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津南區何莊子菜市場新建營業樓正式開業。相關部門稱該營業樓系違建,依法清退其入駐商戶。菜市場運營方率眾商戶與相關部門對抗,雙方各執一詞,陷入「羅生門」。當地村民及律師表示,支持政府依法執法,「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相關單位:菜市場新建營業樓系違建
何莊子菜市場位於津南區雙港鎮,2019年5月開始對原有建築進行提升改造,2020年12月竣工,新建的營業樓正式開業。
12月3日,雙港鎮在該營業樓張貼告知書,稱該營業樓系「違建」,不得入駐經營,要求商戶搬離。
與之相應的是,菜市場運營方在營業樓懸掛橫幅搞促銷,以示抗議。最終在菜市場運營方率眾商戶激烈抵抗之下,菜市場共有18個廳,鎮政府只清退了8號廳的二樓和10號廳的一樓。
對此,當地村民表示,此前已有媒體報道稱該新建的營業樓存在建築質量隱患,鎮政府之所以暫時禁止商戶入駐該新建營業樓應該也有出於建築質量安全方面的考慮。
據村民說,鎮政府擔心出現事故,鎮長曾親赴現場,在寒風中指揮工作長達3個小時。臨走還交待工作人員,一旦出現問題立刻上報。
企業:為什麼等建成了才說我們是違建?
據悉,何莊子菜市場運營方為天津市何莊子農產品批發市場(下稱何莊子批發市場,由何莊子村委會獨資控股)、天津阿米瑪瑪餐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阿米瑪瑪公司)。工商信息和相關判決書顯示,馮某為何莊子批發市場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同時馮某為阿米瑪瑪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福為何莊子批發市場負責人,兼任何莊子村委會主任。
在何莊子市場商戶微信群中,馮某否認「何莊子菜市場新建營業樓是違建」這一說法。其理由大致如下:(1)該項目有發改委的立項手續;(2)如果菜市場新建的營業樓是違建,那一開始的時候為什麼不來阻止,非要等建成了才來說?(3)天津四大菜市場都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都沒有辦理也不需要辦理規劃、建設手續。
當地村民:馮某是在欺瞞不明真相的商戶
村民表示,馮某是在欺騙不明真相的商戶,想裹挾商戶向政府施壓。
村民提供了馮某所稱「發改委的立項手續」。津南區發改委作出的津南發改投資[2018]317號、318號、[2019]33號批複明確:同意鎮政府「關於『何莊子農貿批發市場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申請」;項目佔地共計約87167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89000平方米;接文後,按相關規定辦理規劃、土地、建設、環評、能評等項目手續。
但事實上,馮某一邊高舉「發改委立項手續」這面旗幟,一邊違背發改委的批複,在未辦理規劃、建設手續的情況下建樓,建築面積數十萬平方米(超出發改委批准面積數倍)。
就津南區各級部門「言之不預」問題,村民說:「從他們挖坑(挖地基)開始,就有人一直舉報他們是違建,執法部門也來過好幾次了,可馮某仗著在村委會有關係,又打著『民心工程』的幌子,硬是把營業樓建起來了。」
津南區有關部門的公開回復證實了該村民的說法:津南區稱已多次告知菜市場運營方,其新建的營業樓手續不全,需辦理相關手續後才能建設。2020年9月,津南區有關部門下達處罰決定書,要求菜市場運營方拆除違法建築,退還土地。
針對馮某說「天津四大菜市場都沒有手續」問題。一位村民說:「其它三家菜市場的樓都是2008年之前建的,那時候國家對集體土地上蓋房子的要求還不完善。可馮某是2019年才開始建的,從他挖坑開始,就有人投訴他們是違建。執法部門也來過好幾趟,可他們就是不聽。」
據當地村民稱,菜市場運營方敢於把執法部門的話當耳旁風,離不開村委會的「支持」。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王某福跟馮某的關係有問題。」一位村民說。
為證實這一說法,該村民提供了一份王某福、馮某以及何莊子村委會其他幹部在某高檔餐廳就餐的視頻。
另一位村民說:「他們倆(馮某和王某福)背後有沒有其他領導撐腰就不清楚了,不過王某福任何莊子村委會副主任時,曾在拆遷領域以權謀私,被紀委處分過,如今他竟然能當選村主任,應該也有一定的關係。」
村民支持鎮政府律師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村民表示,菜市場的安全問題不光影響幾百戶商戶,也影響周邊500萬顧客。菜市場新建的營業樓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支持政府將商戶清出。律師則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村民稱,該營業樓未辦理相關規劃、建設手續,缺少了行政部門監管。同時菜市場運營方在建設該營業樓時因拖欠工程款而被列為「老賴」,其建築質量難以保障。
「他們(菜市場運營方)根本就沒把安全當成回事,看見那處廁所沒有,那是他們(菜市場運營方)騙取了80萬的財政資金,以『廁所革命』的名義佔用了消防通道蓋的。」一位村民指著一處廁所說。
針對雙港鎮政府清退何莊子菜市場商戶問題,受訪村民均表示支持鎮政府。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天津早已明確規定,違建不得作為經營場所,不得對其供水供電。本次鎮政府之所以「出師不利」,應該是為了「維穩」。同時該律師表示,如果為了「維穩」就「特事特辦」,則與國家的相關政策背道而馳。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作為執法者,必須嚴格依法執法,決不能為了『息事寧人』犧牲法律原則,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要在全社會樹立正確導向,保障社會公平正義。」該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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