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網友表示,自己去銀行存取款時,被櫃員問及存款來源和取款用途。
「您的這筆存款是什麼來源?用途是什麼啊?」
「我自己的錢,你問這些幹嗎?」
這樣的對話在銀行中時有發生,為避免糾紛,大堂經理甚至需要掏出文件向客戶解釋。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辦法》中取消了「自然人客戶辦理單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這一規定。
若《辦法》施行,銀行再也不會問我的錢是哪兒來的了嗎?
銀行:還要問資金來源和用途
在《辦法》發布後,中國新聞周刊採訪多家銀行網點,部分銀行表示:為了防止客戶資金用於詐騙、賭博、洗錢等違法行為,客戶一次性存取款超過5萬元時,依然需要記錄資金來源和用途。
其中,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客服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上述舉措是該行的要求。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客服則表示,目前他們沒有相關規定的明確記載。
在實際操作中,中國建設銀行北京丰台支行的工作人員表示,此舉是公安機關對於銀行反詐工作提出的具體要求。辦理業務時櫃員需要進行詢問與登記,如果金額較大,又無法說明來源和用途,銀行會聯繫轄區民警實地核實。
在銀行工作人員看來,這樣的操作主要是防止客戶被騙錢。尤其是在老人辦理大額取款業務時,銀行的工作人員會更加謹慎。
中國農業銀行北京支行某網點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在面對超過5萬元的存取款業務時,為了避免涉嫌詐騙和洗錢,確實需要登記來源與用途。
在該農業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看來,自《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和國家「斷卡行動」實施以來,有關部門就金融機構做好反電信網路詐騙工作出台了多個政策和規定,銀行櫃檯也是按照規定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第十八條提及,對監測識別的異常賬戶和可疑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根據風險情況,採取核實交易情況、重新核驗身份、延遲支付結算、限制或者中止有關業務等必要的防範措施。
對於新發布的《辦法》,有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已經關注到相關內容,但就目前規定而言,如果不涉及詐騙和洗錢,又十分重視個人財產隱私保護,可以進行分筆操作或線上轉賬操作。
問問怎麼了?
公開信息顯示,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等制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到2022年1月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曾對上述文件進行修訂,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擬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訂的文件中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文件發布後,「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資金來源和用途」的話題一度衝上熱搜。部分網友認為,這是為了做好洗錢和可疑交易的防控工作,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此舉還增加了銀行工作量,使得存取款業務流程更加繁瑣,甚至侵犯了個人財務隱私。
值得關注的是,2022年2月21日,央行公告稱,由於技術原因,《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暫緩施行,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雖然這次修訂稿未能實施,但近年來,部分銀行網點已經作出相應的要求,即辦理存取款業務時,客戶需要說明資金來源和用途。
據媒體報道,2024年1月,江西一女子帶10萬元現金去銀行辦理存款時,被銀行工作人員詢問現金來源。對於該問題,工作人員稱是銀行的規定,當客戶存款金額超過10000元現金時,就要問清楚錢的來源。
社交平台上,不少人也曾分享類似的經歷,並表示自己被銀行櫃員「盤問」後感到不適。
有受訪者表示,自己對於銀行的反詐和反洗錢工作給予理解,但依然認為被銀行詢問自己財產來源和用途,涉及個人隱私,還增加了業務流程的繁瑣。
「即使這些錢來路不正,你問了就告訴你是違法所得嗎?」
不再統一做要求
2025年8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起草《辦法》,再次向社會徵求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雖然刪除了登記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資金來源和用途要求,但仍然明確提到,涉及較高洗錢或恐怖融資風險的,金融機構應當採取相應的強化盡職調查措施。
具體而言,對於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較高的情形,需了解客戶的資金來源和用途,並根據風險狀況採取強化的盡職調查措施;對於涉及較低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的,根據情況採取簡化客戶盡職調查措施。
對此,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中國新聞周刊解釋稱,對客戶盡職調查是一項持續、動態的風險管理過程,要求金融機構不僅「認識」客戶,更要「了解」客戶,包括了解客戶的業務、目的、風險等。
對於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不再統一要求詢問並登記資金來源及用途,是在「基於風險」原則下採取的務實措施,有助於《辦法》更加順利施行,也有助於減少金融機構工作量,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改善用戶體驗。
「《辦法》針對不同的情形區別對待,有嚴有松。」董希淼補充,一方面,對低風險情形簡化客戶盡職調查,比如對於風險等級較低的客戶或業務關係,允許金融機構採取簡化盡職調查措施,優化客戶體驗,降低合規成本。
另一方面,對高風險情形要求強化客戶盡職調查,如對於被識別為高風險的客戶、業務關係或交易,要求金融機構採取更嚴格、更深入的盡職調查措施。
在董希淼看來,在當前電信網路詐騙行為仍然較為猖獗的情況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加強客戶身份識別,不僅具有重要性,更具有緊迫性。客戶信息得到完善之後,金融機構將可能提供更為精準的產品和服務,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對此,公眾應給予理解並積極配合。
不過,董希淼也指出,金融機構應合理適度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對低風險業務應當根據情形簡化客戶盡職調查措施,避免相關工作「一刀切」、擴大化,從而保障企業、公民合法權益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