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一退休幹部私人住宅三年沒有通行出路
核心提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而違法犯罪行為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深化司法改革,應當引導公眾把法律上公平正義的訴求納入到司法程序中來,而法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公正地辦好每一個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努力讓司法案件中的每一個矛盾糾紛都通過公正司法得到化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簡單問題人為複雜化
2002年,時年58歲的羅占章經人介紹,從地產公司購買了一棟位於廣州市越秀區竹絲崗大馬路9號「葵園」。然而,正是這棟華僑小樓,給現已年逾古稀的退休幹部羅占章(記者稱呼羅老)帶來了諸多煩惱,甚至精神傷害。
圖為建於1936年的華僑小樓」葵園」
根據歷史記載,「葵園」華僑小樓建於1936年,獨立小院的三層紅磚樓房,解放後空軍高射炮兵為保衛廣州城免受國民黨飛機的空襲,徵用東山口竹絲崗這塊高地作陣地,「葵園」駐紮臨時營部,小樓北面為空軍高射炮兵陣地和連片營房。那時的「葵園」,歷史出入口向南通行到竹絲崗大馬路。相當一段時期,部隊流行放映露天電影,附近居民均從「葵園」南圍牆出入口到部隊觀看影片,豐富文化生活。
「文革」時期,部隊為方便軍事管理,把「葵園」南圍牆大門封牆,其出入口又臨時改為從部隊大院竹絲二馬路39號大院進出。文革結束後,「葵園」小樓房業主楊某、楊某、梁某等三人委託其親戚王某經過中國駐美國領事館和廣州市房管局取得了「葵園」新的合法房產證,收回該房屋並委託廣州地產公司公開出售。
退休幹部羅占章通過合法手續取得「葵園」小樓後,面臨無法正常出入的窘境,南面歷史出入口被封堵了,部隊營區不準通行,最後經過部隊與羅占章的共同努力下,廣州市規劃局批複穗規信(2010)38號文件。羅占章根據38號文「恢復在南側圍牆上臨西處南側出入口」條款內容,於2010年初在小樓圍牆南側...