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港人雜誌《如水》於香港無法瀏覽前 港警曾指有違國安法 要求網站託管商下架
香港警方在9月3日發電郵至向《如水》提供網站託管服務的美國公司Automattic Inc.,指控《如水》可能觸犯多條國安法例。(《如水》向美國之音提供照片)
美國之音星期六報道,有香港居民無法瀏覽海外香港人網上雜誌《如水》,《如水》方面回應指,香港警方在9月3日發電郵至向《如水》提供網站託管服務的美國公司Automattic Inc.,指控《如水》可能觸犯多條國安法例,要求將網站下架,但Automattic未有跟從,其後《如水》成員得知網站在香港被封鎖。
根據《如水》向美國之音提供的警方信件,警方指控,《如水》網站有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勢力罪、以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罪。
警方要求Automattic在電郵發出的48小時內,停止向《如水》提供服務,否則有可能面對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如水》編輯委員會成員、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高級分析員鄺頌晴對美國之音指,《如水》只是一本流亡港人雜誌,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不應被視為有問題。
她說:「另外,我們知道這件事後,我們的結論是我們不會停手,我們會繼續做我們身為一本雜誌應該要做的事。我們譴責香港政府的行為,不論是發信給我們的網站託管公司,還是嘗試去封鎖我們的網站。《如水》同人不會害怕,我們會繼續做好我們的報道,令香港的敘事不會只得官方一面倒的主導,以及我們希望繼續連結海外的香港人。」
鄺頌晴說,不認為事件與《立場新聞》兩名前總編輯在8月底被控煽動罪成的案件有很直接的因果關係。
她說:「但明顯的是,政府想進一步奪走香港人可以看到的新聞,和打擊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但有一點我想可以提的,就是因為《立場》案將煽動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