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建成29年、總數23幢住宅的別墅小區,近一半業主以「危房」名義,轟然推倒原有房屋、重新改擴建,違建現象頻發。
據澎湃新聞報道,浙江台州玉環市楚門鎮的湖畔花園小區是一個建成多年的別墅小區,卻有近一半業主推倒原有房屋、違規擴建,部分獨棟別墅從原200餘平方米擴至700餘平方米,有的甚至辦出了新房產證,引發周邊業主強烈不滿。
一個別墅小區出現那麼多危房,顯然不太符合常識。對此,台州玉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一般來說,變成危房的可能性不大」。

▲已完成改擴建的2號樓。圖/澎湃新聞截圖
但一些房主不惜將原有房屋「敲出大洞」,作為「加分項」通過危房鑒定,隨後向相關部門申請重建。而這也不是為了規規矩矩地原樣重建,而是不斷加高擴大,侵佔公共面積,將小區土地「圈進」自家的圍牆之內,從而實現面積數倍增長。
這種行為當然是有問題的。「危房」認定本身就有造假嫌疑,何況這種動輒突破規劃的重建合法性也存疑,玉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就承認,「原則上僅支持原拆原建,且需要經過相應手續的審批」。
而且,這種突破規劃的重建操作也帶來安全隱患:加高的層高是否會造成承重脆弱,擴建的面積是否堵塞消防通道等,都值得拷問。另外,這也給其他住戶帶來不公平感,彷彿守法、規矩反倒成了受損的一方,傷害樸素的公平秩序。
對此情況,當地相關部門並非沒有掌握。居民就曾多次投訴,也有執法人員到場查看,更有違建被一度叫停。但這似乎沒有什麼效果,有的叫停之後悄悄完成建設,有的甚至辦下了房產證,令人瞠目結舌。
但要說執法「管不住」,卻也不盡然。也有房屋因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被叫停,執法部門還向違建戶送達《接受調查詢問通知書》,該建築至今還在「爛尾」狀態。
這就更讓人覺得奇怪了:尺度不一的處理,到底依據的是什麼?在同一個小區里,有的被叫停、有的卻能堂而皇之地「建好」「辦證」,這說明,除了執法失靈,可能也有執法失衡的嫌疑。
而在類似違建案例中,執法鬆軟不一、時而在場時而缺位的情況並不罕見。比如,廣東省汕頭市的「英之園」違建,因為建造豪華、估價上億引發全國關注。但如果梳理案情就能發現,過去數年也曾遭受多次舉報,政府部門也曾干預,甚至為其多次舉行聽證會,但都沒有阻止違建瘋長。
很多時候,違建彷彿成為事實上的「釘子戶」,哪怕肉眼可見、多次舉報、嘗試干預,但依然對其「無可奈何」。但這顯然是不正常的,城鄉規劃法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可以處以責令停工、改正乃至罰款、沒收等處罰。這已經提供了充分的執法依據。
但是,何以這些法律賦予的權力,在現實中卻常常懸空?關鍵的問題恐怕還在於執法不嚴,缺乏持續監督和實際處置的力度。這客觀上導致了對違規的容忍與默許,從而讓一棟棟違建拔地而起。
這種狀況不能再持續下去了。這不僅關乎一棟棟房子的建設,更關乎城市管理的公信力。如果「危房改建」能在模糊空間里和執法者玩「貓鼠遊戲」,實現完工乃至「合法化漂白」,法律事實上就被架空了。這既侵害小區其他住戶的權利,也挫傷大眾對法治的信任。
那麼接下來,當地就應當釐清全過程權責鏈條,誰出具了「危房鑒定」,誰審批了「重建手續」,又是誰在施工、驗收、發證環節上放行甚至失察,都要一一查清。在此基礎上,依照法律法規出台具體的處理辦法,從根本上糾正不當行為。
只有讓調查有始有終,讓問責有聲有力,才能讓居住空間免於野蠻生長,重塑制度和規則的權威,維護一方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