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8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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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開退黨第一人、維權人士張蘭英涉嫌「尋釁滋事」案將於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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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開退黨第一人、維權人士張蘭英涉嫌「尋釁滋事」案將於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審理

2021年12月13日,本網獲悉:遭羈押近1年的天津公開退黨第一人、維權人士張蘭英涉嫌「尋釁滋事」案將於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審理。 張蘭英:女,1969年7月8日出生,天津市南開區人,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美湖裡2號樓6門603號公民,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時代賓館103號居民(被當局強行數年扣押居住),原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紅橋支行中層幹部,維權公民,天津公開發布退黨聲明第一人,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09年,曾因其私人住宅被天津市南開區政府在無任何有效拆遷手續和拆遷補償的情況下,強行拆除而致流離失所,並對其及年邁父母實施了一系列慘無人道的違法迫害,遂被迫走上維權抗爭之路;又因屢次上訪並支持、幫助他人維權,隨遭天津當局強力打壓; 2012年,曾因其父母為其遭強拆多次到北京上訪,被天津市南開區警方數年關押在時代賓館103號(實為黑監獄),又因其父母長期被關生病無法醫治,尤其是其老父曾多次在黑監獄裡摔傷導致腦梗死,極高危高血壓,生活己不能自理,政府不管救治,其隨無奈而向社會求助,因眾人紛紛募捐, 2014年8月28日,其及6名捐款人隨被當地派出所警方悉數抓走,其被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5天; 2015年8月24日,曾因持續奔走維權而被天津市南開區警方再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同年9月30日又被南開區檢察院轉正式批捕,控其曾利用網路註冊『天津張蘭英7』等多個新浪微博賬戶發布「虛假言論」,散布南開區政府對其設置「黑監獄」等「不實言論」,隨應批捕、判刑;後其被南開區法院冤判3年,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釋放; 據悉,因其多次維權控訴,其丈夫被迫與其離婚;因其被抓判刑,其單位已將其開除,所有應有福利被充公,且無任何手續;其年邁父親在未見其出獄的前半年,已含冤病逝;其雖刑滿釋放,但仍被當局警告務必做到...
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案將於17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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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案將於17日開庭

【公民權利網2021年12月12日報道】去年12月25日聖誕節,公開面對鏡頭退黨第一人、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被天津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羈押至今近一年。近日,本網獲悉:張蘭英涉嫌「尋釁滋事」一案將於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據維權網報道:2020年12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警員再次打電話給她的姐姐並對其進行騷擾;張蘭英被逼無奈,次日她趕往國家信訪局進行合法信訪後,25日晚17時許,天津市南開區學府街派出所派出一名警員將她帶回天津,22時許,學府街道辦事處主任周鵬與其進行短暫的交流,其後張蘭英被該派出所警員帶至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集中辦案區以涉嫌「尋釁滋事」傳喚二十四小時,其後以相同罪名刑事拘押於南開區看守所。 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原是中國建設銀行的一名中層管理人員,因自家房屋被南開區政府強拆強佔而維權,在當局的迫害下使其家破人亡。2014年7月,張蘭英先是向以郵寄信件的方式向中共黨組織發送退黨申請書,後又以視頻和文字等不同方式在公開場合發表《退黨聲明》。2015年,張被當地法院以莫須有罪名判囚三年,2018年1月,張蘭英服刑期間她的父親含冤去世,至今仍冰凍在殯儀館無法下葬;2018年8月8日,張蘭英刑滿釋放後得知中國建設銀行早已將其除名。目前張蘭英仍有九十歲老母無人照料。 原文地址:http://www.cncivilrights.com/human-rights-watch/4851.html...
愛子考入武漢理工大學:突然死亡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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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子考入武漢理工大學:突然死亡求公道!

我叫成章勇。我兒子成坤今年如願考入武漢理工大學,竟然入學不到兩個月就突然死亡了!校方在事實面前拒不擔責認錯,令死者親人愈加悲憤欲絕。   我是陝西秦巴山區的一個農民,通過他們難以想像的付出和努力,將孩子培養成一位優秀的大學生。今年我17歲的兒子成坤以近600分的成績考入武漢理工大學2021級計算機系。兒子勤奮好學,身心健康,又能考上211大學,我家和親友們無不感到高興和自豪。 2021年10月9日我親自把兒子送到武漢理工大學余家頭校區大門口。因兒子第一次離開父母這麼遠,離別後還是不放心,我又電話反覆囑託孩子的輔導員張老師請多加關照,有事及時通知我。 然而,2021年11月25日晚19:21分,我接到輔導員張老師電話,告知成坤在教室上晚自習突然暈倒,正在搶救。我不顧一切往武漢趕,在路上相繼接到校方說兒子在武昌醫院搶救、死亡的噩耗。到達醫院後,看到躺在床上冰涼的兒子,始終不敢相信這個事實,入校時一個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孩子,還不到兩個月一個鮮活的生命說沒就沒了。 隨後我們查看了兒子成坤到校的生活學習視頻和校方提供的資料,發現兒子死因有幾個疑問: 一、在入校後,10月16日參加了有學校組織的校內醫院體檢,結果顯示:異常心電圖,建議複查(校方提供)。但校方一直未將檢查結果告知我們家屬。 二、事發後,我們在寢室整理兒子遺物時,發現11月17日校方醫院給兒子做的體檢結果,醫囑和報告明確顯示他心律不齊,建議住院治療,避免劇烈運動,並蓋有休學專用章。但校方和輔導員仍舊沒有告知家長孩子身體有問題,並採取行動,按醫囑及時給予孩子進行住院治療。 三、2021年11月17日第二次體檢結果出來後,校方和輔導員依然按照原來的課程表和體能訓練要求讓學生成坤進行過多次體育運動。   以上情況和事實充分證明校方在學生身體健康管理上未盡到責任,是造成我兒子成坤死...
南通李明洪輕傷案續:申請再審,共同致害亟追責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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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李明洪輕傷案續:申請再審,共同致害亟追責與賠償

證人證言均證實,被害人被多人、多次拖曳、推打、扳倒而頭部著地。被害人的傷情經三家權威機構部門鑒定,一致認定該外傷導致右耳聽骨鏈損傷、右耳中度混合性耳聾,其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立案偵查中,被告人主動供述案發經過並交待泄憤打人事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庭審中,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確定的罪名無異議,當庭認罪認罰。一審認定其有自首行為,且認罪並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其被判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二審時,被告人指認其他三四人也參與了加害行為,二審竟改判被告人無罪,並駁回了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本案被害人成了一個有傷殘加害之果,卻離奇的無一人承擔該傷害案相應之責的被白打之人。 對此,被害人已申請再審。 認罪認罰,被告人以獲從輕量刑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亞兵在擔任江蘇省如東縣袁庄鎮戴南村村支書期間,因戴南村村民李明洪(女)家老宅附近一榆樹影響村內修路,雙方關於砍樹一事未達成一致意見。2016年9月26日13時許,被告人王亞兵與錢某華等村幹部及伐木工人,一起到李明洪家老宅準備鋸樹,因李明洪不同意鋸樹並進行阻止。期間,被告人王亞兵及錢某華等人與李明洪多次發生拉扯、推搡等肢體衝突。在此過程中,王亞兵將李明洪推倒,致李明洪仰面摔倒後腦著地,並導致右耳受傷。經如東縣公安局、南通市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被害人李明洪傷情屬輕傷二級。 為證實上述指控,公訴機關向法院提交併當庭宣讀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及相關書證、物證。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亞兵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據此,提請法院判處。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明洪及其訴訟代理人訴稱,被告人王亞兵以修路、原告人老宅旁的榆樹影響施工為由,糾集多人強行伐樹,對原告人實施了20多分鐘的持續、輪番暴力毆打(李明洪提供了現場監控視頻)。期間,被告人將李明洪多次扳倒、頭...
高價競得房產竟成他人「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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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競得房產竟成他人「唐僧肉」

高價競得房產竟成他人「唐僧肉」 ——北京一宗房產交易背後的陰霾 一樁看似普通的房產競拍交易,由於房產租賃方的介入,引發了一系列涉案房產究竟該歸誰的爭議。高價競得方認為自己參與競拍程序正當合法、手續完備,房產出讓方及交易平台違規操弄所謂優先購買權並拖延簽約,嚴重損害競買方合法權益,還會導致國有資產拍賣競價不充分,給國有資產流失帶來風險,損害國家利益;而「老租客」堅持認為自己從未放棄優先購買權。孰是孰非,迷團重重。這件源起於2021年盛夏的房產拍賣合同糾紛,在疫情陰霾籠罩之下,仍吸引了社會各界關注的目光。 高價競得房產,平地卻起波瀾 2021年8月10日,一場網上競拍會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交所」)交易平台進行。參與競拍的是一處位於北京市丰台區青塔東里28號樓-1層和1-6層實物資產掛牌轉讓項目,轉讓方為北京建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機資產公司」),項目編號為GR2021BJ1002440,交易平台公示該項目起始價為人民幣10,701.00萬元,交易平台還發布有項目相關信息披露公告。 經過激烈的競價,最終,北京京元盛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元盛華公司」)以人民幣11011.00萬元的最高報價競拍成功。隨後,建機資產公司向京元盛華公司發送了一份由北交所交易平台在競拍前已掛網公示的《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合同「受讓方」處標明為京元盛華公司,交易金額處標註有最高報價人民幣11011.00萬元。 但就在京元盛華公司與建機資產公司在競拍當日準備簽訂正式交易合同時,北交所突然口頭告知京元盛華公司,競拍項目的優先購買權人將行使優先購買權,並最終可能取得該項目的購買資格。這直接導致京元盛華公司與建機資產公司之間的簽約中止。 面對這一突發情況,京元盛華公司感到既震驚又憤怒。認為這是房產出讓方建機資產公司和平台方無視交易規則,肆意...
關於方城縣「三河一廊」項目長期拖欠工程款導致企業陷入困境的舉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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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方城縣「三河一廊」項目長期拖欠工程款導致企業陷入困境的舉報材料

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叫劉XX,是蘭考四季同達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四季同達)的法人。 2018年,方城縣為了提升人文居住環境,對轄區內「三河一廊」進行綜合治理,當時經人介紹認識了李XX(河南祥奕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祥奕置業>的實際控制人),他聲稱方城縣無論是縣長(當時兼任「三河一廊」項目指揮部指揮長)、還是發包人(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稱:十一局>),或者「三河一廊」項目的總負責人他都非常熟悉,並自稱是他把十一局引進方城,才有了「三河一廊」的項目。 附件1 李XX說:他於2017年1月21日用祥奕置業已與十一局簽訂了《意向協議書》(詳見附件1),並且可以完全做主將龍泉公園的綠化工程分包給我,我看了他們簽的意向協議後,於2017年11月用四季同達公司與李XX的祥奕置業簽訂了一個億的《綠化工程分包施工協議書》(詳見附件2)。 2017年由於工程遲遲沒有開工,直到2018年10月份雙方統一將原協議作廢,又補簽了一份兩個億的《綠化工程分包施工協議書》(詳見附件3)。 2018年10月底我們正式進場施工,直到今年7月1日龍泉公園正式開園,兩年零九個月的時間內,兩個億的工程款只給我們結算了7300萬(含材料款),其餘費用全部是我們公司籌借墊付。 附件2 我們多次找李XX和十一局要剩餘工程款,他們一直找各種理由推脫就是不給,無奈之下,我公司將祥奕置業和十一局起訴至法院,由於部分工程量未進行第三方審計,我公司只得將案件分成兩部分起訴,即已審計的1億5千多萬剩餘未結部分8000萬(詳見附件4)和未審計的4000多萬。 第一個案件我公司律師依照法定程序起訴並保全了十一局的賬戶,該案件將於12月2日開庭。 附件3 我公司律師近日去法院第二個案件(指未審計的4000多萬)的起訴事宜,依法辦理財產保全手續時被...
證據確鑿的無效合同不予認定 棗莊市兩級法院判決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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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確鑿的無效合同不予認定 棗莊市兩級法院判決遭質疑

棗莊市嶧城區榴園鎮農民孫健 現年43歲的棗莊市嶧城區榴園鎮農民孫健,2012年被榴園鎮政府以招商引資方式,在該鎮曹馬村租賃140.6畝的土地。孫健與曹馬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租金每年每畝為1000元,並約定土地用於石榴種植及相關產業,榴園鎮政府作為該合同的擔保方,由時任鎮長王建軍簽字。 隨後,孫健利用該片土地種植石榴、草莓、葡萄、西紅柿、火龍果等,並建起高標準的塑料大棚,註冊成立了種植、繁育、採摘和觀光旅遊為一體的「嶧城區紅榴果蔬種植專業合作社、開心農場,為此,他投入了巨額資金。   棗莊市嶧城區榴園鎮農民孫健     幾年來,孫健及其合作社獲得了眾多殊榮:2015年8月,被國家旅遊局授予「中國鄉村旅遊模範戶」;2016年11月,被棗莊市農業局、棗莊市旅遊和服務業發展委員會授予「棗莊市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2017年1月,被山東省旅遊行業協會授予「山東省鄉村旅遊創業之星」。可以說,孫健及其合作社為當地鄉村振興和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一定的模範帶頭作用。然而,孫健近年來的遭遇,卻使他陷入困境,近乎到了傾家蕩產的境地。 「我之所以到這種地步,都是拜鎮政府和曹馬村委會所賜。因為曹馬村委會租賃給我的土地屬於基本農田,受到了嶧城區有關部門的處罰,使我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面對記者的採訪,孫健無奈地說。 據了解,孫健租賃曹馬村土地後,該村並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140.6畝土地, 2016年又強行佔用土地修路,實際使用面積不足95畝,而該村村委會仍然以合同面積收取租賃費,並且該村村委會以沒錢花為由讓其多交3000元,同時,榴園鎮政府在其租用土地上建了一處旅遊公共廁所,曹馬村村委會就以孫健不按合同繳納租金和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為由,通過法院起訴,解除了與孫健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 隨後,孫健委託評估機構對其租賃土地上的附屬物進行...
江蘇常熟::村委拒不補償拆遷款  商戶財產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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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常熟::村委拒不補償拆遷款 商戶財產被侵害

江蘇省常熟市梅李鎮趙市村北,有成排的多間門面房,均是村集體自建的房屋用於出租,均沒有用地等審批手續。其中有一家雲海休閑浴場是安徽人吳本芝一家人在經營,趙市村村幹部突然無理由終止續租合同,導致吳本芝傾家蕩產投入的巨額資金無法收回,村委不但不給任何補償,還捏造理由強行斷電,意欲逼迫吳本芝一家無處安身流落街頭,更加令人痛心的是在這個家庭中還有兩個殘疾人,失去了生活來源又沒有得到任何補償,讓這個原本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即將陷入艱難困境。 據吳本芝反映:2015年11月1日,趙市村村民張東明轉讓雲海休閑浴場經營權和張東明自建的400平方米房屋,還一起轉租了236平方米村建門面房,吳本芝總計出資60萬元購買到了浴場經營權和400平方米的自建房,又投資48萬元對浴場進行了全面升級改造,辦理了相關的營業手續。此時,趙市村委完全承認轉讓有效,並與吳本芝續簽了合同。吳本芝不但每年繳納房屋租金,每年還向村委繳納幾萬元不等的400平方米自建房的土地租金。 早在2007年,因梅李鎮政府規劃決定搬遷張東明原有的東明浴 室,張東明積極響應政府號召,經梅李鎮政府同意搬遷至趙市村。但由於村委的門面房面積不夠用,無法經營浴室,後同梅李鎮和趙市村領導協商同意,在門面房後面廢地上自建400平方米房屋,資金全部由張東明投入,使用到政府拆遷為止。政府蓋章以特批特辦的形式,讓張東明的雲海休閑浴場在2008年10月1日正式開業。顯然,張東明的雲海休閑浴場包括新建的400平方米房屋都是經過鎮、村兩委批准同意的,張東明全部轉讓給吳本芝也是經過村委同意續簽合同的。轉讓方張東明也明確表示:400平方米自建房屋是先蓋好後才建起的雲海休閑浴場,是原浴場拆遷後無補償,經鎮政府同意置換到趙市村的,後來一併轉讓給吳本芝才有現在完全不能分割的雲海休閑浴場。 吳本芝取得浴室經營權和400平方米的房屋後,經...
遼寧維權人士姜家文被從北京接回丹東後進入「穩控性」隔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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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維權人士姜家文被從北京接回丹東後進入「穩控性」隔離狀態

2021年11月6日,本網獲悉:昨天晚上18點,遼寧維權人士、全國被勞教冠軍姜家文先生回到北京的租住處,其門口就有丹東駐京辦與轄區派出所警察等6-7人在「恭候」,姜家文很清楚是十九屆六中全會的維穩,也就未作任何反抗跟這些人上車回遼寧丹東,給六中全會的「人民公僕」能安心為人民服務騰地。 姜家文先生說:「接我回家的地方維穩人員還是比較尊重我的,給我付了部分房租,還給買了一些水果之類的,在晚上19點出發,但天有不測風雲,到20點就出現濃霧,不僅上不了高速,省道也只能緩慢行使,折騰到今天中午才回到丹東。路上,轄區元寶分局七道派出所的劉所長告訴我,說這次回去一定不拘,我問他說的可算數,他說這次絕對算數,找個旅店住七八天就結束了。」 據了解,姜家文先生被接回到丹東後,劉所長可能又接到了上面的指令,將姜家文先生又拉到了丹東市雙靈慈善基金會旁邊的隔離點,說領導關照了,北京屬於疫區,回來了必須隔離,就安排3個維穩人員,與姜家文先生同住一個房間。 姜家文先生很疑惑:既然北京是疫區,我回來需要隔離,那麼你劉所長和其他4個陪同我回來的人為什麼不統統隔離呢?再說,那有將幾個人關一個房價隔離的?自己租住地又不是風險區,自己也沒有接觸風險區的人,隔離缺乏依據啊。維穩姜家文先生的了這樣解釋:北京有些地方是疫區,您在北京就屬於「時空伴隨者」,所以需要隔離。 北京在六中全會前幾天恰如其時地來了一波疫情,正好契合剛剛發明的、充滿浪漫情調的「時空伴隨者」,姜家文先生就這樣被隔離了。現在,姜家文先生被隔離的樓外,已有警車停在院內,戒備森嚴。 姜家文電話:18701419860。 來源:維權網...
邢望力案情況通報:土匪強盜一起上 邢妻在家被強行拖走並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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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望力案情況通報:土匪強盜一起上 邢妻在家被強行拖走並軟禁

2021年11月06日,本網獲悉:2021年11月5日18時許,河南省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駐曹園社區幹部姜成、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官敏等人前往邢家對其在家務農的妻子徐金翠進行騷擾並要帶她去賓館休息。 徐金翠對他們說:「邢望力無罪被關在看守所,家裡農活沒人干;今天四點多,我和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就起床下地干農活了;我累了,要休息了,你們走吧。」姜成、官敏等人像癩皮狗一樣賴在邢家不走,並說:「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18點40分許,息縣淮河派出所派出三名協警進入邢家,三個大老爺們兒硬是強行將徐金翠從家裡拖走、抬上車押到縣城某賓館非法軟禁。 案情回顧: 2021年4月20日,邢望力夫婦前往河南羅山縣看望被非法軟禁超過兩年的人權律師江天勇,當時邢望力夫婦也遭到當地國保的非法盤查。4月23日,河南息縣淮河派出所所長、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等官員將邢望力夫婦誘騙至村委會對其進行恐嚇,27日邢望力在北京郵寄信件時被前門派出所警員扣押轉交息縣駐京辦,當局將其綁架回息縣後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滿後以相同罪名轉為刑事拘留。6月18日由涉嫌「尋釁滋事罪」轉為「誹謗罪」批捕。9月18日,息縣檢察院決定:證據不足,退回公安,補充偵查。目前,邢望力已在息縣看守所度過178個日日夜夜。 邢望力妻子 徐金翠電話:17629982233 邢望力兒子邢鑒Email:[email protected] 原息縣公安局局長劉洋(行賄原信陽市公安局長李長根16萬元買官,其中六萬元公款報銷,至今未受刑事追責。)電話: 13903974655 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張強電話:13507615985 息縣淮河派出所所長 張振華電話13683762666 河南省息縣淮河派出所副所長 房濤電話:13633975656 河南省息縣淮河辦事處駐曹園社區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