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把一位七旬母亲逼上绝境
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七旬女子尹某英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我儿子王某某因误入赌局欠下赌债,继而陷入虚假诉讼。十年来不敢回家,不敢乘车,不能找工作,只能到处打零工维持生计,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受到很大的打击。”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七旬女子尹某英陈述了事情经过:在十年前,我儿子王某某经不起他人蛊惑,一度误入赌局。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先后5次向黄某某“借款”18万元。分别为2009年11月12日“借款”2万元,2009年12月24日“借款”3万元,2010年2月26日“借款”1万元,2010年5月10日“借款”2万元,2010年8月23日“借款”10万元。为此,被黄某某诉至赤壁市人民法院。黄某某诉称,我儿子王某某做生意急需资金向他借款,其先后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了18万元给我儿子。黄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我儿子出具的“借据”5张。
当时,我儿子王某某因故未到庭应诉,委托我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言明所谓的借款实为被黄某某一伙设赌骗钱所致,而且这些“借款”均用于赌博,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及赌博过程的书面说明。然而,我们提交的证据未被采信。2010年12月20日,一审法院作出“(2011)赤民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儿子王某某偿还黄某某借款本金17.55万元(此前两次共还款4500元),其中的10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二审维持原判。
这样的结果让我们感到非常不解和失望。黄某某说他和妻子刘某某与我儿子“关系尚好”,其实我儿子根本不认识他们。黄某某家里很穷是拿不出这些钱的,因为有保护伞让他们大胆放高利贷,然后又通过虚假诉讼帮讨赌债。黄某某诉称我儿子做生意急需资金向他借款,其先后“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了18万元给我儿子。那么,这18万元,黄某某是找哪些亲朋好友东拼西凑的呢?既然我儿子在2009年11月12日首次“借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