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民營企業家武秋來: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從何而來?
石家莊民營企業家武秋來
2020年12月31日,河北省趙縣人民法院(2020)冀 0133 刑初 39號刑事判決書,判決河北石家莊民營企業家武秋來犯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被處以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武秋來認為該判決定罪證據無效且不足,認定事實不清,遂提起上訴,要求改判自己無罪。
「我相應政府號召,並在政府部門的監管之下,把自己投資建起來的房產銷售出去,銷售收入全部用於項目建設,穩定了社會秩序,為政府分了憂,替政府解了難,我個人數千萬投資至今尚未收回。我不但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還要背上一個『犯人』的包袱,我到哪裡說理去?」現年67歲的武秋來無奈地說。
為大局犧牲個人利益
據了解,涉案「趙州首府」項目最初由趙縣國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02年起開發建設,名為「茂華大廈」,2010年2月,趙縣國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此項目轉讓給河北燕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春地產),並更名為「趙州首府」,2011年11月6日,燕春地產將該項目委託給杜建周、董平、武秋來三人管理,並完成項目後續工程,後杜、董二人退出,武秋來經燕春地產董事長王海鷹同意,於2013年3月13日註冊成立河北燕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趙縣分公司,武秋來任負責人。
趙州首府項目
其實早在2010年,趙州首府項目就由於資金鏈斷裂等問題停工,成為趙縣最大的「爛尾」工程,上百個前期繳款購房戶不能如期入住,群體上訪事件不斷。而作為投資人的武秋來,眼看上千萬元的投資款回收無望,為維護自身利益,先期申請人民法院對涉案房產進行了查封。2012年初,武秋來依據發生執行法律效力的河北省石家莊市國信公證處2011年12月19日做出的(2011)冀石國證經字第1395號公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以(2012)石執字00016號執行裁定書立案執行,責成被執行人河北燕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