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為你好」之名的權力任性,更應警惕
據媒體報道稱:蓋有江門市江海區江南街道蓬苑社區公章的一紙通知中稱,社區將定期開展消殺工作,逾期未提供鑰匙或未開門的,將會強制開鎖。
通知中如此稱:「……為有效防控基孔肯亞熱,請各單車房業主於今日21時前,將鑰匙送至社區居委會,或自行開門配合消殺……社區將定期開展消殺工作,逾期未提供鑰匙或未開門的,將拍照記錄並由專業開鎖人員強制開鎖……」
此事被網友捅到網上後,該社區工作人員對媒體稱:這一通知屬實,但已作廢,不再強制執行。
另據「浪潮新聞」稱:10月16日,廣東江門的胡先生稱,他在家裡睡覺時,相關『滅蚊』工作人員突然闖入他家,拿走了多盆綠植……」
基層社區及其工作人員,為了民眾的健康安全,深入每家每戶,連存放物品的「單車房」也不放過,都要全面進行消殺工作,這種「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行為與精神,不是應該令百姓無比感動嗎?可現在,何以成了被人廣為詬病與批評的做派呢? 「都是為你好」,現在卻不落好,反而遭到網路輿論的大批判——估計,這些社區的幹部職工,以及不少的網友也會不太理解吧?甚至還會有人替這些社區及工作人員打抱不平呢!
但事實上,社區在很快感受到輿論壓頂之後,就稱「已作廢,不再強制執行」了。
其一,保障「公民免於恐懼的權利」,才是公權力應有的責任。
對於百姓的房子,別說是社區人員,就是警方、法院這樣的執法部門,也不能自己隨意擬定一個通知,就可以隨便撬鎖開門了。
社區假以「為你好」之名義的做法,表面上是「為老百姓好」,也確實會有著這樣的效果與目的,但是,一個行為具備了「善意與好處」的方面,卻並不能就此可以為所欲為,就能代表其可以不顧另一方面的違法性、危害性了!
「人,只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如果一個消殺行為,就要以犧牲民眾的財產安全、人身安全為代價,則「財產的神聖不受侵犯、住宅安全不受侵犯」等「公民免於恐懼的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 權力違法的可怕性、危害性顯然要更大,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