面临驾驶方面的限制与社区监督。
男童母亲:
车在拖行碾压,怎么可能无罪?
这一判决结果令男童家人无法接受。男童母亲陈凯伦(Karen
Chen)在法庭外情绪激动地表示,这一判决“对我们一家极不公平,是一大冤案”。
陈凯伦在受访时表示,案发当天的监控画面显示,“车辆撞上孩子后仍有拖行甚至辗压的动作,我丈夫(吉米·陈)当场伸手去救孩子,也被车撞伤。”她表示,自己和丈夫至今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创伤。她质问道:“怎么可能说这个人无罪?”
陈凯伦表示,她已向检方询问上诉可能,但得到的答复是,此案经陪审团一致裁定无罪,根据美国法律一事不再审原则,检方不得就同一罪行再上诉或重审。他们目前正考虑寻求社区和受害者倡议团体的帮助。
辩护律师:
男童父亲“没能控制住”孩子
在为期两周的审判中,控辩双方的交锋激烈。
皇后区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指控肇事司机戈麦斯存在严重疏忽。首先,戈麦斯的车辆贴膜严重违法。检察官称其挡风玻璃透光率仅11%,驾驶座侧窗透光率低至0%。而纽约州法定标准为70%。检察官瑞安·利恰德洛称,受害男童的“头部和肩膀都在引擎盖上方,清晰可见”,但戈麦斯“还是加速了”,并且有鲁莽驾驶的前科。
▲监控视频截图
辩护律师托德·格林伯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