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區是1997年鯉城區行政區域調整分離出的較為偏遠的一個區。當地群眾反映,近年來泉州市洛江區有不少村民舊房危房翻建新房,因得不到審批,在施工過程中多次被拆被砸,有的現場沒有恢復,一直荒廢;有的繼續加蓋搶建,造成了經濟損失,又帶來了住房安全隱患。
這裡「違建」有多少?
「羅馬河」是洛江區羅溪、馬甲與河市三個鎮的簡稱。河市鎮官洋村,路邊一戶村民杜某說:她家房屋從2011年翻建至2018年完成,耗時9年,差點兒就沒建成。據介紹,此房屋以前是石頭房,建築過舊面積也小,故申請拆除重建。在原址重建時,發現阻礙了鄰居進出,就在建房時向後平移幾米讓出了一個通道,這被當地政府部門認定為違建,被強制拆除毀壞地基兩次。當時,老房屋拆除翻建,新地基遭破壞而停工,全家五人無房可住,只得借住在鄰居家。經多年與有關部門申請,最終得到默許,於2018年建成新房。但是柱子、地梁被砸毀後再建,不僅損失20多萬元,而且也留下了安全隱患。至今沒有新房本,勉強讓30多歲的兒子在新房裡結了婚。
村民杜某耗時9年建成的家
農民安居房是為保障村(居)民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在土地現狀不突破現有村莊範圍的前提下,在農村宅基地上經批准進行改建、重建或新建的個人住房或聯戶住房。按照「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每戶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用於建房,而杜姓村民則歷經9年終於建成自己的新家。
查閱泉州市洛江區城市管理局近三年工作總結髮現,2017年至2019年,該區共拆除「兩違」803宗,拆除面積達到92.88萬平方米,可見違建確實不少。
次生危房埋下安全隱患
從羅溪鎮向北沿路就有不少危房。在萬虹公路與西環路交叉口附近,有很多戶房屋是直接在原石頭房上加蓋兩層甚至三層的,顏色明顯不同;有的正在加蓋施工。
村民層層加蓋起來的房屋沿路可見
河市鎮南塘村村民林某正在裝修新房,他家中有兩個兒子,經濟能力有限,無力在城中購置房產,為考慮兒子結婚用房而向相關部門申請宅基地建房。後來,因當地開發建設南環路時佔了他的山地,一直沒有理賠,當時有關部門口頭答應給地讓他建房。誰知在房屋第一層基本建成後,該部門卻以領導換屆等理由先後兩次拆毀正在建設房屋。據林先生所述,當時相關部門派遣執法隊使用挖掘機拆毀房門左側牆壁和承重柱,導致樓板倒塌,林先生不得不先以鋼管先撐住樓板以避免更大的損失,並與政府相關部門交涉。在長達一年多的交涉,至今林先生的山地和田地還未得到處理,新建房屋事宜得到口頭協議。而當時砸毀的柱樑因時間和經濟原因沒有完全拆除重建,只是在被損毀的地方添加了一根水泥柱作為承重點。
據了解,像林先生這種情況不在少數,當初口頭答應可以建房,其後又因各種原因變成違建,被推倒、拆除,有些拆拆建建,被拆多次,影響其安全性、穩定性,最終建成了次生危房。
在羅溪鎮柏山村老年活動中心右邊,緊挨著一棟被拆砸的殘餘建築,多處鋼筋彎折嚴重,整體塌陷,結構極其不穩定。但是,在這個隨時面臨倒塌危險的樓板下面,有人還坐著乘涼喝茶,旁邊停著廂式皮卡貨車、電瓶車…… 周圍村民說,此違建被拆毀多年了,具體時間已記不清。這建築殘餘既不安全,也影響了市容。
柏山村老年活動中心右邊被砸的殘餘建築
泉州地處沿海地震帶,根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泉州標準房屋必須達八度抗震。但村民那些原始的石頭房子和新翻建拆違續建的次生危房,都將導致房屋整體結構不穩,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今年3月7日泉州市鯉城區常泰街道南環路欣佳酒店發生的樓體坍塌事故,就是一起主要因違法違規建設、改建和加固施工導致建築物坍塌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因此,住房安全的教訓是深刻的。2018年4月,住建部發布《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也為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划出了底線。
想建新房何其難
杜某、林某經歷了波折,總算有了自己的新房。和他們相比,村民謝榮紅一家就沒那麼幸運了。居住在馬甲鎮就南村的謝榮紅今年71歲,是老黨員、退伍軍人,長期住在石頭房中,前不久老婆還被老鼠咬傷了腳,打了幾針預防針。謝榮紅二兒子說,他們兄弟三個都已成婚生子,祖孫三代一個大家庭15口人遭遇了住房難:大哥家只好在鎮上買房子,每月交按揭,還養兩個孩子,壓力很大;他家在外面租房子住;老三家還住在最古老的石頭房裡。十六年來他們多次申請,後來村裡表格也填了,鎮里也蓋章了,至今也未獲批准,只好買了四個集裝箱應急。讓他難以理解的是:「旁邊別人都建了新房,我們的為什麼一直不批?就是上面沒人,搶建的話,怕被拆掉造成損失,因為家裡本身就沒錢;不建的話,父母年歲已高,若有一天過世了,就連靈堂都沒地方放」。因此,他們全家一直希望建個新房,讓父母安度晚年。
馬甲鎮就南村謝榮紅集裝箱的家
為保障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2020年7月,農業農村部和自然資源部聯合發布《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明確了一系列措施,歸納為3句話:計劃單列、審批下放;規劃管控、統一占補;一戶一宅、注意分戶合理性。同時,依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為規範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審批等工作,去年,農業農村部和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明確了宅基地農戶申請、村組審核、鄉鎮審批的具體程序和要求。
可是,馬甲鎮有村民說,有的家庭即使拿著鎮政府「同意自主選擇安置地建房」的文件,也未能倖免,遭遇了強拆。據知情者透露,主要原因是區自然資源局以未經城鄉產業規劃審批為由強拆(其實就根本沒有鄉村規劃),就在職權範圍內動用了「合法傷害權」,故意刁難。
安全隱患誰之過
確保村民住房安全有保障,這是民生大事。但是,洛江區不少村民對申請批地建房辦證等遇到的困境感同身受:「批地建房比登天還難,十六年來未審批一戶宅基地」、 「不敢上訪,怕遭到打擊報復」、 「畢竟要在這裡生活一輩子,生活幾代人」、「惹不起」…… 村民反映最普遍的問題是:農村建房難、審批難、辦證難。村民要麼守著老房子卻難以建房,要麼未批先建成為違建房。而洛江區對村民自建房採取砸梁、砸柱的方式進行強拆,造成無家可歸、損失慘重。況且,建了拆、拆了建,拆拆建建把原有的地基破壞,村民因沒錢推倒重建,大多只能在被砸壞的地基柱樑上簡單修復後續建。如此惡性循環,導致一房多次違建和拆建後的次生災害隱患。
村民老房子上加蓋成的危房違建
2020年是脫貧攻堅戰的決勝之年,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兩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指標。大家期待,泉州市洛江區真正樹立「人民至上」的服務理念,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讓村民住房安全有保障作為底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