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女生校內墜亡 教育局稱校方無責引質疑
學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廣大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幸福安寧、社會和諧穩定。「馬嶺中心校沒有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監管不到位,造成我8歲的女兒不慎從校內教師宿舍樓樓頂摔下底樓壩子墜亡。事發後,敘永縣教育局答覆稱校方無責,我們多次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無果。」四川省敘永縣馬嶺鎮某村村民魏再春致函上級有關部門反映說。
我叫魏再春,男,出生於1982年1月,是四川省敘永縣馬嶺鎮某村的一位村民。我於2011年購買位於馬嶺中心校校內教師宿舍蒲某才老師二樓住房一套,後舉家居住在該房,產權過戶至今仍無法辦理。該樓為五樓一頂磚混結構,住戶除我家外其餘全部是該校教師。我的女兒魏鈺蟬,現年8歲,系馬嶺中心校二年級四班學生。於2020年6月14日(星期天)下午6時左右,因獨自上樓去樓頂玩耍,不慎從樓頂摔下底樓壩子墜亡。
我女兒墜亡,完全是馬嶺中心校沒有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監管不到位,未將進入該樓樓頂的木門上鎖,且學校對樓頂維修後無護欄等安全設施所造成的。為此,我們多次向馬嶺中心校、馬嶺鎮政府、縣教育和體育局反映,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無果。同時,對縣教育和體育局的答覆深表不服,提出質疑。
敘永縣教育局答覆稱:
一,「本人2011年購買該教師宿舍蒲某才二樓房屋,學校並不知情,也無權干涉。」事實上,我當時的購房協議上有校長張某平的親筆簽字和馬嶺中心校學校印章,難道學校不知情?這實在是天大的笑話。
二,「該棟教師宿舍樓產權歸所有住戶,監管權歸所有住戶,頂樓木門未鎖是由住戶決定,學校無監管義務和責任。」事實上,該棟樓是學校賣給了學校教師居住的房改房,且位於學校園區,平時也是學校在管理。
其一,平時水、電、衛生費均是馬嶺中心校在收取,垃圾清運也是學校在管理清運,且該棟樓樓頂蓄水池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