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4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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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封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让千万元罚没款流失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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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封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让千万元罚没款流失谁来担责?

在河南省封丘县,一个房地产项目为了囤积土地,牟取利益最大化,在封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领导的关照下,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工建设,更不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进行竣工验收,而是拉长建设周期,坐等土地升值。自竞得土地至今已7年有余,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至今项目才刚刚开始认筹,还远远没有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但是,这样的违约,违法行为,封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既不处罚,也不解除合同,更不依法收回土地,这种默许违法的监管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同时,给国家造成巨额应征罚没款流失,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玩忽职守。至今,渎职失职者没有被追究责任。 在封丘县世纪大道与幸福路交汇处西北角的"锦绣清华苑"项目,开发商为河南省锦绣智达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0年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该项目的用地使用权,至今,这块土地也已超过约定的竣工时间,但是,封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监管,没有进行任何处罚。 知情者告诉记者,"锦绣清华苑"房产开发项目是2010年9月29日,河南省锦绣智达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该项目的用地使用权,面积为7.147700公顷,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约定交地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约定开工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约定竣工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土地出让的权利者为了让河南省锦绣智达置业有限公司顺利拿到该宗土地,权利寻租,权利交易不仅在背后,并且明目张胆的写在合同上,把本来应该一次性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分两次约定支付,这宗土地约定了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约定在2010年11月29日支付1009.15万元,在2010年9月29日支付1200万元,这块土地河南省锦绣智达置业有限公司两次共支付土地出让金1209.15万元。 一个超期7年之久的房产开发项目,...
《当今奇人周兴和》励志小说连载之四 ● 少年失学当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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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奇人周兴和》励志小说连载之四 ● 少年失学当农民

艰难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挨了过来。 三年自然灾害之后,农村尽管还是生产队集体劳作,但随着公共食堂下放,各家各户房顶上终于冒起炊烟,可以自己开伙了。无论粗糠麦皮,还是苕藤菜叶,总算能自家烧火煮点吃的了。同时,各家各户还分了一点自留地,能够种点瓜菜充饥了。 阿弥陀佛,周兴和他们全家除了王姓大哥饿死,其余的家人总算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中存活下来。 在这场天灾加人祸的大灾难中,据四川年鉴数据统计,在这三年中,整个四川的人口不但未增加,反而减少了1000余万人——但不管无论如何,这场波及全国、特别是四川的饥饿惨剧终于告了个段落。 然而,好景不长,那时的政治运动似乎没了没完,紧接着农村又来了个“四清”运动。“四清”运动刚结束,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这场历时10年的空前浩劫,以“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开始, 后来又是红卫兵“革命大串联”,学校停了课,工厂停了工; 到最后又是革命左派们“文攻武卫”,无论城市和农村,都打得乌烟瘴气,弄得民不聊生。 这些折腾,连地处边远山区的三台县未能幸免。 学校停了课,教室结蛛网,教书的老师都成了靠边站的牛鬼蛇神。周兴和当时只有13岁,也就无书可读了。 父亲那时已经65岁,母亲也是病怏怏的,加之他们起早贪晚辛勤劳作,生命便渐渐有些枯竭了。那时,生产队分口粮全靠挣工分,做够了工分才能分口粮;工分没做够的人家,生产队要你拿钱才能称粮。兴和家里老的老小的小,不但挣不了工分粮,连分基本口粮的工分也挣不够,多年来已欠下队里不少超支款,每次只能再三求生产队赊口粮。这样的家庭,在当地显然只能低声下气,最让人瞧不起的。 兴和记得,那是一个有冷风和落叶的夜晚,父亲点燃煤油灯,迟疑了许久,终于对兴和说道:“兴和,我13岁时,你爷爷就死了,就自己讨口饭吃。现在我和你妈都老了,要扭不动了……今年你也是13岁,又是家里的老大...
河南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买官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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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买官实录

信阳市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长根,在主政信阳市公安局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630.953388万元,行贿者基本都是信阳市公安局及下辖十县区公安局的30余局长、政委或队长。虽然李长根死于狱中,但那30余位买官者至今仍然稳如泰山。 虽然我要求信阳市公安局公布李长根的卖官名单,并要求其告知让这30余买官者继续担任公安局局长、政委或队长的法律依据,但这一年多以来经信阳两级法院枉法裁判后,那些买官者们在信阳部分领导的袒护、包庇下,他们不仅继续做着他们买来的官,他们还变得更加要脸了,不许我说他们买官。 比如信阳市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根据李长根的判决书披露,他应该就是其中的一位买官者。经河南公安厅教育整顿试点后,我仅仅在息县公安的官方微博评论一句:“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3的请托,在办公室四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逐渐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立即被息县公安拉黑。 我不知道是息县公安局官微的小编为讨好刘洋局长,见不得我说刘局长是跟李长根买官拉黑我,还是刘洋局长主动下令拉黑我的,总之他们不希望别人说刘洋局长就是一个买官者,更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就是一个行贿买官的犯罪分子。领导嘛,毕竟是一个县的公安局局长,面子还是得要的。这个作为普通老百姓,我非常理解领导的想法。虽然为了做局长可以不要脸到去买官,但你不能说我是买官者,更不能让人们知道我就是一个行贿的犯罪分子。说了就是不对的,虽然不要脸死要面子也是有些人的人之常情嘛。  我跟刘洋局长不一样,越不让说我越想说,我还得必须说。我若不说你是一个行贿买官的犯罪分子,就对不起我起诉信阳...
临沂李官镇村干部刘某彩被举报贿选拉票、涉黑涉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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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李官镇村干部刘某彩被举报贿选拉票、涉黑涉恶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三官庄村部分村民代表,投诉三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向阳河社区党委委员)刘银彩贿选拉票、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等系列行为,请求依法查处。相关材料举报到市区扫黑除恶和纪委监委,期待这些部门调查落实后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 关于李官镇三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银彩 贿选拉票、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的投诉材料 山东省各级扫黑除恶、纪委监委和兰山区李官镇党委政府: 我们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三官庄村村民代表,现投诉三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向阳河社区党委委员)刘银彩贿选拉票、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等系列行为,请求依法查处。 一、贿选拉票当选村支部书记 2014年8月份,三官庄村拟选举村支部书记。在刘银彩的安排下,刘相申和刘圣(胜)山邀请了刘万彩、刘洪财、刘相欣、刘丙俊等十余人去东岭看护桃园的房子(杨振友)里,随后刘银彩送来一条沂蒙山香烟。刘相申和刘圣山帮忙刘银彩策划贿选的事情,编排了60个党员名单,商议每个党员500元钱。由刘圣山负责具体实施。党员刘向苍当时说,你要是用钱买我不参加了,这个违法。以后他没在参加。 9月份,选举的前一天,刘圣山来到刘伟山家,说给你500块钱,咱选刘银彩当书记,已经定了。刘伟山推辞不要,刘圣山强行放下走了。第二天镇里的孙鹏飞(人大主席)、杨宁(社区书记现镇纪委书记)、田宗利(社区主任)召集70余名党员举行村党支部选举,刘银彩顺利当选村支部书记。 2019年7月6日、7日,刘伟山先后来到刘圣山、刘相申家里拉呱,说起贿选的事来。刘圣山说,钱是刘银彩出的,我没出钱。钱不都是我送的,具体多少钱,我送了多少也不清楚。刘相申说,我不同意他花钱买,后来我就不参与了。 二、涉黑涉恶在村里横行霸道 1、打击报复。2016年7月份,刘伟山、刘丙俊、刘相顶、刘洪存、刘布彩、刘洪财等先后去李官镇、区选举委员会、信访局、区纪...
辽宁沈阳: 一优质企业被”恶意”整垮,投资商人成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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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一优质企业被”恶意”整垮,投资商人成囚徒

导语:"他们勾结司法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人员,捏造事实,共同制造冤假错案,栽赃、陷害我们林家父子;他们雇佣黑恶势力,疯狂盗窃、诈骗、侵占、挪用公司巨额财产……"近日,一封发向中央政法委的举报信被举报人再次翻出,呈现在记者面前,举报信的矛头直指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我被自己的堂叔和某些警察联合摆了一道。" 举报人系来自福建省长乐市的林美航。"我是因2013年初辽宁沈阳市政府到我们福建招商才到沈阳投资建厂的,当时我和我父亲、我弟弟和我堂叔共同出资1.5亿元,到沈阳开办了'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钢的收购、冶炼、轧制和成品钢材销售,我堂叔林城任董事长,我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林美航介绍,公司投产运营后,"生产经营可以说搞得轰轰烈烈,至少在2016年9月前,不但解决了东三省废钢的回收处理问题,所有股东也得到了丰厚的红利回报。"他强调的"2016年9月"这个时间节点,是因为在这之后,"林城与东北股东(以苏志一为代表)因权力和利益发生激烈矛盾,我也被卷入其中,企业被迫停产。" 虽然随后林城与东北股东(以苏志一为代表)讲和了,但让林美航万万没想到的是,曾经是"仇人"的林城与东北股东却突然风向大转,"把算计的矛头一起指向了我们林家人!"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段话:"他们勾结司法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人员,捏造事实,共同制造冤假错案,栽赃、陷害我们林家父子;他们雇佣黑恶势力,疯狂盗窃、诈骗、侵占、挪用公司巨额财产……" 林美航所说的"栽赃陷害",和他本人与林城之间的1160万元的欠款有关。"他这笔钱欠了我很久,一直都分文不给,后来经人调解,他才同意把他在公司里的885万元分红款作为抵债给我。"也正是在这件事上,有一个关键人物开始浮出水面,那就是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官李铁栋。林美航介绍,"李铁栋是林城的朋友,所以他就找到李,称我挪用公司资金885万元。"林美航...
安徽霍邱县交警队被指执法不公、枉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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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县交警队被指执法不公、枉法裁决!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交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 多年来,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虽然各级交警部门始终将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在实际工作中总有极少部分害群之马败坏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事件由来: 2020年7月1日13时56分左右,在安徽省霍邱县彭塔乡彭隐路隐贤街道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张玉军(张明,该驾驶员有两个户籍和姓名)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致受害人李某某未能得到及时抢救死亡。事故发生后15分钟左右路边商户发现并报警,2:30左右派出所民警到现场,2:40左右受害人被120送往六安,2:50分左右霍邱交警大队六中队到现场(后六中队将该案移交霍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经办人戚警官、卢警官)。 受访者供图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亲属欲往霍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询问事故情况被拒。次日,受害人亲属到事故中队,霍邱县交警大队民警以车辆证照齐全、有保险、无超载,没有逃逸空间等推理不认定该张交通肇事逃逸,受害人亲属对此不服,有几个问题质疑开始就提出,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受访者供图 以下为受害者亲属质疑(受害者家属提供未删减) 一问:只要车辆证件、保险齐全、不超速不超载、无酒驾,即使发生事故离开现场也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我们可否这样理解:只要手续齐全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可以离开现场,如果警方找到驾驶员,驾驶员到公安机关,并可以以不知情为由推定不构成逃逸,这是什么逻辑? 二问:事故发生后不如实告知民警真实姓名不构成隐瞒事实吗? 事故认定书上说明肇事驾驶员有两个户口,分别是张玉军,1972年9月27日生,另一个姓名是张明。该张对于自己叫张玉军的户籍信息已被注销是明知的,事故发生后该张不向警方提供自...
祖坟被偷挖,家中一老人含恨而亡,维权路上竟如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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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被偷挖,家中一老人含恨而亡,维权路上竟如此难

没有接到通知,祖坟便被施工单位挖开,将坟的中棺椁损坏后里面尸骨抛掷的七零八落无一完整,家属多次与施工单位沟通,可施工单位却来回推诿,反映到镇里和区里也是被以各种理由搪塞,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一年有余,可一直没有结果,死者遗骨至今无法入土为安,家中一老人也因此悲伤过度含泪而亡。 近日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曹村坡村,村民杨文彬反映,他家的祖坟地因修路被占用,可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份被施工单位挖开,坟中的三套双棺、六具遗骨不知去向,坟地原址只剩一些零星遗骨暴露在外。 照片中为施工单位埋的管道,依稀可见破碎棺木和碎骨 2020年9月28日记者见到了反映人杨文彬,据他讲:“他家的祖坟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四环,在曹村坡村河渠西,左边紧挨河渠,右边则与古荥村地界相邻,有八分地左右,坟地内有三套双棺六具遗骨,分别是他老爷老奶、二老爷二老奶及爷爷奶奶,因这块地面积小,近年来没有种植农作物,2017年古荥镇政府通知修路要占用这块地可没有通知将坟迁走,因地上的其他附属物已经被征收,所以平时只有上坟的时候才会去,去年清明节还一切正常,可去年阴历十月一日上坟时发现中铁十六局在里面施工,这时才知道我们的祖坟已经被铲平,使我们无法找到祖坟的具体位置,以后几个月我们一直在和中铁十六局协调此事,最终商定,等找坟队找到坟后将祖坟迁往张定邦。但因今年疫情原因未能将坟及时迁走,此时泰虹集团施工队又行施工,挖地下管道将我祖坟挖出后偷偷转移,探坟队找坟时连续几天,找了方圆几里,6月24日在泰虹集团承包给自来水公司所挖的深沟里发现了两个颅骨和一些碎骨可一套棺椁也没有,大部分已经被施工单位转移到别处掩埋,以此来掩盖事实真相。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们这些做子孙的一直不能安宁,在一次谈论此事时,无意中被我68岁的老父亲听到,得知具体情况后他老人家因悲伤过度连续多日茶饭不思,于今年6...
兰陵法院一法官被举报“假撤案”侵犯正常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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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法院一法官被举报“假撤案”侵犯正常诉权

   兰陵县的郭玉久和胡爱忠分别是兰陵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某华审理案件的当事人。二人称李某华在审理他们的案件过程中,在没有“申请撤回起诉”的情况下,均以“准许撤回起诉”进行裁定结案。他们认为李某华的行为侵犯了正常诉权,其行为应该构成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罪,相关材料举报到临沂法院纪检组和兰陵县纪委监委,期待这些部门调查落实后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 附:关于兰陵县法院法官李正华枉法裁判的举报材料 关于兰陵县法院法官李正华枉法裁判的举报材料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兰陵县纪委监委: 我们分别是兰陵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正华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李正华在审理我们的案件过程中,在我们没有“申请撤回起诉”的情况下,均以“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结案,侵犯了我们正常诉权,其行为应该构成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罪。 我是兰陵县车辋镇杨岭村的郭玉久,与郭文生“其他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当事人,李正华担任这一案件的审判员。在我没有提出撤诉申请,庭审过程中也没有询问我是否撤诉的情况下,2010年6月5日作出(2010)苍民初字第1045号民事裁定书,称原告郭玉久于2010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玉久撤回起诉。       真实情况是:2010年5月5日,我以“其他不当得利纠纷”将郭文生起诉到法院,期间车辋法庭找我做过一次笔录,一直没有开庭。直到2015年一直陆陆续续去车辋法庭催问,法庭徐法官说你重新诉一次吧。我在2015年8月17日再次起诉到法院。在这次开庭审理时,我才知道,法院针对2010年5月5日的起诉下达了“准许原告撤诉”的(2010)苍民初字第1045号民事裁定书。 我是兰陵县大仲村镇小吴宅村的胡爱忠,与倪德强“故意伤害罪”自诉案的当事人,李正华担任这一案件的审判长。在我没有提出撤诉申请,庭审过程中也没有询问我是否撤诉的情况下,2004...
济南莱芜村民:我们为何十年告不倒劣迹斑斑的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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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莱芜村民:我们为何十年告不倒劣迹斑斑的村主任?

金秋十月,收获的季节。从济南市莱芜城区驾车向西南行驶15公里,走过晾晒着金黄玉米的乡间公路,跨过大汶河,记者此行的目的地牛泉镇大庄村就在眼前。 这是一个现有3467人口的村子,据称为牛泉镇第一大村。 村子中间的主要道路,硬化了的路面已经坑洼不平,车辆不得不随时减速绕行,轮胎轧上曝起的石子,不断发出嘎嘣嘎嘣的声响。 道路北面,已经建起六栋五层的楼房,楼房西侧毗邻的是一排排的农家房舍,有的是齐脊的红瓦房,有的是用水泥建成的平房。而在路南,则有几栋建筑考究的连体别墅,在楼房和瓦房之间,显得如此鹤立鸡群。别墅东面,是村里的小广场,一个水泥浇铸的红旗模样的建筑物伫立在广场中央,“红旗”表面,油漆已经脱落殆尽。 围绕楼房、别墅和“红旗”出现的问题,从2010年开始,该村村民已经连续十年向各级政府反映和举报。2013年5月29日,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书面的莱诚达会所财审字【2013】第08号《审计报告》;2013年7月4日,原莱芜市莱城区由纪委、政法委等11个部门组成的“处理大庄村问题联合工作组”,出具了书面的《关于对大庄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审计出的问题和调查给出的处理意见,至今仍未落实,从而引发了该村村民新一轮的上访和举报。 被举报人是原任村书记的现任村委会主任陈华春。村民对十年举报未果之事颇感无奈:这位劣迹斑斑的村主任,怎么就成了的个“不倒翁”? 据了解,陈华春从2004年起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012年因挪用集体资金4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3年,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4年,又被法院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2019年,陈华春采取非法手段,由56名村民以“补选”的方式再次进入村级领导班子,成为村民委员会主任。 根据审计、调查两份报告显示和亓春群等360余名村民签名按...
陕西白水:商会副会长诽谤百顺置业,法院判决仍不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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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水:商会副会长诽谤百顺置业,法院判决仍不收敛

(中外法制网  郁葱  经济调查内参  卢路)  陕西百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渭南市白水县知名企业。由该公司董事长卜建军带领开发的旧城改造项目白水文化国际大厦投资近2亿元,经过多年努力该项目成为白水县标志性建筑。百顺公司的突出贡献得到白水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 陕西百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白水文化国际大厦成为白水标志性建筑 ——项目合作前后 卜建军向媒体投诉说:该项目是县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百顺公司2014年10月12日与鑫昌公司签订了《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包销合同》及《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包销合同未尽事宜》,约定由鑫昌公司独家包销百顺公司承建的白水文化国际大厦。2017年4月1日包销期限届满,但鑫昌公司仅售出约定房产20%的面积,剩余80%房产面积鑫昌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出资认购。 2017年9月1日鑫昌公司出具承诺书,要求继续销售。2018年1月承诺期限届满后,鑫昌公司既未完成月份销售回款,也未结清销售款项。2018年4月28日大厦商业部分以中瑞苹果文化广场名义对外运营正常后,百顺公司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及委托律师函件,督促鑫昌公司按照上述合同及承诺进行结算事宜,但鑫昌公司一直拖延、躲避,不予回应。 2018年11月5日鑫昌公司再次承诺,如回款节点未按照上述完成,鑫昌公司自愿放弃销售,团队撤场,鑫昌公司愿将商场所有权力交给百顺公司。2018年12月6日,鑫昌公司又补充出具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销售回款800万元(其中12月20日前300万元,12月31日前500万元),如未达成按照2018年11月5日所签承诺书执行。 事实上,鑫昌公司2018年12月份的销售回款仅2万余元,12月份租金也未交付百顺公司。鑫昌公司在合同期内及逾期近两年中,仅完成销售约定房产1/4的面积,但其既不向百顺公司支付未售出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