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一家民企在15年前的一次土地公開拍賣會上,順利拍得被多家地產商看好的黃金地塊「中東地號」,因該位置毗鄰長春知名的商業圈,被當時的吉林省人大副主任看中,由此上演了一出「拉郎配」式的荒唐戲碼。
拍得地塊被人大領導看中
長春華星建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星公司)是長春市一家民營企業。15年前,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拍賣土地使用權的一次競拍會上,成功競拍到一塊位於長春市二道區自由大路北側的一塊26500平方米其中的6000平方米土地,並於2006年初獲准在此開發建設「清華苑」住宅小區的權利。由於該地塊毗鄰長春市知名的「中東」商業圈,位置相當優越,被稱為「中東地號」,儘管價格高出了當時的其它地塊,華星公司上下依然對開發前景充滿信心。
就在華星公司上下員工擦拳磨掌準備大幹一番的時候,當時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吉林省人大)副主任米鳳君(已被判刑)也看中了這塊寶地。
米鳳君是從長春市市委書記的位子上「過渡」到吉林省人大任職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在長春的影響無人可比。
米鳳君安排手下人以吉林省人大的名義讓華星公司放棄對該地塊的開發,將該地塊折價交由吉林省人大處置,華星公司的老總婉言拒絕了吉林省人大的「好意」,表示地塊是公司合法取得的,不會賣給任何個人和單位。
連續出招逼企業「合作」
據華星公司的張總說,米鳳君得知情況後並沒有放手,而是對華星公司展開攻勢,接連對華星公司踢出三腳:
第一腳是指令省、市、區三級土地管理部門聯手找到華星公司,動員華星公司將這塊地皮賣給吉林省人大,華星公司沒同意。第二腳,吉林省人大指使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面,讓華星公司把這塊依法競拍取得的地塊退還給高法,再由高法轉給省人大,華星公司再次拒絕。兩腳過後沒能湊效,人大方面竟然強令規劃部門硬性作廢已經生效的土地批件,取消華星公司的土地開發權。
張總稱,米鳳君打電話要求「清華苑」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二道區區長楊某某把張總叫到米鳳君的辦公室,直言華星公司必須與吉林省人大採用合作方式共建「清華苑」小區。張總從區長的遊說中聽到了弦外之音:答應也得答應,不答應也得答應。
迫於壓力簽共建「協議」
2006年12月,吉林省人大辦公廳以甲方的名義與乙方華星公司簽訂了《建房協議書》,其中內容是聯合開發建設該項目。協議稱:「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將已取得開發權的土地轉讓給甲方,用於職工住宅建設;甲方同意乙方組織施工。」協議約定:所建房屋住宅部分,由購買中東地號房屋的人大職工所有。公建房中除7947平方米用於補償原有供地單位和設備用房外,剩餘門市房及公建部分歸乙方所有;住宅9套(5#樓拐角3—11樓)歸乙方,以實際成本平均價結算房款。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一欄約定:「1、在主體封閉期間,甲方分批付給乙方施工合同價70%的資金。2、工程主體封閉後,竣工驗收前一個月,甲方必須再付給乙方施工合同價的15%資金。3、驗收合格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甲方再付給乙方施工合同價的10%的資金,留5%的資金做質量保證金。」
《建房協議書》的首頁和尾頁
就這樣,吉林省人大成了這個項目的開發單位,而華星公司卻成了施工方兼合作夥伴。
張總稱,這個項目從開發到建設讓他內心五味雜陳,感覺就像是自己買來的白米被他人搶過去放在鍋里,自己還要過去燒柴煮飯,煮熟了還要讓人家先吃,對方只答應吃上之後再算白米和柴錢,至於工錢嘛也要由人家說了算。所謂工錢就是施工費,由省人大方面單方作價,為每平方米960元,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場價格。
「這還不算,」張總說:「地下人防工程的土建部分也是由我們完成的,土建之外的人防設施則需要由具有專業資質的企業負責安裝,由於省人大沒有對人防設施組織安裝,致使該工程土建部分至今未能結算。」
拒絕結算尾款「拉黑」企業老總電話
2008年,「清華苑」小區順利建成,省人大的機關幹部和職工以每平方米1700元的超低價格拿到鑰匙,歡天喜地遷入新居。好多人大職工根本沒有入住,轉手以每平方米6000元至7000元的價格拋售,賺得不亦樂乎,而華星公司當年虧損就達數千萬元。
張總稱,當時的吉林省人大副主任朱某某實在看不下去了,主動找到華星公司老總,提出在公建樓部分5層的基礎上增加1層,資金由華星公司出,回報也全部歸華星公司,就算是對華星公司這次虧損的一點補償,並答應施工手續由人大方面向管理部門報請。
張總每每提及此事,仍對朱某某充滿了感激之情。
「自朱副主任退休之後,辦公廳和行政處又換了幾任領導,華星公司幾乎月月去找,對方不是說自己沒時間就是不接電話,我們去找的人多次被站崗的武警拒之門外。」張總說:「現在的辦公廳一位副主任負責接待和處理人大和我們華星公司的賬目問題,這位副主任接手之後,從來沒有讓我們清算過雙方之間的賬目,更別說結算尾款了。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他竟然把我的電話『拉黑』了……」
人大:未結原因是「改變設計」和「沒有驗收」
張總稱,「清華苑」小區工程結束後,住宅樓部分即被人大職工入住,人大方面將住宅樓自行辦理了產權手續,而回遷房和門市房部分至今未能辦理產權。
「吉林省人大在與我們華星公司的合作上,有些做法實在太過了,12年的房子不給辦產權,12年的尾款不結算,協議約定開發帳目是需華星公司審核認定的,可人大方面至今連賬目都不讓我們看,哪有這樣『合作』的?」張總說,「除了人防土建部分沒有結算外,配套附屬設施、三通一平、屋面防滑瓷磚等等也未結算,累加起來金額接近千萬元。」
2020年7月21日,記者給吉林省人大負責該事務的行政處陳主任打電話核實張總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陳主任承認華星公司涉及該項目的尾款人大沒予結算,主要原因是華星公司在原有圖紙設計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層,且地下人防工程至今沒有驗收,所以才造成尾款未能結算。
張總則稱,加層部分是我們公司自己投資,是前任領導許可的,應該給予辦理;人防驗收與否是專業部門的工作,應該由人大委託有資質的專業部門完成,與我公司亦無關係。這兩個理由都不是理由,是人大方面為自己不予結算臨時找的借口而已。
針對該事件進展,媒體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