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兩次集中採集男性血樣引恐慌
四川綿陽市平武縣自2025年10月起,在全縣範圍內對男性公民集中開展血樣採集工作。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恐慌。居民質疑「三年前已採集為何重複進行」。平武縣公安局解釋稱,因「信息缺失或樣本失真」,需再次核對補錄。官方聲明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網友質疑:這是把每一個百姓都當成犯罪嫌疑人了嗎?程序透明度不足,未公開數據存儲期限、使用邊界及獨立監督機制。當前爭議的核心並非否認技術效用,而是呼籲公權力在擴張時嚴守法律邊界,避免以「安全」之名侵蝕公民尊嚴。唯有通過立法規範、獨立監督與公眾協商的三重保障,才能實現公共安全與個人自由的科學平衡。Y庫技術雖提升破案效率,但「安全優先」邏輯擠壓公民隱私權。若為安全可無限制採集DNA,是否下一步需全民安裝室內監控?
此類事件並非孤例
9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對外發布通告稱,9月5日起,集中採集轄區內男性居民血樣,錄入本地DNA資料庫。採集在防範老人兒童走失、人員身份信息確認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事件起因
10月23日,四川省平武縣一位居民在問政四川平台諮詢,該縣龍安鎮雙安村每個家庭男性人員血樣採集,建立資料庫,是強制性採集還是自願的原則?是否有相關法律文件依據?該居民表示,他擔心其信息被泄露。而且當地在三年前已經做過DNA採集。
10月28日,四川省平武縣公安局回應龍安鎮男性人員被要求血樣採集相關情況的諮詢時表示:此次血樣採集工作覆蓋全縣所有男性公民,其目的是進一步完善國家DNA資料庫,有效服務預防犯罪、打擊違法犯罪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平武縣公安局稱,三年前雖然已經進行過採集,通常情況下信息已錄入資料庫。此次採集是因資料庫信息缺失,或樣本失真,需要進行再次核對採集。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稱其為「依法組織的信息採集工作」。
法律學者質疑
1、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