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孙氏三兄弟涉黑案拷问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孙氏三兄弟获释后祭拜去世的母亲(网络图片)
本站讯 近来,随着民营企业的连连出事,企业家、普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热点话题。就在这时,吉林长春孙氏三兄弟涉黑案和孙宝民赔偿案再次成为社会热点。
早在2017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做出(2016)最高法刑再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原审被告人孙宝民无罪”。至此,震惊全国的吉林长春孙氏三兄弟涉黑案终于真相大白,孙宝民在遭遇8年冤狱后,终于重新获自由。一时间,国人议论纷纷,孙宝民也获得了国家赔偿。但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时至今日,孙宝民的被委托管理的台北大厦财产也未能解封,每年1100多万元的收入也去向不明!在将近4年时间里,孙宝民不断的申请解封、赔偿,吉林省公安厅也曾做出给与赔偿的决定,但吉林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就是不给解封,也不给与赔偿!人们不仅要追问,我们的人身、财产还有安全感吗?公检法本来是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却随心所欲的抓人、扣押甚至侵占公民的财产,谁来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孙宝民通过债转股进入台北大厦
据孙宝民介绍:孙宝民赔偿案起始于2004之前,当时,有个叫张万仁的人曾为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建房,该中心尚欠张万仁630万元工程款无力支付,遂提出以一宗土地使用权抵偿。张万仁拟在该地宗建楼,但该地宗上存在正在经营的门市,张万仁无力支付门市经营者的拆迁补偿。经与长春蔬菜中心协商,张万仁取得长春市绿园区青岗路63号的长春市蔬菜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所在地的争议地宗,但该地宗价值1150万元,故双方协商由张万仁筹资建楼(即台北大厦),拟建楼房共计7层,第七层由长春蔬菜中心所有,用以补偿本地宗与欠张万仁工程款差价(520万元)。
2004年4月14日,刘会春、赵浩然、张万仁签订合伙开发投资协议书,约定:“一、甲方(刘会春)投资205万元人民币:乙方(赵浩然)投资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