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9 8 月

9月實施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是最後的自由

1. 新國標揭露的問題

工信部舉行了發布會介紹了9月即將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

新國標既是解決方案,也揭露了對應的問題。

首先就是保有量巨大,領導介紹說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在3.8億輛左右。

9月實施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是最後的自由

林子大了,自然啥電雞兒都有。

這麼多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胡來的都有,這是大前提。

其次就是具體的問題,他們怎麼胡來呢?

騎得飛快的當剎車不存在的、電池拿回家充電的或者停在樓下從家裡扯一根電線出來充電、騎了很多公里數還在騎的捨不得更換的、修修補補或者改裝電池的……

這不是一個「窮」字就能推脫過去的,因為電動自行車要出事就很大概率要牽連「家」這個處所,比如充電自燃、放哪自燃,汽車燃起來頂多把車主燒死,電動自行車的電池燃起來直接把房子點了,那遭殃的可就是全樓的人……

所以新國標的解決之策是:

第一、標準規範電動自行車的塑料件重量不能超過車身總重的5%,阻燃;

第二、標準規範限制電動自行車最高轉速,增加低速扭矩,限制最高速度;

第三、標準規範提升電動自行車制動性能,最大制動距離縮短為原來一半;

第四、標準規範落實一車一池一充一碼,減少或杜絕改裝行為。

2. 電動自行車真正的問題

其實大家也應該能看得出來,新國標對於解決現有問題意義不大。

主管機構自己也很務實,認為舊車存量很大,新國標只是針對9月以後銷售的車子,之前的車子不可能一個個抓住給它改,那是不可能的,而問題存在在哪裡呢?就存在於這些存量舊車。

3.8億輛存量電動自行車,平均每四個中國人,就有一輛電動自行車。

我感覺這個數據還保守了,把那些一輩子都不可能騎電動自行車的人也納入進來了。實際上社會活躍人群里,可能平均每個人都有一輛乃至多輛電動自行車。

這是電動自行車真正的問題:

實在是太多了。

有人說,要管電動自行車也可以,把電動汽車也管一管。

這是明顯的屁股決定腦袋,並且是混淆視聽、偷換概念、要死大家一起死的心理……

況且,誰說電動汽車沒人管呢?3.6億汽車保有量,每一輛車都受到國家監管,怎麼可能沒人管,但同樣數量的電動自行車,您說有沒有人管呢?

這時電動自行車主們就不說話了,反正一口咬定要管就去管別人,就是別管我。這種拉踩式的潑婦吵架大法,本身就暴露了電動自行車成災的真實原因,那就是:

仗著人多勢眾,享受渾水摸魚。

「別管我」的理由也是「我窮我有理」,因為你們要管,肯定是要收錢;

路上的行人、汽車、各種道路,最好也別來管我,因為我要自由;

但是如果發生事故,那你們要管管我,要賠償我,你們有保險,反正不是我的錯……

大家都是出來混社會的,有這麼混賬的道理嗎?

有關部門為啥腰杆子不硬呢?原因也在這裡——抱有這混賬道理的人實在太多了。

而且「提高用車成本」確實是新國標要貫徹繞不開的一道坎。

一開頭種下的惡果,等它結滿枝頭再想重塑,難了。

3. 怎麼解決問題呢

北京對電動三輪車嘗試解決過,就是給每台車都合法化,上牌子。

這招兒其實就是抓住了根本矛盾。

無法無天的原因不就是它自認為「法外狂徒」嘛,那把它納入到法裡面就行了。

不求徹底堵死,但求出事了有法可依。

說到這裡,其實是把問題的根源進行了切換。

之前是法外狂徒不受監管,納入監管之後變成了「管得好不好」的問題。

算是一種進步吧。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也是這麼個邏輯,但現在的主要問題是「3.8億存量電動自行車」該怎麼管?

主管部門再次務實,是這樣說的:

「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是個自然過程、長期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各地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但缺口較大,還不能完全滿足群眾的實際需求。

「進樓入戶停放充電現象仍然存在,呼籲使用者規範自身行為,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使用環境。」

說白了,就是——已經想辦法了,但效果咋樣,不打包票。

畢竟「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是最大的。

想要「最後的自由」的是人民群眾,想要「安全生存環境」的也是人民群眾。

那就看哪邊的人民群眾人更多啦,很顯然,3.8億電動自行車主,可能不是「更多」,但人家每個人都有明顯的「共同利益點」,其他人民群眾不過散兵游勇不成氣候,怎麼和人家掰手腕呢?

忍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