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把一位七旬母親逼上絕境
湖北省赤壁市車埠鎮七旬女子尹某英日前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我兒子王某某因誤入賭局欠下賭債,繼而陷入虛假訴訟。十年來不敢回家,不敢乘車,不能找工作,只能到處打零工維持生計,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受到很大的打擊。」
在提交給有關部門的一份書面反映材料中,七旬女子尹某英陳述了事情經過:在十年前,我兒子王某某經不起他人蠱惑,一度誤入賭局。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先後5次向黃某某「借款」18萬元。分別為2009年11月12日「借款」2萬元,2009年12月24日「借款」3萬元,2010年2月26日「借款」1萬元,2010年5月10日「借款」2萬元,2010年8月23日「借款」10萬元。為此,被黃某某訴至赤壁市人民法院。黃某某訴稱,我兒子王某某做生意急需資金向他借款,其先後找親朋好友東拼西湊了18萬元給我兒子。黃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我兒子出具的「借據」5張。
當時,我兒子王某某因故未到庭應訴,委託我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言明所謂的借款實為被黃某某一夥設賭騙錢所致,而且這些「借款」均用於賭博,並提交了相關證據及賭博過程的書面說明。然而,我們提交的證據未被採信。2010年12月20日,一審法院作出「(2011)赤民初字第7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我兒子王某某償還黃某某借款本金17.55萬元(此前兩次共還款4500元),其中的10萬元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二審維持原判。
這樣的結果讓我們感到非常不解和失望。黃某某說他和妻子劉某某與我兒子「關係尚好」,其實我兒子根本不認識他們。黃某某家裡很窮是拿不出這些錢的,因為有保護傘讓他們大膽放高利貸,然後又通過虛假訴訟幫討賭債。黃某某訴稱我兒子做生意急需資金向他借款,其先後「找親朋好友東拼西湊」了18萬元給我兒子。那麼,這18萬元,黃某某是找哪些親朋好友東拼西湊的呢?既然我兒子在2009年11月12日首次「借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