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郭海玲控告信阳市中院法官徐大利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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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郭海玲 女 58岁 住河南省信阳市申城大道恒利阳光一号楼 邮编464000 电话18137603061
被控告人:徐大利,男,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
控告事项:
在(2015)信刑终字第185号案件中,被控告人故意违背事实,更改我母亲田贵荣的年龄、枉法裁判的事实。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1月25日,我因浉河区房管中心下辖下的广安物业公司停水强迫交易投诉无人管与之发生冲突,我的手臂受伤,我报警后将智障女儿送走,当我转回准备接受110出警警察的调查处理时,遭到物业叫来的186954警察暴力抓捕,我投诉他,他杨言"你找胡锦涛告去吧!"做假供,不给我体检,不通知我家人直接拘留我(证据1),造成我家庭的混乱和家人的恐慌,致使第二天家人接到我从拘留所打的电话时惊慌失措,造成我的独生女儿(智障)在去拘留所找我的路上走失23天期间被侵害!(证据2)我因报案公安不立案信访,浉河区房管中心,老城办事处,老城派出所三家责任单位2012年3月31日给我三条处理意见(其中一条是赔偿,证据3),他们不但不落实,不兑现,2012年9月12日,罗山公安局已经抓获了侵害我女儿的罪犯,他们还是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我"上访挣钱,敲诈勒索"!浉河区公检法更是罔顾事实,枉法裁判,2012年9月14日我被抓捕关押,2013年1月8日我被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证据4)。此冤案历经磨难于2019年4月平反昭雪!但因为申冤此案,不但我母亲田贵荣被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两年,我也再被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三年半!
2014年5月25日,我母亲因为我的(敲诈勒索罪〉冤案重审后久拖不判,到天安门找青天,无端陷进裸访事件:那天,息县的何泽英,邢家英身上写满冤情脱去衣服,公安拘留了她俩。我母亲只是站在她俩旁边,我母亲身上没有写字,也没有脱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