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的蔡大媽與小玉是同村鄰居,小玉是個追求時髦的年輕人,蔡大媽看不慣她的生活方式,兩人平日常為瑣事拌嘴。
一日,蔡大媽路過小玉家時被其飼養的狗驚嚇,出言辱罵,小玉聞聲回應,雙方爆發激烈爭吵。小玉父母隨後加入,衝突升級。
經村幹部、網格員及民警勸解,雙方暫時停止爭吵。但在小玉轉身離開時,蔡大媽再次惡語相向,小玉父親聽見後想出門理論,卻突然感到頭暈目眩,送醫後確診為自發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腦動脈瘤破裂等症,住院61天後救治無效死亡。小玉及母親將蔡大媽訴至法院。
司法鑒定認定,死者系因小腦動脈瘤破裂致顱內出血及併發症死亡,情緒激動引起瞬時血壓升高對動脈瘤破裂存在一定誘發作用。
法院認為,蔡大媽在爭吵中存在過錯;但小玉父親明知自身患三級高血壓,仍未能控制情緒、主動參與爭吵,亦存在過錯。
最終,法院判定蔡大媽承擔15%的賠償責任,共計17.2萬元。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鄰里相處貴在和氣,言語寬容方能避免無妄之災。管好情緒、理性溝通,才是對自身健康最好的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